1、居住区规划原理与设计方法目 录1.居住区规划设计概论31.1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31.1.1居住的物质舒适性41.1.1.1卫生41.1.1.2安全51.1.1.3方便51.1.1.4舒适51.1.2精神的享受性61.1.2.1归属感和认同感61.1.2.2美学的需求61.1.2.3文化61.2居住区的类型、规模及相关概念71.2.1邻里单位71.2.2居住区与居住小区141.2.3扩大小区、居住综合体和居住综合区171.2.4社区与住区221.2.5居住区与社区含义解释232.不同类型的居住区242.1不同区位的居住区242.1.1农村型居住区242.1.2城市、城镇型居住区272.1.3郊区型居住区302.2不同地形地貌的居住区332.2.1平地居住区332.2.2山地居住区332.2.3滨水居住区332.3经历不同时间历程的居住区332.3.1新居住区332.3.2旧居住区342.4属于不同社会集群的居住区342.4.1主流居住区342.4.2边缘居住区342.5不同经济层次的居住区342.5.1高档居住区352.5.2中档居住区352.5.3低档居住区352.6不同社会容纳
2、度的居住区352.6.1封闭式居住区352.6.2开放式居住区362.7不同功能混合型的居住区362.7.1纯化型居住区362.7.2混合型居住区362.8不同建设方式的居住区362.8.1自建居住区372.8.2他建居住区372.9不同层数类型的居住区372.9.1低层居住区372.9.2多层居住区372.9.3高层居住区382.9.4层数混合性居住区382.10不同建筑密度的居住区382.10.1高密度居住区382.10.2中密度居住区382.10.3低密度居住区392.11不同居住社群的居住区392.12居住区类型的多元化趋势391.居住区规划设计概论人类的居住形式经历了数千年的漫长岁月,自从有城市的产生就有了城市住宅。开始时,它和城市中的其他房屋如作坊、酒馆、客栈、商店等等混杂在一起。当城市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各类房屋的自由发展日益暴露出其明显的缺陷时,住宅开始从综合性的城市建筑群中逐步分离出来,单一地建在专门的地域上,产生了居住区。居住区及其规划都是随着城市的发展而发展的,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的。1.1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居住区规划设计的目标是“以人为核心”的指导原
3、则下,建立居住区不同的功能同步运转的机制;以可持续性发展战略为指导,建设文明、舒适、健康的居住区;以满足人们不断提高的物质与精神生活的需求,保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综合平衡与可持续性发展。居住区的发展包含了多方面的含义。充分地考虑如何适应与满足人的物质需求和精神生活的需求、建设居住区文明与居住区文化,建立完善的服务与管理机制,这些是居住区规划设计中需要考虑的基本内容和发展原则。从总体上讲,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居住的物质舒适性和精神的享受性。1.1.1居住的物质舒适性从满足人的物质需求出发,居住区规划应该充分考虑居住环境的舒适性。舒适性包括卫生、安全、方便、舒适。这是居住区舒适性的基本物质性内容。1.1.1.1卫生卫生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生理健康卫生,如日照、自然通风、自然采光、噪音与空气污染防治等。二是环境卫生,如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等。空气环境它的含氧量、净化程度首先取决于大环境的质量。在大环境的前提下,要求小环境达到基本的或更好的空气质量环境。人均公共绿地、人口密度、绿化率是保证小区环境的规划指标。日照条件根据所在地区和维度的不同,阳光年照射时
4、间及高度角也不同。居住区是人们生活时间最长的地方,应该保证室内外的日光照射时间。因此保持居住日照标准和居住建筑日照间距是保证日照的主要规划手段。水环境水的大环境在于所在地的水指标。居住小环境不允许造成水污染。对饮用水的传输系统、低位水池及高位水箱要进行清洗、保护,不能被污染。水池、喷水池、园林用水的清洁度也要达到规定标准,不给居住区造成直接和间接的污染。1.1.1.2安全安全包含交通安全、治安安全,防火安全、防灾减灾和抗灾等。为保障居住社会环境与居民社会生活的协调与安定,以及居住区各功能系统正常运转,居住区的安全应周密考虑安全方位、物业管理、交通安全、社会秩序、人权保障、邻里关系等。居住区安全系统应配套完善,保证正常运转及防灾抗灾的能力。1.1.1.3方便主要指居民日常生活的便利程度,如购物、上学、交往、户内户外公共活动(儿童游戏、青少年运动、老人健身、社区活动等)、娱乐、出行等,此外还包括各类各项设施的项目设置与布局。具体可表现在:居住区用地布局的合理、道路顺捷、车行人行互不干扰、充足方便的停车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完善、布点合理、使用方便;为居民人际交往、户外活动提供场所;同时考虑为残
5、疾人、老任和儿童等特殊人群提供生活和社会活动的方便条件。规划需充分考虑居民生活行为模式与特征、地方习俗以及新的生活方式的需求。1.1.1.4舒适舒适指健康的环境与居民生理、心理要求的适应与和谐。居住区选址首先要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远离污染源和强烈噪声源;居住建筑及环境有良好的日照、采光、通风条件,无噪声干扰;生活能源供给充足,饮用水质好,无次生污染;有较高的环境绿化水平、良好的小气候,空气新鲜洁净;住宅功能完善,户型合理,具有健康舒适可持续发展的居住环境。1.1.2精神的享受性1.1.2.1归属感和认同感归属感和认同感是人对居住环境的社会心理需要,它通过居住环境反应自身的社会地位、价值观念。一个居住区就是一个社会单元或邻里单位,它即是一种地理上的空间,又是带有集体性的家庭基地。居住区内部一般要维持两方面的平衡;首先,居民要有自己的私密性;其次,居民保持相互间的交往与接触。居民在居住区里形成一定的共同利益,对居住环境产生认同感,在这里获得归属感。1.1.2.2美学的需求人们需要愉悦、优美的空间环境,一个在居住宅区设计中注入思想,文化、艺术的设计,会给人以美好的视觉享受。建筑形式与环境协调
6、并具有特色,空间层次丰富并富有变化,绿化和建筑色调和谐,并使整个居住环境统一完整,人们的视觉环境与情境得到沟通与交融,使之具有较高的文化品位和审美境界。1.1.2.3文化文化作为一种观念形态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并支配着思想和行为,建筑及环境作为人们日常生活的物质空间环境,不仅具有物质方面的作用,还要反映人们精神和心灵方面的要求。也就是说,除经济和物质财富之外,文化方面的因素所起的作用不可低估,在某一特定时间、地域条件下,其影响和作用会大于物质的作用和影响。1.2居住区的类型、规模及相关概念1.2.1邻里单位人类进入20世纪以后,在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由于现代工业和交通的发展,使原有居住组织形式渐渐不适应现代生活和交通发展的需要,例如在面积很小的街坊内难以设置较齐全的公共服务设施;儿童上学和居民日常购物需穿越交通频繁的城市干道,易造成交通事故;道路交叉口过多,大大影响了车辆的通行能力和速度;汽车交通带来的噪声、废气严重地影响住宅的安宁和卫生,居住环境质量明显下降。因此,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建筑师西萨佩里以控制居住区内部的车辆交通、保障居民的安全和环境的安宁为出发点,首先提出
7、了“邻里单位”的理论,试图以邻里单位作为组织居住区的基本形式和构成城市的“细胞”,从而改变城市中原有居住区组织形式的缺陷。为此,他制订了邻里关系的六条基本原则(图1-2-1):邻里单位走位为城市道路所包围,城市道路不穿过邻里单位内部;邻里单位内部道路系统应限制外部车辆穿越,一般应采用尽端式,以保持内部的安静、安全和交通量少的居住气氛;以小学的合理规模为基础控制邻里单位的人口规模,使小学生上学不必穿越城市道路,一般邻里单位的规模约5000人左右,规模小的邻里单位约30004000人;邻里单位的中心建筑是小学校,它与其他的邻里服务设施一起布置在中心广场或绿地上;邻里单位占地约160英亩(合64.75hm2),每英亩10户,保证儿童上学距离不超过半英里(0.8Km);邻里单位内的小学附近设有商店、教堂、图书馆和公共活动中心。邻里单位的理论由于美国当时经济萧条而没有实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许多工业国家的城市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战后,西欧各国住房奇缺,邻里单位的设想在英国和瑞典等国的新城建设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图1-2-2)。20世纪50年代初,在上海建设的曹阳新村(图1-2-3)也受到了邻里单
8、位规划思想的影响。在邻里单位被广泛采用的同时,前苏联提出了扩大街坊的规划原则,与邻里单位的理论十分相似,只是在建筑群体布置上扩大解放更强调周边式布置。前苏联在20世纪50年代建设的齐廖摩什卡第9实验街坊就是一个典型实例(图1-2-4)。我国20世纪50年代初建造的北京百万庄居住区等也属于这种形式(图1-2-5)1.2.2居住区与居住小区20世纪50年代,各国在居住区规划和建设实践中又进一步总结和提出了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的组织形式,居住小区的基本特征为:以城市道路或自然界限(如河流)划分,不为城市交通干道所穿越的完整地段;小区内应设有一整套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小区规模一般以设置小学的最小规模为其人口下限的依据,以小区公共服务设施最大的服务半径为控制用地规模上限的依据。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末开始按居住小区的组织形式先后建成了不少居住小区,至今仍沿用这种组织形式,并对居住区和居住小区的各项用地指标、技术经济指标及公共服务设施内容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图1-2-6)居住组团的基本特征为:由若干栋住宅组合而成,地块不为小区道路穿越,内设为居民服务的最基本的管理服务设施和绿地。它是构成
9、居住小区的基本单位(图1-2-7)。规模:1000-3000人,户数300-700户,用地4-6hm2。将四五个或更多小区组织起来,居住小区仍保持其独立性,另外增设更加完善的公共中心,这种住宅区被称为居住区。他是一个城市中住宅集中,并设有一定数量及相应规模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地区,是一个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为居民提供居住、游憩和日常生活服务的社区(图1-2-8)规模:人口30000-50000人,户数10000-15000户,用地50-100 hm2。1.2.3扩大小区、居住综合体和居住综合区现在城市生活方式的不断发展,导致居住区的组织形式也在不断变化。现代城市交通的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大干道的间距;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工作与居住地点分布的不合理造成城市交通越来越紧张和拥挤;城市的居住区改建的艰巨性以及居住小区规划与建设实践中逐渐暴露出来的问题(如小区内自给自足的公共服务设施在经济上的低效益,居民对使用公共服务设施缺乏选择的可能性等),都要求居住区的组织形式应具有更大的灵活性。扩大小区、居住综合体和各种性质的居住综合区的组织形式应运而生。所谓扩大小区,就是在干道间的用地内(一般约100-150 hm2)不明确划分居住小区的一种组织形式。其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是商业服务设施)结合公交站点布置在扩大小区边缘,即相邻的扩大小区之间,这样居民使用公共服务设施可有选择的余地。如前苏联在20世纪70年代建造的陶里亚蒂新城和英国的第三代新城密尔顿凯恩斯(Milton Keynes)都作了很好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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