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同县林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2016年修订版)(备案稿)林城镇人民政府二一七年七月目 录I前 言1第一章 规划背景1第一条 规划目的1第二条 规划原则1第三条 规划范围和期限1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2第四条 区域概况2第五条 土地利用现状2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3第六条 战略定位3第七条 土地利用战略3第八条 土地利用调控目标4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4第九条 农用地结构调整4第十条 优化建设用地结构5第十一条 适度开发未利用地6第五章 土地用途分区及其管制规则6第十二条 土地用途分区的依据及类型6第十三条 土地用途区及管制规则6第十四条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8第六章 土地利用规划安排10第十五条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10第十六条 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与管控11第十七条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12第十八条 土地综合整治安排12第七章 村级土地利用控制13第十九条 落实上级规划下达指标13第二十条 强化村级土地利用调控14第八章 规划实施措施14第二十一条 进一步完善规划许可制度14第二十二条 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14第二十三条 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14第
2、二十四条 加强基本农田建设15第二十五条 加强和改进土地利用规划管理15第二十六条 提高规划社会保障能力15第九章 附则15附表16表1 林城镇土地利用的主要调控指标表16表2 林城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17表3 林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18表4 林城镇土地整治项目统计表18表5 林城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19表6 林城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20附图1、林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图(2014年)2、林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3、林城镇建设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保护图4、林城镇土地整治规划图21前 言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和计划管理,协调部门用地矛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会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结合林城镇实际,编制会同县林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以下简称规划)。规划阐明了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统筹各
3、业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规划是林城镇2006-2020年土地利用的依据和法定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使用土地,必须符合本规划。规划自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具体条款由林城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和实施。第一章 规划背景第一条 规划目的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提高政府运用土地资源进行宏观调控的能力;保证各行业合理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与土地可持续利用,改善生态环境;保障林城镇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第二条 规划原则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统筹城乡土地利用。2、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方式。3、坚持保障经济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相统一,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4、坚持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5、坚持刚性控制与弹性操作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 规划范围和期限本规划范围为会同县林城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29794.59公顷。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 2016
4、年为规划调整完善年,2020年为目标年。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第四条 区域概况(一)地理位置林城镇位于会同县的中南部,系会同县县城所在地,南临连山乡、广坪镇,北接坪村镇,东靠团河镇,西接青朗侗族苗族乡,土地总面积为29794.72公顷,全镇辖33个行政村,人口89516人。G209国道、枝柳铁路、包茂高速公路、渠水河穿越境中,交通便利,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通讯中心和交通枢纽,也是湘黔边界交通要道和商品集散地。(二)自然条件林城镇处于云贵高原东部边缘,雪峰山脉西南部,沅水支流渠水、巫水下游流域。属于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境内四季分明,无霜期长,雨量充沛,暖温共节。年平均气温16.6摄氏度,年平均降雨量1264毫米,无霜期301天,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发育,特别适应瓜果蔬菜等农作物的种植。第五条 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现状2014年林城镇土地总面积29794.72公顷,其中:农用地27702.5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92.98%,其中耕地3470.0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1.65%;园地881.1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96%;林地22386.07公顷,占全镇土地总
5、面积的75.13%;其它农用地965.2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24%。全镇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358.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4.56%,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131.1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80%;交通水利用地217.7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73%;其他建设用地9.92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3%。未利用地733.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6%。(二)土地利用特点农业用地面积较大,森林覆盖率较高。全镇林地面积比重为75.13%,森林覆盖率达到80.62%。垦殖率较低,耕地面积仅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1.65。建设用地以建制镇和农村居民点为主。全镇建制镇和农村居民点的面积分别为464.07公顷、650.63公顷,合计占全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2.03%,农村散居户多,居民点缺乏统一的规划布局。土地利用程度高。镇域内土地利用率为97.54%,未利用地面积仅为733.38公顷,主要为河流水面、滩涂、荒草地。(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1、土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小全镇未利用土地为733.38公顷,其中宜耕未利用地仅有414.57公顷,只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39%,补充耕地潜
6、力小。2、农村居民点利用较粗放2014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1131.18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达650.6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7.88%,村庄整理潜力较大。3、非农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矛盾突出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镇工矿建设以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加,造成建设用地扩张与农用地保护之间矛盾日益凸显。4、土地利用不合理土地利用不尽合理,生态环境恶化。农、林、水及交通、城建之间用地缺乏协调,忽视土地质量的提高和更新。(四)土地资源潜力根据会同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林城镇通过农用地整理可补充耕地面积为32.89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可补充耕地面积为7.75公顷;宜耕未利用地开发可补充耕地面积为59.72公顷;通过土地复垦可补充耕地面积为0.53公顷。可补充耕地潜力为98.57公顷。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第六条 战略定位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按照“农业稳镇、工业强镇、生态亮镇、依法治镇”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北扩东进西拓”的发展战略。随着包茂高速的建成通车,有利于加快林城镇交通、能源、城建和
7、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及产业布局的调整,使林城镇积极参与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与发达地区的交流合作,承接要素重组和产业梯度转移。同时,加快城东物流园区、城南现代林业产业园区和城西天马山公园建设,加快实施县城发展战略。按照科学规划、精心实施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镇品位,加快城镇发展,形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的城镇体系,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第七条 土地利用战略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耕地保护是土地可持续利用的战略重点,是维护粮食安全的基础,因此,必须切实保护耕地,努力提高耕地的产出水平,保证农业生产稳定持续发展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在保障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提下,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通过盘活存量土地,合理安排村镇建设用地,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力度,引导农村居民点用地向中心村集中,逐步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因地制宜地布局生态保护用地,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第八条 土地利用调控目标(一)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20
8、14年全镇耕地面积为3470.05公顷,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281.37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508.29公顷。(二)建设用地规模控制2014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358.81公顷。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694.40公顷以内,比2014年净增335.59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52.07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999.75公顷以内,中心城区城镇用地规模控制在965.43公顷以内。(三)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划期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750.24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718.06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61.66公顷以内。(四)土地整治目标规划期间,全镇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33.39公顷,其中通过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4.11公顷,宜耕未利用地开发补充耕地29.28公顷。 (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规划期内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加强对土地开发利用行为的环境约束,促进土地生态安全建设,提高土地生态环境质量。重点保护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基础性生态保护功能区。至 2020 年
9、全镇林地、耕地、水域等具有生态功能的地类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85%以上。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九条 农用地结构调整在保持生态平衡的前提下,调整农业用地结构和布局,因地制宜安排耕地、园地、林地等各类用地。2014年全镇农用地面积为27702.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98%;2020年为27347.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09%,比2014年减少355.12公顷。(一)耕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结合城乡一体化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确保耕地保有量目标得以实现。2014年全镇耕地面积为3470.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65 %;到2020年耕地面积为3448.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57%,比2014年减少了21.43公顷。(二)园地加大科技投入,重点挖掘现有园地的生产潜力。调整园地生产布局,引导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丘陵、台地和荒坡地发展。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推进特色园地规模化和基地化。2014年全镇园地面积为881.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6%;到2020年园地面积771.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9%,比2014年减少109.55公顷。(三)林地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工程征占生态林地;重点加强溆水、主要公路沿线防护林保护和建设;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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