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档案实施细则一、总则(一)目的为加强工程档案管理,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从项目策划、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三)基本原则1.真实性原则:工程档案应如实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2.完整性原则:涵盖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相关资料,不得遗漏。3.准确性原则:资料内容准确无误,数据真实可靠。4.系统性原则: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逻辑顺序进行整理归档。5.及时性原则: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和归档。二、工程档案管理职责(一)建设单位职责1.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各参建单位的档案管理职责。2.配备相应的档案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档案管理设施和经费。3.审核各参建单位编制的工程档案整理计划,并监督实施。4.组织工程档案的验收工作。(二)勘察、设计单位职责1.负责本单位形成的工程前期文件、设计文件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2.对工程建设过程中与设计有关的变更、技术核定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3.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工程档案的验收工作,提供相关资料。(三)施工单位职责1.制定工程档
2、案整理计划,明确档案管理责任人,配备必要的档案管理设备。2.负责收集、整理、归档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包括施工技术文件、施工管理文件、原材料及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检测报告、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3.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工程档案进行分类、组卷、编目和装订,确保档案质量。4.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整理好的工程档案提交建设单位审查。(四)监理单位职责1.负责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等。2.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档案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督促施工单位整改。3.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工程档案的验收工作。三、工程档案分类与编号(一)分类工程档案分为工程前期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等五大类。1.工程前期文件:包括项目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2.监理文件: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监理通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等。3.施工文件:施工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
3、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等。施工管理文件:工程开工报告、工程复工报告、工程暂停令、工程竣工报告等。原材料及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检测报告、复试报告等。施工记录:地基与基础施工记录、主体结构施工记录、设备安装施工记录等。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4.竣工图: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竣工图。5.竣工验收文件:包括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备案表、工程质量保修书等。(二)编号工程档案编号采用项目名称+分类代码+顺序号的方式,具体编号规则如下:1.项目名称:填写工程项目全称。2.分类代码:按照上述分类分别用拼音首字母表示,如工程前期文件(GQ)、监理文件(JL)、施工文件(SG)、竣工图(JG)、竣工验收文件(JY)。3.顺序号:按照资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依次编号。例如:某工程项目的地基与基础施工记录编号为:项目名称SGSJ001,其中SJ表示施工记录中的地基与基础部分。四、工程档案收集与整理(一)收集要求1.各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工作,确保资料及时
4、、准确、完整。2.收集的资料应字迹清晰、签字盖章齐全、格式规范。3.对于外来文件,如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等,应及时办理签收手续,并进行登记。(二)整理要求1.工程档案应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整理,同一类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2.每份文件应单独装订,厚度一般不超过20mm,超过的应分册装订。3.卷内文件应按照排列顺序编写页号,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编写页号,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编写页号。4.卷内目录应包括序号、文件编号、文件题名、日期、页次等内容,序号应从1开始连续编号。5.备考表应放在卷尾,注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缺页、损坏等情况,并由整理人、审核人签字。五、工程档案归档(一)归档时间1.工程前期文件在项目立项后及时归档。2.监理文件随工程进度同步归档。3.施工文件在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后及时归档,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全部归档工作。4.竣工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归档。5.竣工验收文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归档。(二)归档流程1.施工单位在完成档案整理后,填写工程档案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档案。2.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
5、程档案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提出整改意见,退回施工单位重新整理。3.经审查合格的工程档案,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双方在工程档案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4.建设单位将接收的工程档案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统一保管,并建立档案台账。六、工程档案保管与利用(一)保管要求1.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备,如档案柜、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设施。2.档案库房应保持清洁、整齐、通风良好,温度和湿度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3.工程档案应分类存放,便于查找和利用。4.定期对工程档案进行检查和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二)利用要求1.本单位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工程档案的,应填写工程档案查阅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到档案管理部门查阅。2.外单位人员查阅工程档案的,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查阅时应在档案管理人员的陪同下进行,不得擅自摘抄、复制、转借档案资料。3.查阅工程档案应爱护档案资料,不得在档案上涂改、标记、损坏。查阅完毕后,应及时归还档案管理部门,并办理归还手续。七、工程档案验收(一)验收组织工程档案验
6、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参加。(二)验收内容1.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2.工程档案的整理质量,包括分类、组卷、编目、装订等。3.工程档案与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的相符性。(三)验收程序1.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报告,并附上工程档案整理情况说明。2.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申请报告后,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3.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向验收组提交工程档案验收报告,验收组对工程档案进行审查,并形成验收意见。4.工程档案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将工程档案移交至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八、罚则(一)对建设单位的处罚建设单位未按照本细则要求组织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导致工程档案不完整、不准确或未按时归档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二)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处罚1.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未按照本细则要求收集、整理和归档工程档案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工程档案不符合要求,影响工程竣工验收的,责令重新整理;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九、附则(一)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二)本细则由本单位具体部门负责解释。以上是一份工程档案实施细则的示例,你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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