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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中学)题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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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手可****6
  • 文档编号:599829963
  • 上传时间: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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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中学)题1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职业理念中的教师观。要树立正确的教师观,首先就要理解教师职业的社会角色和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角色特征。与传统的教师角色相比,现代教师角色的转换要求: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发展的促进者。当前学生的学习方式正由传统的接受学习向探究式、研究式学习转变,这就要求教师必须从传授知识的角色向教育促进者的角色转变。教师应该是教育教学的研究者。教师不仅是教学者还应该是研究者,要精通教学理论和分析教学理论,并可以独立完成教育行动研究。教师是课程的开发者和研究者。教师要开发教育资源,包括开发校外和校内的教育资源;教师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课程进度和结构;教师还要有设计教学活动的能力,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课程目标,再根据这一目标选择与教学内容相关的教学活动,以达到课程目标的整个工作过程。教师应是社区型的开放教师。教师不仅是学校的教师而且是社会的一员,教师的教育不仅仅局限于学校、课堂,所以教师应是开放型教师。教师应该是终身学习的践行者。终身教育理念贯穿整个社会,教师也应该将终身教育理念落到实处,时时刻刻注意对于自身的反思,促进自身的不断发展。本题中

      2、历史老师面对学生的行为,应该采取符合现代教师角色要求的方式来处理,做到“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发展的促进者”,引导学生就当前的历史问题展开讨论,让学生成为课堂学习的主人,给他们创造探究式学习的空间。因此C项是符合题干要求的。A项:批评学生扰乱秩序”的做法不符合素质教育的教师观关于现代教师角色的要求,没有将学生看作教学的主体。与题意不符,排除。B项:视而不见,继续上课”的做法不符合素质教育背景下的教师观,没有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与题意不符,排除。D项:要求学生不乱说话”的做法,忽视了学生是教学的主体,教师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与题意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C2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职业理念中以人为本的学生观。学记曰: “故君子之教,喻也;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道而弗牵则和,强而弗抑则易,开而弗达则思。和易以思,可谓善喻矣。”意思是指:高明教师的教学,要善于引导。要引导学生,但决不牵着学生的鼻子;要严格要求学生,但决不使学生感到压抑;要在问题开头启发学生思考,而不要代替学生下结论。这句话的意思正是体现了主体教育的思想,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强调学生自主发展,注重对学生的

      3、促进和引导,而并没有鼓励学生自学成才的含义。因此C项是符合题干要求的。A、B、D三项都是对这句话的诠释。与题意不符,排除。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3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师观中的教师专业发展。教师的专业发展要求教师做反思的实践者。所谓“反思”,是人对自己已经有的认识、观念或行动的一种再思考、再理解、再认识。它是人的一种高级的思维方式、认知活动和认知过程,也是人对自我的思维和行为的探索过程。杜威把它称为“反省思维”。教师的教学反思一般会涉及对教育教学观念的反思,对课程内容和具体教学内容选择的反思和对教学过程及其教学方法的反思。它是教师对自己的教学经验的重新组织和重新建构过程。通过对教学的反思,教师会对教学活动的背景有新的理解,对自己的教学观念有新的审视和判断,对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产生新的理解,为教学行为的改进打好基础。本题中教师小王每次课后都认真回顾整个教学过程,把失败之处记录下来,教学水平不断提高,这正体现了小王老师注重教学反思。因此 B 项是符合题干要求的。A、C、D 三项都不符合题意,排除。故正确答案为 B4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师职业理念中学生观的知识人的身心发展规律。处于义务教育阶

      4、段的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呈现出一些共同的发展规律,主要包括五个方面:身心发展的顺序性:指儿童从出生到成人,他们的身心发展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量变到质变的连续不断的过程,具有一定的顺序性,体现在身体和心理的发展两个方面。身心发展的阶段性:指个体在不同的年龄阶段表现出身心发展不同的总体特征及主要矛盾,面临着不同的发展任务。不同发展阶段之间不是独立的,而是相互关联的,上一阶段的发展水平影响下一阶段发展方向的选择。身心发展的不平衡性:首先是同一方面的发展速度,在不同年龄阶段变化是不平衡的。例如:青少年的身高和体重有两个生长的高峰期。其次是不同方面发展的不平衡性。生理方面:神经系统、淋巴系统成熟在先,生殖系统成熟在后。心理方面:感知成熟在先,思维成熟在后,情感成熟则更晚。身心发展的互补性:反映个体身心发展各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指身体某一方面的机能受损甚至缺失时,可通过其他方面的超常发展得到部分补偿。互补性也存在于生理机能与心理机能之间。身心发展的个别差异性:兴趣、爱好、意志、性格等方面存在着个别差异,教育工作应该注意学生的个别差异,做到“因材施教”“长善救失”,使每个学生都能迅速地切实地提高。题

      5、干中于老师总是根据学生不同的学习基础设计课堂提问和练习的做法,正是体现了于老师关注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差异性,促进全体学生发展。因此 B 项是符合题干要求的。A 项:遵循教学规律,是指教学需要遵循一定的教学原则,如整体性、启发创造性、理论联系实际、因材施教、反馈调节性原则等,实现学生全面发展。与题意不符,排除。C 项:注重分层教学,是指教师根据学生现有的知识、能力水平和潜力倾向把学生科学地分成几组各自水平相近的群体并区别对待,这些群体在教师恰当的分层策略和相互作用中得到最好的发展和提高。与题意不符,排除。D 项:注重循序渐进,是指教学活动中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的安排按照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的顺序,逐步深化,使学生系统地掌握知识、技能的锻炼方法。与题意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 B5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中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纲要第十七章指出: (五十一)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五十二)加强师德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

      6、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五十三)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做好培养培训规划,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五十四)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五十五)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综上所述,D项“大力推进依法治校”不是纲要中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内容,因此D项是符合题干要求的。A、B、C三项都是纲要中的内容,不符合题意,排除。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6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学生观中新型师生关系的特点,师生之间是相互尊重、相互关爱的关系。师生关系是教师和学生为了实现一定的教育目的,在教育过程中建立的一种联系,包括彼此所处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对待的态度等,它以教师“教”和学生“学”为中介,是学校最基本的人际关系,是教育功能实现的基础。良好的师生关系应具备以下特点:尊师爱生;民主平等;教学相长;心理相容。建构良好的师生关系需要教师做到:提高教师的职业素质;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真诚地关爱每一个学生;用心期待和欣赏;能够体谅和理解学生;教师要掌握良好的沟通

      7、方式。题干中老师对待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采取语言讽刺的行为,没有做到尊重学生、真诚地关爱学生的要求,严重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因此 C 项是符合题干要求的。A 项:教师权利的行使是不以侵犯学生的权利为前提的。与题意不符,排除。B 项:该教师用语言侮辱学生的行为,是十分不利于学生的进步成长的。与题干不符,排除。D 项:受教育权指公民享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和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与题意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 C7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育法律法规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该法条规定: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因而,题干中张某因学习成绩不好,父母让其辍学到城里务工的做法侵犯了张某的受教育权,因此B项是符合题干要求的。A项:张某父母的做法不合法。排除。C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

      8、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汽修厂的做法不合法,排除。D项:汽修厂违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排除。故正确答案为B8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育法律法规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的规定。该法条规定: “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因此A项是符合题干要求的。B、C、D三项都不是法律的相关规定。与题意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A9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育法律法规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知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

      9、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题干中,李某虽然未满十六周岁,但其伤害行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属于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八大重罪”之一,因而,李某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综上表明A项是符合题意的。B、C、D三项都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与题意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A。特殊说明:本题考查的是2012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针对这一条具体调整为: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育法律法规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该法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题干中,15岁学生张某的父母都在外地打工,留张某一个人独自在家生活和学习是不合法的。综上表明,D项是符合题意的。故正确答案为D。特殊说明:本题考查的是2012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删除了这一条内容11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育法律法规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该法条规定:“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本题中初中生小王犯罪被判一年有期徒刑缓期两年执行,依据法律规定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因此D项是符合题干要求的。A、B、C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依法免予刑事处罚、判处非监禁刑罚、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假释或者刑罚执行完毕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因此小王可以回学校继续学习,学校不能取消小王的学籍,故排除。故正确答案为D。特殊说明:本题考查的是2012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202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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