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中学)题1解析本题考查素质教育的内涵。素质教育是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的教育。在当代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要实现我国从人口规模大国到人力资源强国的转变,使我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必须提高国民的整体素质,即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审美素质和劳动素质等。因此,素质教育不仅适用于基础教育,而且适用于高等教育,还适合于社会教育和终生教育。因此,B项表述错误。为正确选项。A项:素质教育是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的教育,是通过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的有机融合,来实现学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发展,比起传统教育,素质教育更重视德育。与题干不符,排除。C项: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的教育,遵循教育发展的基本规律。与题干不符,排除。D项:素质教育要求要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即不要求学生平均发展。与题干不符,排除。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2解析本题考查教师劳动的特征。教师劳动的特征包括:(1)教师劳动的复杂性和创造性;(2)教师劳动的连续性和广延性;(3)教师劳动的长期性和间接性;(4)教师劳动的主体性和示范性;(5)教
2、师劳动方式的个体性和劳动成果的群体性。其中,教师劳动的复杂性表现在三个方面:教育目的的全面性。教师劳动的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而不是单方面发展的人;教育任务的多样性。教师不仅要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和训练学生的技能,发展学生的智力,提高学生的能力,还要培养学生一定的思想品德,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劳动对象的差异性。教师的劳动对象是千差万别的人。教师不仅要经常在同一个时空条件下,面对全体学生,实施统一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还要根据每个学生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题干中,吴老师用生物多样性来比喻各有所长的学生,可见吴老师看到了学生的差异性,知道不可能将每一个学生教得一模一样,要学会因材施教。C项正确。A项:差异性是指教师劳动对象的差异性,教师的劳动对象是千差万别的人。教师不仅要经常在同一个时空条件下,面对全体学生,实施统一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还要根据每个学生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与题干不符,排除。B项:协作性并非教师劳动的特点,但是教师劳动的特点决定了教师必须具有高度的协作意识。与题干不符,排除。D项:示范性是指教师的言谈举止,如人品、才能、治学态度等都会成为学生学习的对象。教师劳
3、动的示范性特点是由学生的可塑性、向师性心理特征决定的。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C3解析本题考查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教师专业发展途径包括校本研修、自主学习、行动研究等。其中,校本研修指的是学校成为一个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学习型组织,充分发挥教师个体创造力和教师群体合作力,创造良好的校本研修生态环境,让教师在专家引领、同伴互助、个体反思实践中实现专业发展。在这种模式中,学校居于中心地位,教育科研机构和教研员系统则扮演校外专业支援者的角色。题干中,崔老师带领同事们研讨反思,遇到问题后寻求大学教授和校外名师的支援,故属于校本研修。A项正确。B项:自主研修使学习从传统意义上的教师“被接受”“被发展”,发展成为教师在“实践反思调整”中的自我觉醒和更新,强调教师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与题干不符,排除。C项:行动研究是指教师在现实教育教学情境中自主进行反思性探索,并以解决工作情境中特定的实际问题为主要目的,强调研究与活动一体化,使教师从工作过程中学习、思考、尝试和解决问题。与题干不符,排除。D项:专业支援不属于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和方法。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A4解析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
4、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题干中,某校将成绩好的学生单独编班,虽然有利于提高中考优秀率,但是违反了义务教育的公平原则。A项正确。B项:因材施教原则是指教育者应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个性差异以及思想品德发展的状况、因材施教,引导学生,加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对成绩好的单独编班并不是因材施教原则的体现。与题干不符,排除。C项:题干中没有体现出学校的办学特色,为干扰项。与题干不符,排除。D项:长善救失原则是指在德育工作中,教育者要善于依靠、发扬学生自身的积极因素,调动学生教育的积极性,克服消极因素。题干中学校的做法并没有体现出长善救失的原则,为干扰项。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A5解析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C项正确。故正确答案为C6解析本
5、题考查教育法中关于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权利的规定。根据教育法第三章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其中第四款规定,学校有权利对受教育者实施奖励或处分。根据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可视其问题性质、情节轻重及对待错误的态度,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等处分。题干中,某高中对严重违反校纪的学生处以留校察看处分是学校的正当权利。同时,学校可以发布处分通告,题干中,学校在宣传栏公开张贴处分文件的做法属于学校正常管理行为,并没有造成侵权。D项正确。A项: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题干中,学生张某违纪行为属实,学校的做法并没有侵犯学生的
6、名誉权。与题干不符,排除。B项:题干所述与师生财产安全无关,为干扰项,与题干不符,排除。C项:隐私权是指学生有权要求他人尊重自己个人的、不愿或不方便让他人获知或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题干中,学生张某严重违反校纪,其行为影响到学校的正常管理,与公共利益有关,已经不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学校张贴处分决定不属于侵犯隐私权。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但也不能将隐私的范围无限扩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的规定,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有:(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因此,C项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D。附加说明:此题为争议题,主要在C项与D项之间存在争议。小粉笔认定不构成侵犯隐私权的依据是最高法院公告案例:李某、宋某诉青海湟川中学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该案例中,李小某因考试作弊,被学校给予记过处分,湟川中学将对李小某的处分决定张贴于校园的公
7、示栏内,李小某看到张贴的处分决定后自杀身亡。一审法院认为,湟川中学按照学校有关规定,针对李小某做出的处分决定并无不当,在校园内张贴处分决定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故学校不应对李小某自杀身亡承担赔偿责任。李某、宋某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决。据此案例可知,在校园内张贴处分决定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不属于侵犯学生的隐私权7解析本题考查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应当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少年法庭进行。对于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D项正确。A项: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题干中,学生王某不遵守课堂纪律,被教师罚站3小时,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权。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与题干不符,排除。B项: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题干中,教师因为盗窃开除学生违背了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与题干不符,排除。
8、C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同时,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题干中,赵某为减轻家庭负担,让13岁的儿子辍学。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D。特殊说明:本题考查的是2012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删除了这一条内容8解析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依法设置专门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专门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可见,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的是保障专门学校的办学条件,而负责对专门学校进行管理的是教育行政部门。C项正确。故正确答案为C。特殊说明:本题考查的是2007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删除了这一条内容9解析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
9、八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题干中班主任总是以曾经偷东西为由禁止熊某参加活动,是对犯过错误学生的一种歧视。B项正确。A、C两项:为干扰项。与题干不符,排除。D项: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受侵犯的权利。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重要隐私等均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题干中老师不让学生参加活动,是对学生的歧视,而非侵犯名誉权。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B。特殊说明:本题考查的是2007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针对这一条具体调整为: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10解析本题考查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规定,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题干中,初中生付某是未成年人,应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在争执中无法判定钱某是否有明显过错,因此付某一方应承担全部赔偿。B项正确。A、D两项:为干扰项。与题干不符,排除。C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题干中钱某和付某争执是在“放学后”,故学校不承担责任。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B11解析本题考查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章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题干中电视台的做法侵犯了蒋某的隐私权。C项正确。A、B、D三项:表述错误。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C12解析本题考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未成
《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中学)题参考答案》由会员手可****6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中学)题参考答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