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中学)题1解析本题考查教学方法的相关内容。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新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包括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合作学习的学习方式。题干中,韩老师在生物实验课上用背诵填空题的方法带领学生进行试验过程的学习,属于死记硬背的教学方式,教学理念有偏失。A项正确。B、C、D三项:题干中韩老师的行为不涉及教学态度不端、教学评价不当以及教育行为失范,均为干扰项。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A2解析本题考查“以人为本”的学生观。素质教育强调学生在学习活动中是认识的主体、实践的主体和发展的主体,是学习的主人。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学生主体性的发展。实践活动法是让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多方面实践能力的教学方法。题干中段老师带领学生进行综合实践活动,发掘课题研究,有利于尊重学生的学习需要、培养学生的探究意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题干中学生的研究方法没有问题,不存在纠正学生的研究方法问题。因此,D项表述错误,为正确选项。A、B、C三项:均为干扰项。与题
2、干不符,排除。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3解析本题考查“以人为本”的学生观。“以人为本”的学生观认为: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每个学生都是可以积极成长的,是有培养前途的,是追求进步和完善的,是可以获得成功的,因而对教育好每一个学生应充满信心。我们不能因为学生的小错误,将学生的潜能完全否定,要看到学生未来的发展潜力,要帮助学生更好地发展。教学用语中对学生给予正向的鼓励,有利于促进学生学习。B项中教师给予学生的是否定的评价,不利于促进学生学习。因此,B项表述错误,为正确选项。A、C、D三项:均为正向鼓励,有利于促进学生学习。与题干不符,排除。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4解析本题考查新课程背景下的学生观。新课程背景下的学生观认为学生是发展的人、是独特的人、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倡导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的学习方式。其中,自主学习是指以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通过学生独立地分析、探索、实践、质疑、创造等方法来实现学习目标,即主动地自觉自愿地学习,而不是被动地或不情愿地学习。学习的“自主性”具体表现为“自立”“自为”“自律”三个特性,这三个特性构成了“自主学习”的三大支柱及所显示出的基本特征
3、。题干中,曾老师坚持让学生采用反思记录表、学习日志或成长记录袋等多种方法来记录学习过程,并不断指导学生优化记录的方法,尊重了学生的自主性。D项正确。A、B、C三项:题干中曾老师的做法并没有忽视学生的发展性和差异性,也没有体现对学生创造性的尊重,均为干扰项。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D5解析本题考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相关内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第一章第二条明确指出:“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教育优先发展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因此,对于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理解不包括社会资源优先向教育领域倾斜。B项表述错误,为正确选项。A、C、D三项:都属于对于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理解,均为干扰项。与题干不符,排除。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6解析本题考查财产权相关知识。财产权是指具有物质财富内容,直接和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一般而言,财产权包括财产所有权、继承权、受赠权以及
4、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等。“手机游戏账号和游戏装备属于学生的私有虚拟财产”,教师无权侵占,也无权删除。因此,题干中,王老师在课上删除学生的游戏账号和购买的游戏装备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B项正确。A、C、D三项:均为干扰项。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B7解析本题考查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义务教育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题干中,某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私自更改公办学校性质,不符合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因此,是不合法的。C项正确。A、B、D三项:均为干扰项。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C8解析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根据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考核的内容是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教师主动参加所在地区教研室组织的教研活动,是工作态度积极的表现。学校对于积极参加教研活动的老师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中予以优先考虑,有利于提高教师参加教研活动的积极性,有利于教师科学研究权的落实和保障。A项正确。B项
5、:题干中学校的做法没有涉及教师教学自由权的问题。与题干不符,排除。C项:题干的表述没有涉及教师待遇问题。与题干不符,排除。D项:题干的表述没有违背教师考核评价的客观公正原则。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A9解析本题考查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九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题干中,学校没有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安全措施应该负有责任,其次,李某因借用钢笔碰倒了酒精灯,同样有责任,因李某是未成年人,赔偿的责任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规定:“未
6、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应由李某的监护人承担。C项正确。A、B、D三项:均为干扰项。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C10解析本题考查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章第五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题干中,林某长期虐待亲生儿子,没有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并且经教育后不改正,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章第五十三条规定,应该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A项正确。B、C、D三项:均为干扰项。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A。特殊说明:本题考查的是2007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针对这一条具体调整为: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严重侵犯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撤销监护人资格。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父母或者其他监
7、护人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11解析本题考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规定。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民法总则第31条第1款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D项首先不符合民法总则中关于监护人的条件,其次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没有相关规定。因此,D项表述错误,为正确选项。A、B两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聘任从事法制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学校根据条件可以聘请校外法律辅导员。”符合法律要求。与题干不符,排除。C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树立优良家风,培养
8、未成年人良好品行;发现未成年人心理或者行为异常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进行教育、引导和劝诫,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符合法律要求。与题干不符,排除。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特殊说明:本题考查的是2012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针对这一条具体调整为:第六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12解析本题考查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题干中,学校没有对教学楼采取防雷措施,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学校应该承担过错责任。B项正确。A、C、D三项:均为干扰项。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B13解析本题考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关爱学生。热爱学
9、生指的是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题干中的苏老师做到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关爱学生,细心地发现了张刚的异常情况并对其进行疏导,并且因势利导地进行开导,帮助他从父亲去世阴影中走了出来。因此,题干中的苏老师做到了细心地观察学生,并且适时地抓住教育的契机,进行疏导。C项正确。A、D两项:苏老师是关心张刚,并不是对张刚的偏爱,也不是对学生私人生活的干扰。与题干不符,排除。B项:教师除了教书育人还需要关心学生,并不能只是专心于教学而不承担其他责任。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C14解析本题考查教师的义务。根据教师的职业特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教师作为专业教育教学人员应承担遵纪守法、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爱护尊重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提高业务水平六项基本义务。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第(六)项规定,教师有“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的义务。这项义务可简称为“提高业务水平”。因此,题干中李老师的行为是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第(六)项规定的义务,体现了教师需要不断地提升教育教学水平。A项正确。B项:团结协作在题干中没有体现。与题干不符,排除。C项:教师有“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的义务。因此中学教师需要深厚的理论知识。与题干不符,排除。D项:中学教师应该合理安排闲暇时间,但是题干中并没有体现李老师没有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A15解析本题考查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教师观。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教师观要求教师在对待师生关系上,强调尊重、赞赏。尊重学生意味着不能伤害学生的自尊心,这就要求教师不能体罚学生,不大声训斥学生,不
《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中学)题参考答案》由会员手可****6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中学)题参考答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