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大型集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工作方案为认真落实国资委工作要求,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推动集团公司及子企业不断增强核心功能,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的决策部署,建立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体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坚持稳妥有序、积极高效,做好集团公司及相关子企业监事会和监事取消工作,统筹整合相关职责,优化企业监督资源,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增强国有企业监督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提供支撑保障。本方案中的国有控股公司是指国有股东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且国有股东为第一大股东,或者第一大股东为非国有股东但多个国有股东为一致行动人,且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或者国有股东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对公司行为具有实际支配权的公司。有多个国有股东的国有全资、控股公司,由国有第一大股东牵头开展监事会改革相关工作,其他国有股东应积极予以配合。二、改革任务(一)国有独资
2、、全资及控股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集团公司及下属国有全资、控股公司一律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新设国有全资及控股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在境外设立的全资及控股公司,依据当地法律法规执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监事会改革按照资本市场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国有资本不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依法自主决定是否内设监事会或监事。工作举措:1.对于不符合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的二级企业,集团公司按程序于2025年3月底前,完成二级企业监事会和监事取消工作。2.各二级企业应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本级及下属相关企业取消监事会和监事涉及的公司变更登记工作。3.各上市公司应密切跟踪资本市场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要求,及时调整监事会设置。(二)修改公司章程(责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各级企业要将修改公司章程作为监事会改革的重要环节。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删除与监事会有关的章节和内容,并相应调整完善董事会等相关内容。工作举措:1.集团公司应根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等文件,于2024年底前完成集团公司章程及二级企业公司章程指引的修订工作。2.各二级企业要根据XX集团有限公司章
3、程管理办法于2025年3月底前完成本级公司章程修订工作,于2025年6月前统筹下属企业完成公司章程修订。3.所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要密切跟踪资本市场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公司章程修订、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等工作。(三)做好职责统筹整合(责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督察审计部)企业内设监事会和监事职责,统筹整合到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内部审计等机构。集团公司及下属国有全资、控股公司要依法依规设置完善原则上由外部董事组成的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符合条件的职工董事进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外部董事仍然应当占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的多数。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依法行使监事会的相关职责,具体职责按所在企业的出资关系依规由企业股东会(股东)或授权董事会决定。不具备设置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条件的国有全资及控股公司,由企业内部审计等机构根据实际行使监事会的相关职责。工作举措:1.集团公司要进一步完善集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设置,研究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依法行使监事会的相关职责,做好制度建设及对下指导工作。2.二级企业应依法依规设置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并向集团备案,
4、根据要求及时修订议事规则。二级企业应指导下属国有全资、控股公司按要求配齐建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依法行使监事会的相关职责。3.不具备设置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条件的国有全资及控股公司,由企业内部审计等机构根据实际行使监事会的相关职责。(四)妥善安排人员(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要稳妥做好相关人员转岗安排,确保改革平稳推进。企业内部专职监事会主席和监事,根据需要和个人专业能力,可按规定转任专职外部董事,或安排至企业其他岗位工作,也可根据个人意愿改任非领导职务,或按照工作需要交流到其他企业任职;兼职监事会主席和监事,不再兼任监事会相关职务。监事会支撑服务部门人员,根据岗位和能力的匹配程度,安排至企业其他岗位工作。上述人员主动提出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举措:集团公司将以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指导,常态化落实“三能”机制要求,坚持刚性执行与稳妥退出齐头并进,完善管理人员分流机制,拟定领导人员改任非领导规定,确保“能上能下”有力度,妥善处理有温度。(五)加强企业监督(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督察审计部)要将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与完善企业内外部监督机制一体推进。完善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强化
5、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健全出资人监督制度,完善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出资人监督体系,推进出资人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打造阳光国企。完善企业内部监督,强化内部法律、财务、审计等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协同监督,健全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合规管理、责任追究体系建设,提升内部监督整体性、有效性。工作举措:1.聚焦企业改革经营发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督促领导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严肃查处经营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2.在社会监督方面,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已制定XX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针对社会监督所提出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3.在建设大监督体系方面,充分发挥大监督体系协调推进作用,统筹整合审计、财务、法律合规、采购招投标、产权管理等监督资源,推动大监督体系成员部门进一步增强业务监督、职能监督的主责意识,切实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主体责任,研究企业内部大监督体系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协同监督机制,着力实现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提升内部监督整体性与有效性。4.在
6、企业内部审计监督方面,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的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围绕国资监管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风险防范、提质增效、权力运行、合规经营等方面,查找风险问题,把推动防范化解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及时反映影响集团安全稳定运行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六)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责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企业管理部、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各股东方要充分沟通协商,明确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方案,结合企业实际积极创新探索中小股东有效参与公司治理的多种途径,依法依规保障中小股东权益,调动各方积极性,确保改革平稳推进。三、组织实施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级单位要高度重视监事会改革工作,深化监事会改革,认真研究部署,明确责任部门,采取有力措施,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改革任务。2.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协同机制,加强监督指导。各有关部门要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及时跟踪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改革工作不走样、不偏向。3.建立长效机制。把监事会改革作为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强化改革实效长效,持续跟踪治理效能。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一、
7、总体要求1. 改革目标o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明确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核心地位,强化对董事会、经理层的制衡机制,提升监督效能。o 整合监督资源,优化监事会与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同机制,构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追责”的全流程监督体系。2. 基本原则o 独立性保障:确保监事会成员与企业管理层无利益关联,赋予独立预算和人事权。o 专业化建设:通过公开选拔、培训考核,提升监事的财务、法律及行业专业能力。o 分类监督:根据企业类型(如公益类、商业类)及风险等级,制定差异化的监督策略。二、主要改革任务1. 明确监事会法律定位与职责 法律地位:修订公司章程及治理文件,明确监事会作为出资人监督的核心机构,赋予其独立调查权、质询权及重大事项否决权。 职责细化:o 监督董事会决策合规性及战略执行风险;o 审核财务报告真实性,定期向国资委或股东会提交专项报告;o 参与企业内控体系评估,提出整改建议。2. 优化监事会组织结构 人员构成:o 外部监事占比不低于50%,优先选聘审计、法律等领域专家;o 禁止企业高管兼任监事,避免利益冲突。 机构设置:o
8、设立专业委员会(如财务监督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分工协作提升监督专业性。3. 完善监督机制与工具 当期监督:推行“当年监督当年事项”模式,与年度审计同步开展,缩短问题发现与整改周期。 数字化监督:搭建企业数据共享平台,实时监控资金流动、重大投资等关键领域,运用大数据分析预警风险。 结果运用:建立监督台账,将发现问题纳入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并与薪酬、晋升挂钩。4. 强化独立性与资源保障 预算独立:监事会运营经费由国资委或股东会直接拨付,避免受制于企业财务审批。 履职保护:建立监事免责机制,对依法履职导致的争议予以法律支持。5. 推动监督公开与协同 信息公开:定期披露监事会工作报告(涉密内容除外),接受社会监督。 跨部门协同:与审计署、纪检监察部门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共享监督信息,避免重复监管。三、保障措施1. 政策支持o 修订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明确改革后的职能边界与操作细则。o 对改革试点企业给予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倾斜。2. 队伍建设o 建立监事人才库,实施资格认证制度;o 定期开展案例研讨、国际经验交流等培训活动。3. 考核问责o 将监事会履职成效纳入国资委对企业的年度考核指标;o 对监督不力导致国有资产损失的监事,依法追究责任。四、预期成效通过改革,预期实现以下目标:1. 监督效能提升:重大风险发现率提高30%,问题整改率超90%。2. 治理结构优化:形成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权责分明、制衡有效的治理格局。3. 国有资产保障:通过全流程监督,确保国有资产流失率年均下降5%以上。五、实施步骤1. 试点先行(2025年):选取3-5家央企及地方国企开展改革试点,总结经验。2. 全面推广(2026-2027年):结合试点成果修订制度,逐步覆盖全部国有企业。3. 评估优化(2028年):开展第三方评估,动态调整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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