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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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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武**
  • 文档编号:595871116
  • 上传时间: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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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2024-04-07,目录,总则,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隐患整改责任,01,总则,Chapter,目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租赁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法律依据与制定办法,根据消防法、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目的与意义,加强租赁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是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和意义。,租赁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包括生产、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烟花爆竹的厂房、仓库。,适用范围,对于消防安全要求较高的厂房、仓库,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特殊要求,适用范围,租赁厂房、仓库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确保消防设施与布局合理,符合安全规定。,严禁违规改变

      2、厂房、仓库的使用性质和使用功能,保障消防安全,防止火灾发生。,消防安全要求,禁止违规行为,消防安全要求,出租人、承租人需共同负责消防安全,确保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出租人、承租人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需承担租赁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应与出租人、承租人书面明确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责任,并按照约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物业服务企业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出租人、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合同方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且拒不改正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出租人、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职责,02,消防安全责任,Chapter,租赁厂房、仓库的出租人和承租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需对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负责。,01,02,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租赁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协调和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租赁厂房、仓库责任主体,01,02,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员需承担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租赁厂房、仓库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

      3、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员。,租赁厂房、仓库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未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出租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负责统一管理,承租人对承租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负责。,同一厂房、仓库有两个及以上出租人、承租人使用的,应当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明确一个出租人、承租人负责统一管理,并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出租人、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各方消防安全责任。,书面形式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各方应通过书面形式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提高消防安全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转租需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将租赁厂房、仓库的全部或部分转租给次承租人时,需经出租人同意,并以书面形式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时,出租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负责统一管理,承租人对承租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负责。,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同一厂房、仓库有两个及以上出租人、承租人使用的,应当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明确一个出租人、承租人负责统一管理。,转租租赁厂房、仓库的责任,出租人

      4、、承租人应当保障租赁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确保消防安全设施得到及时更新和维护。,消防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由出租人、承租人承担责任,包括因设施老化、损坏等造成的损失。,资金投入保障消防安全,资金投入不足的责任,保障消防安全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消防安全服务,租赁厂房、仓库的出租人、承租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服务。,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合同中应明确消防安全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设施检查、维修、保养和更换等,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委托消防安全服务,出租人需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厂房、仓库,事先告知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相关的消防安全要求。,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厂房、仓库,出租人需定期了解租赁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制止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定期了解消防安全情况,出租人需督促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出租人需及时向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传达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消防工作要求,确保消防工作得到有效执行。,向承租人传达要求,出租人消防安全职责,承租人消

      5、防安全职责,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承租人应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保障疏散通道畅通,承租人需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不被破坏、占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承租人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承租人应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制定灭火预案,承租人应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采取合理措施,物业服务企业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明确共用设施责任,租赁厂房、仓库的出租人、承租人应书面明确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责任,并按照约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解除合同,出租人、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合同方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且拒不改正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消防安全管理,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出租人、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

      6、如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合同,出租人、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如发现合同方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且拒不改正,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解除合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03,消防安全管理,Chapter,出租人应当了解承租人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确保租赁厂房、仓库的建筑消防安全设防水平相符。,了解承租人生产类型,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物业服务企业如实提供其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主要工艺环节和储存物品的名称、火灾危险性类别、数量等信息。,确保消防安全,租赁厂房、仓库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严禁在租赁厂房、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出租前,出租人应当了解承租人生产,改变使用性质需审批,01,承租人需要改变厂房、仓库使用性质和使用功能时,应当书面征得出租人同意;依法需要审批的,应当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甲乙类仓库存量限制,02,甲、乙类厂房和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仓库出租的,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厂房和仓库布局、火灾危险性类别及核定的最大储存量。,需征得出租人同意,03,出

      7、租人发现承租人擅自改变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导致租赁厂房、仓库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应当予以制止。,出租前,出租人应当了解承租人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租赁厂房内中间仓库和租赁仓库内甲乙类物品、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整体及部分布局要求,同一厂房、仓库有两个及以上出租人、承租人使用的,其整体及各自使用部分的平面布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装修装饰和消防设施设置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减少疏散通道宽度,租赁厂房、仓库存在分拣、加工、包装等作业的,应当采用符合规定的防火分隔措施,不得减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数量和宽度。,出租前,出租人应当了解承租人生产,严禁易燃可燃材料分隔,严禁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分隔租赁厂房、仓库,以防止火灾发生时火势蔓延。,建立消防协作机制,同一厂房、仓库有两个及以上出租人、承租人使用的,各方应当建立消防协作机制,共同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联合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演练。,指定专人负责消防设施,租赁厂房、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和更换,

      8、保证完好有效,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出租前,出租人应当了解承租人生产,出租前,出租人应当了解承租人生产,租赁厂房、仓库不得违法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设置在租赁厂房内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在生产加工期间禁止进行动火作业。,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设置消防控制室的租赁厂房、仓库,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查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是否依法持证上岗。,公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租赁厂房、仓库应当建立用火安全管理制度,对使用明火实施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不得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建立用火安全管理制度,出租前,出租人应当了解承租人生产,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租赁厂房、仓库因生产工艺、装修改造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安全管理制度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严禁明火作业,租赁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仓库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以防止火灾发生。,验收无害后方可动火,动火审批手续应当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查验电焊气焊人员资质

      9、,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查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是否依法持证上岗。,建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租赁厂房、仓库应当建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严禁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在租赁厂房、仓库内为电动自行车、电驱动车辆充电,以防止火灾发生。,01,02,03,出租前,出租人应当了解承租人生产,租赁厂房、仓库使用燃油燃气设备的,应当建立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用油用气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在明显位置设置用油用气安全标识。,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制度,承租人在施工作业前,需向出租,告知周边设施情况,出租前,出租人应当了解承租人生产,甲、乙类厂房和储存物品的消防安全要求:甲、乙类厂房和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仓库出租的,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厂房和仓库布局、火灾危险性类别及核定的最大储存量。,不得擅自改变布局:出租人发现承租人擅自改变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导致租赁厂房、仓库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应当予以制止。,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制止无效的,应当向有关行政

      10、主管部门报告,确保消防安全。,需经同意方能改变:若需改变,应书面征得出租人同意,依法需要审批的,应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甲、乙类厂房和储存甲,出租人发现承租人擅自改变生产,出租人责任,出租人发现承租人擅自改变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导致租赁厂房、仓库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应立即制止。,拒不改正解除合同,如承租人拒不改正,出租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确保消防安全。,租赁厂房、仓库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严禁员工宿舍。,防火分隔,改变用途,不得擅自改变布局,承租人需书面征得出租人同意,依法需审批的,应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改变用途。,甲、乙类厂房和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仓库出租的,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厂房和仓库布局。,03,02,01,租赁厂房内中间仓库和租赁仓库内储存物品的防火分隔,租赁厂房、仓库的整体及各自使用部分的平面布置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平面布置,租赁厂房、仓库存在分拣、加工、包装等作业的,应采用符合规定的防火分隔措施,不得减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数量和宽度。,防火分隔,严禁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分隔租赁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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