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录第一章 概 述11.1 项目名称11.2 建设背景11.3 现状描述11.4 建设目标11.5 建设任务21.5.1 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21.5.2 建设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体系21.5.3 建设统一的数据中心31.5.4 建设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31.5.5 建设统一的支撑环境31.6 建设依据3第二章 项目总体需求52.1 服务需求52.2 管理需求52.3 监督需求52.4 协调需求52.5 政务服务业务需求62.5.1 三级联动需求62.5.2政务服务业务流程62.5.3 三级联动业务流程72.6 电子监察业务需求72.6.1 政务公开监察72.6.2 政务服务监察72.6.3 廉政风险点监察7第三章 事项梳理83.1 政务服务梳理83.1.1 梳理要求83.1.2 政务服务流程设计要求83.2电子监察规则梳理103.2.1梳理内容103.2.2梳理要求103.2.3 监察规则制定参考103.3 廉政风险点梳理123.3.1 梳理原则123.3.2梳理内容123.2.3梳理要求12第四章 系统架构及主要功能需求144.1 系统架构144.2 主要技术要求144.3
2、性能需求154.4 主要功能需求154.4.1 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功能需求154.4.2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建设需求194.4.3 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需求194.4.4 统一的门户网站群建设需求204.4.5 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体系建设需求234.4.6 数据中心建设需求254.4.7 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建设需求274.5 支撑环境需求274.5.1 应用支撑平台功能需求274.5.2 基础支撑环境建设完善需求27第五章 项目实施与服务要求285.1 系统集成285.2 项目实施组织管理要求285.3 系统培训285.4 售后服务29第六章 采购清单29第一章 概 述1.1 项目名称政务服务业务及电子监察三级联动建设项目 1.2 建设背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意见(中办发201122 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137 号)和关于确定为全省政务服务业务及电子监察三级联动项目建设试点单位的函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合理规划电子政务平台,规范技术标准,推动
3、不同层级服务中心之间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进一步整合政务服务资源,以服务中心为主体,逐步实现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联接与融合,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1.3 建设目标以政务服务中心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载体,建设市、县政务服务业务及电子监察多级联动项目,通过市级数据交换平台,使政务服务能够从点到面、上下贯通、三级联动。我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通过统一标准和数据集中,达到强化服务和垂直监管的目标,丰富政务服务的内容,扩大监察视角,有效的整合信息资源,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水平。1.建设业务标准规范、技术标准规范、运行管理规范方面完善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架构,使政务服务向集约化、信息化、标准化、均等化方向迈进。2.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形成包括门户网站群、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等多项政务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办理平台,利用“一站式”、“一条龙”的互联网与实体大厅办理模式,为公众提供简便快捷的政务服务,逐步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3. 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监察系统,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公开透明、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实现行
4、政权力全覆盖、网上行政监察全覆盖。4.整合政务信息资源,建设统一政务服务数据中心,运用完善的目录体系和数据交换运行模式,实现全市各级政务服务数据上下联动、网络互通、协同办公、信息共享等功能,同时为数据的决策分析、全面监控提供基础。5.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依托多级联动项目,建设市、县二级政务服务门户网站群,通过政务信息年来实时发布以及公布政务服务各个环节,开通投诉监督渠道,以促进政务服务水平提高,创造条件保障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1.4 建设任务1.4.1 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1) 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依据政务服务事项库中既定的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信息,以行政审批类事项在内的行政职权在线办理为核心,实现事项申报、审批、批复一整套流程线上运行,并支持上报审批、并联审批、收费一表制等多种审批模式,逐步实现全市事项办理全业务流程网上运行。(2)电子监察系统形成覆盖全市各级行政机构的电子监察网络,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进行全流程监控,同时各级机构事项办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异常情况、效能情况进行综合考核。(3)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
5、条例的规定,实现向公众及时、规范发布政府信息。(4)统一的门户网站群统一的门户网站群作为互联网与服务大厅面对公众服务的重要渠道,通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专栏,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服务事项办理过程和接受公众投诉监督,实现门户网站与电子政务平台双向数据对接。1.4.2 建设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体系在服务事项梳理的基础上,通过对服务元数据编目形成多种事项信息共享目录,制订相应目录规则,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快速定位、查询和科学管理,为业务的多级流转提供基础。1.4.3 建设统一的数据中心利用已经建设的数据交换中心,将数据进行交换并向上集中,数据经过聚合后,按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电子监察分类形成对应主题库,组成数据中心,对数据统一存储与沉淀,并对数据进行挖掘,找出数据之间的规律,发掘数据潜藏的价值。1.4.4 建设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制订包括:业务、技术、数据、运行管理等方面的标准规范体系,将各个业务环节有机地连接起来,并为彼此间的协同工作提供技术准则,确保平台整体架构及业务数据规则的一致性,建立项目运行管理体系,实现长效运行机制,为平台的实施开发及今后扩展应用奠定基础。1.4.5 建
6、设统一的支撑环境此次项目的支撑环境应包括统一的应用支撑平台和统一的基础支撑环境。应用支撑平台采用云服务的模式,不依赖于某一个应用系统而存在,提供统一的技术架构和运行环境,为应用系统建设提供公共和集成服务,为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提供运行平台。此次项目市级硬件支撑平台包括服务器、存储设备、数据库、系统及安全软件等方面的建设需利用统一的电子政务云计算数据中心的基础支撑环境进行统一规划,实现软硬件集中部署、统建共用、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投资。统一的网络环境主要以电子政务外网平台为中心,向县级辐射,通过广域骨干网进行汇接。通过互联网组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多级虚拟专网,实现政务服务网络覆盖街道、社区、乡、镇、村。1.5 建设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市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19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联信2011455号)中共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137号)中共中央建立
7、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发20089号)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编制职权目录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20105号)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434号)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中办发200611号)关于印发 的通知(国信20062号)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国标委高新200242号)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第1部分:总体框架(GB/T21062.1-2007)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第2部分:技术要求(GB/T21062.2-2007)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第3部分:数据接口规范(GB/T21062. 3-2007)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第4部分:技术管理要求(GB/T21062.4-2007)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1部分:总体框架(GB/T21063.1-2007)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2部分:技术要求(GB/T21063.2-2007)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3部分
8、:核心元数据(GB/T21063.3-2007)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4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GB/T21063.4-2007)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5部分: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规则(GB/T21063.5-2007)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6部分:技术管理要求(GB/T21063.6-2007)2011年度省市级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等。第二章 项目总体需求2.1 服务需求规范市级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监督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先期以政务服务中心为重点,通过该系统为服务对象提供规范、高效的政务公开业务、政务服务业务、政务咨询、业务办理、信息查询等服务工作。实现市、县政务服务中心能够自下而上业务贯通,为市级政务服务提供高效的宏观监管与决策分析服务,
9、同时为系统覆盖其他行政权力及便民服务提供基础。2.2 管理需求(1)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对全市县区统一管理、组织、指导、协调推进政务服务业务信息化建设。(2)统一管理、组织、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及宣传工作。(3)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对进驻中心的部门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进驻事项进行信息化管理。组织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化业务培训和日常考核工作。(4)市级统一管理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所有政务公开、审批职权项目,实现全市审批权力运行宏观监控。(5)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对县(区)的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政务服务电子监察工作进行统一指导规范与考核。2.3 监督需求以政务服务中心为重点,实现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对外政务公开、权力运行情况、宏观业务工作量、服务质量反馈和用户群众投诉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1)对各县(区)自办理事项的政务公开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规范,将集中办理的每一事项的事项名称、审批依据、审批条件、所需材料、审批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审批流程图、申请书格式化文本等目录或内容,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在全市统一网站群平台及其他终端进行公开。(2)实现全市各级政务服务过程监督。主要包括政务服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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