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头英华500千伏变电站第3、4组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编制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8月目 录1前言41.1 项目建设必要性41.2 项目概况4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41.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61.5 主要环境问题101.6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112 总则122.1 编制依据122.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132.3评价工作等级142.4评价范围162.5环境保护目标172.6评价重点173 建设项目概况与分析193.1 项目概况193.2本工程选址选线合理性分析273.3环境影响因素识别283.4生态影响途径分析303.5 污染特性分析30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324.1区域概况324.2自然环境324.3 电磁环境334.4声环境354.5生态374.6地表水环境385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395.1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395.2声环境影响分析405.3施工扬尘分析415.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415.5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416运行期环境影响评价436.1电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436.2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4
2、66.3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506.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506.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516.6环境风险分析517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分析与论证537.1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分析与论证537.2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及投资估算56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588.1环境管理588.2环境监测609环境影响评价结论619.1项目概况619.2相关符合性结论619.3环境质量现状619.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29.5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技术论证639.6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639.7 结论63附件附件1:自治区能源局核准文件附件2:可研评审意见附件3:英华500kV输变电工程环评批复附件4:类比变电站监测报告附件5:本项目监测报告附 表附表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III前言1前言1.1 项目建设必要性英华500kV变电站站址位于包头市以西20km九原区境内,为内蒙古电网500kV主网架的枢纽变电站,是包头西部地区电网重要的500kV变电站。2022年3月,英华500kV输变电工程开工建设,目前正在建设中。根据地区发展2022年-2023年期间,有多家大型新增负荷落地,包括内蒙古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光伏硅材
3、料制造项目、内蒙古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一期)年产10万吨高纯硅基材料及1000吨半导体硅基材料项目、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颗粒硅项目等项目。预计2022年用电负荷可达2339MW,2023年达到3639MW,且该变电站一期建设的两台主变存在主变N-1剩余主变过载现象,故急需再新增两台主变,以满足该地区的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因此,本次扩建工程的建设是必要的。1.2 项目概况包头英华500千伏变电站第3、4组主变扩建工程包括:英华500kV变电站扩建2台容量为1200MVA(每组主变3400MVA)的单相自耦无励磁调压主变压器(即1号、4号主变),电压等级500/220/66kV。主变容量、型式与已有2台主变相同。出线:本期500kV侧无新增出线;本期220kV侧建设8回出线(仅建设间隔部分),分别为大全2回、海平面2回、神华二期 2回、通威三期2回,采用双母线双分段接线。无功补偿:本期工程在2台主变低压侧各安装360MVar低压电容器。本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土黑麻淖村。本期均在站内预留位置处进行扩建,无新增征地。2022年1月24日,包头英华
4、50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内环审【2022】2号文予以批复。2022年3月,英华500kV输变电工程开工建设,目前正在建设中。本期扩建工程尚未开工建设。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2022年4月,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包头英华500千伏变电站第3、4组主变扩建工程可研编制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项目属于“五十五、核与辐射”中“161输变电工程”项的“500kV及以上的;涉及环境敏感区的330kV及以上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2022年7月,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收集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图纸等技术资料,对现场进行了踏勘,确定了本工程的评价因子、评价范围、评价重点等,在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进行了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了本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技术导则等有关规范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包头英华500千伏变电
5、站第3、4组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可分为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具体流程见见下图1.1。图1.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图1.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4.1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本工程为输变电工程,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2年1月10日修正)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4.2与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符合性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将全区国土空间划分为以下主体功能区:按开发方式,划分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按开发内容,划分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按层级,划分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两个层面。本项目位于包头市九原区境内,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包头市九原区属于国家级重点开发区,该区域其功能定位为“提供工业品和服务产品,集聚人口和经济,同时必须保护好区域内的基本农田等农业空间和森林、草原、水面、湿地等生态空间”。本项目为输变电扩建项目,属于基础建设类项目,项目建成后能够为包头市九原区区域内电网配套工程
6、提高保障,促进农业综合生产力。因此本项目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本项目位置图1-11本项目在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图中的位置1.4.3项目建设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1)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根据2020年12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内政发202024号)。全区共划分环境管控单元1135个,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根据文件内容,包头市管控单元总个数73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32个,重点管控单元38个,一般管控单元3个。根据2021年10月30日包头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包府发202149号)。全市共划分环境管控单元50个,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根据文件内容,九原区管控单元总个数13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6个,重点管控单元3个,一般管控单元4个。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或依现行法律法规规
7、定有条件开发区域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各类开发活动。重点管控单元: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污染物允许排放量。一般管控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相关要求。 本项目变电站位于一般管控单元,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哈林格尔镇一般管控单元内,与包头市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见图1-2。本工程为主变扩建工程,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运营期电磁、噪声影响较小,不属于严重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项目选线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具体情况见表1.4-1:表1.4-1 本项目与包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相符性对照表行政区划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类别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包头市九原区ZH15020730003哈林格尔镇一般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单元内各环境要素系类管控区内,按该环境要素系类管控要求执行本工程为变电站扩建工程,不涉及土壤污染问题,扩建工程在变电站内预留位置处进行,不新征用地,满足管控要求。综上所述,本项
8、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位置图1-2 本项目在包头市环境管控单元图中的位置(2)生态红线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目标保护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有关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本工程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对位置关系见图1-3。本项目所在位置放大图图1-3 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3)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根据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本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空气质量好,尚有容量进行项目建设,同时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不会对当地环境空气增加影响。本工程生活污水不外排,投运后不会降低周围地下水和地表水环境质量。工程营运期间,变电站产生的工频电磁场、噪声较低,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变电站声环境昼间、夜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项目营运期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4)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扩建工程均在英华500kV变电站内预留位置处进
9、行,无新征占地,本项目所涉及的资源仅为少量水资源消耗,故项目建设与资源利用上线是相符的。(5)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为D4420电力供应业,包头市九原区不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内政发201811号)中,故本项目建设满足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管控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1.4.4与所涉地区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本工程变电站在建站时,在变电站设计阶段已充分听取了当地规划、国土、林业、环保、文化等相关部门的意见,优化了设计方案,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其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蒙西地区电网发展规划,符合当地城镇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本工程在变电站站内预留位置建设,不再分析其选址等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1.4.5选址选线合理性分析本工程在站内预留用地内建设,不涉及选址选线合理性问题。1.4.6与电力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2020年电网主网架规划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家的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切实满足发展用电需求,结合国内新形势,新变化,需进一步完善电网主网架规划,明确2020年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其中内蒙古自治区重点项目包含: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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