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行政裁定书(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用).docx

3页
  • 卖家[上传人]:s9****2
  • 文档编号:563025973
  • 上传时间:2023-07-22
  • 文档格式:DOCX
  • 文档大小:900.49KB
  • / 3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行政裁定书(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用)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用)() 行初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原告诉被告(写明案由)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应转为普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年月日(院印) 【说明】一、本裁定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二、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后,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三、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后,如涉及举证期限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各方当事人延长举证期限。四、本裁定书送达各方当事人。1 / 2微信订阅号:格律法学院(gelvfaxueyuan)

      《行政裁定书(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用).docx》由会员s9****2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裁定书(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用).docx》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