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安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仍然处于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合理谋划“十四五”发展思路,科学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对于顺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三个走在前列、两大战略任务”,实现“六个奋勇争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一章“十三五”发展取得的成就实施“十三五”规划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市民政局和省民政厅的科学指导下,我县民政局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城乡社区建设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和城镇脱贫解困等工作,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各项民政民生保障水平在深化改革创新中得到全面提升。(一)社会救助保障水平迈上新台阶。“十三五”期间,我局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救助政策法规,完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提高社会救助信息化水平,基本实现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的社会救助目标。一是稳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2020年,全县城乡低保人数分别达1934人、11013人
2、,保障标准提高到705元和470元,人均月补差分别达450元和325元,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城乡特困供养对象1155人,其中集中供养507人,城镇特困供养标准达每人每月915元,农村特困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615元。精减退职救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30元。十三五期间,共救助困难群众12万人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36000万元。二是大力提升社会救助效率。深入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畅通基层救助渠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配备了156名村级民政信息员。率先全省将城乡低保和部分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乡镇,低保、部分临时救助由过去的“个人申请、乡村审核、县级审批”改革为“村级申报、乡镇审批、县级监管”的属地审批,低保、特困供养审批办结时限从原来的45个工作日缩短至25个工作日。搭建了县、乡、村三级贯通的“智慧救助”综合信息平台,整合各部门救助信息数据,建设困难群众大数据库,实现社会救助无纸化办公,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打开新局面。初步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成立万安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3、发展领导小组,出台万安县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10余个,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进一步促进全县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2016年以来,我县对全县养老服务需求、设施进行了大排查、大调研、大提升。新建县综合福利服务中心并实施公建民营,完成罗塘、百嘉、夏造乡镇敬老院新院建设和搬迁,完成顺峰乡敬老院的扩建,启动五丰镇桂江敬老院的拆除新建工程,对其余全县13所敬老院实施改造提升。截至目前全县建成各类养老机构19所,其中公办养老院18所、公建民营1所。建设和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完成芙蓉镇城中社县、五丰镇园县社县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县城6个城市社县均有居家养老服务场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养老服务中的作用,建成具备助餐等功能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35个。实施特困失能老人县级集中护理,建成县级特困失能集中照护点1个,特困失能老人集中照护率100%。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巡访探视制度,定人定期开展巡访探视。2017年,吉安市被列入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以此为契机,我县发放一键通关爱手机1702只,开启了智慧养老服务新模式。按照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监管“
4、四统一”原则,整合线上线下、居家机构服务资源,在五丰镇园县(县民政局老婚姻登记办)建设集居家机构相统一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完善和提升“助急”服务、基础性生活服务、公益服务和养老机构监管等养老服务水平和监督管理能力。(三)殡葬改革工作取得新突破。全面启动殡葬改革工作以来。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数量达136座、穴位数达50000以上,确保到2025年全县所有行政村(居)居民公益性公墓使用需求覆盖率达100%;进一步完善城市公益性公墓和乡镇、村级公益性公墓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殡葬管理和服务水平;强化队伍建设,构建由县级指导、乡镇主抓、村级监督、红白理事会服务的殡葬服务机制,推动死亡报告、遗体火化、入公墓安葬等全程跟踪服务,加大散埋乱葬整治力度,推动实现遗体火化率、骨灰入公墓率达“双100%”。强化部门协作,常态化推进绿色殡葬宣传,加大殡葬改革执法力度和“三禁”工作常态值守制度,弘扬丧葬新风,推动居民摒充陋习,逐步形成文明丧葬新习俗。遗体火化免费补助标准提高到1000元,所发生的经费由县级财政负担,并在殡仪馆办丧结账过程中实行同步结算、直接核免。加快万安县殡仪馆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将现有的3台火化炉
5、改造环保节能的捡灰炉,火化车间、现有的悼念大厅、遗体告别室等进行全部改造。(四)社会基层治理取得新成效。“十三五”期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决策部署,积极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社区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规范有序。基层组织建设更加稳固。圆满完成了第十届村(居)“两委”换届选举,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严格把好人选入口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社区)干部队伍,对各村(居)各地上报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联审。开展了村(居)“两委”干部“回头看”,实行村“两委”干部区级联审常态化制度。社区建设水平显著提升。按照“一年有示范,三年新面貌”要求,扎实推进美好生活新社区建设。城市社区方面,通过政府投入、向上争资、共驻共建等方式,加大了对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改造升级,全县芙蓉镇4个城市社区中均获得了全市“人文社区 温馨家园”授牌。农村社区方面,全面开展了农村幸福社区创建工作,为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试点示范县。社会组织管理有序规范。规范了社会组织年检制度,采取“先教育规范、再责令整改、最后实施处罚”的“三步式”行政处罚模式,共登记社会组织62
6、家,依法注销撤销6家。以全市开展的“人文社区、温馨家园”帮扶共建工作为契机,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每个社区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不少于3个。大力开展涉企收费治理活动,积极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主管部门脱钩改革。社工人才队伍逐步壮大。出台了万安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方案,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参加从业考试,鼓励具有社工资格证的专业人才进入社工队伍。全县持证社工数为24人,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3名。启动了社区薪酬待遇统一工作,社工队伍薪酬待遇显著提高。(五)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得到新提升。扎实开展了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制定了监护干预、依法帮扶、强制报告、应急处置机制等四项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儿童档案台账管理,全县各乡镇配备了1-2名乡镇儿童督导员,每个村(居)配备了1名儿童主任。投入资金近50万元,打造了25个村级儿童之家。城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逐年提高,2020年散居孤儿达到每人每月950元,机构养育孤儿达到每人每月1600元。落实了助学工程,对年满18周岁仍在就读高职、大专、本科及以上
7、的原孤儿,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资助其学业完成。落实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截止2020年10月全县共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6人。“明天计划”、收养评估等项目稳步实施。2020年完成了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建设。第二章“十四五”发展重点任务第一节社会救助保障一是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统筹发展,逐步缩小农村低保与城市低保标准差距,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二是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并将社工类社会组织列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优先承接主体,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三是进一步完善“智慧救助”平台,全面实施社会救助网上受理、审核、审批,提升救助工作效率。四是提升“救急难”工作水平,规范“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困难群众的突发临时性生活困难,防范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五是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完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政策措施、标准规范和监管机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实行健康状况评估。第二节养老服务体系到2025年,建设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1560张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
8、。建有社区嵌入式养老院4个,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基本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和80%的农村社区。不断推动和发展医养、康养,50张以上床位数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室,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每千名老年人拥有护理型床位数17张。(一)进一步夯实居家养老服务。一是进一步落实家庭成员赡养和扶养老人的法律责任。强化依法治理,制定具体政策措施,保障落实赡养人的家庭成员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二是进一步落实全居家养老的支持政策。实施有利于家庭发展的户籍、住房和税收等政策,鼓励和支持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或就近居住。三是加大居家养老服务及设施的投入力度。县城城市社区都建有养老服务设施并委托社工组织或第三方运营,农村每个乡镇建有一所综合性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由第三方运营,加大政府购买力度,推进“智慧+养老”,不断改进居家养老服务。四是加强留守、孤寡、失能、独居老年人的探视、巡访和关爱。(二)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一是强化养老机构和所在地医院的融合,采取合约的方式,把入住老人的医疗问题委托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机构予以全力配合,采取定时定点派驻医生坐诊的方式解决养老机构入住老人的就业需求。二是养老机构
9、内设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入住服务人数50人以上,离医院较远的,要求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室,直接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服务。养老床位超过300张,入住人数100人以上,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三是支持医疗机构内设养老院;四是推进居家养老医养结合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医疗门诊紧密结合,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发挥卫生计生系统服务网络优势,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三)促进“互联网+”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广泛运用。一是加强“互联网+”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互联网+”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以互联、开放、共享、便捷”为特征,利用信息基础数据,为老年人提供智慧化的高效养老服务。二是积极引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技术、服务和产品,推动“互联网+”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是做好互联网应用技术和基本知识的普及。家庭、社区、机构能以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运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开展养老服务。第三节殡葬改革工作坚持积极稳妥的总体原则,完善殡葬服务供给,深化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加快殡仪馆建设和火化设备更新改造,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安放(葬)设施和殡葬服务城乡全覆盖。推动出台万安县殡葬管理条例,全面建立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有效缓解殡葬难、殡葬贵问题,切实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移风易俗、殡葬改革宣传教育,引导树立现代文明丧葬礼俗。专项社会事务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万安县城市公益性公墓二、三期建设项目2.万安县农村公益性公墓新建、提升改造工程3.万安县殡仪馆基础设施及火化炉改造工程第四节社会基层治理(一)增强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服务效能。积极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健全具有标准地名信息的地名数据库,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开展地名文化建设,完成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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