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浙江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点.doc
5页1、2011年浙江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点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领域,以基层党务公开为带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以工资协商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大局稳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目标 2011年全省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率的目标任务分别为: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达到96%,事业单位达到95%,非公有制企业达到80%。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继续列入各级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目标考核、平安浙江建设考核。把企业是否实行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制度作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双爱双评先进企业和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的一项基本条件。 三、重点工作 (一)扎实推进“两个普遍”,努力扩大职代会覆盖面。各地要结合区域、行业和企业特点,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领域,加大组建力度,创新建会形式,在非公企业尤其是小型非公企业
2、集中的区域建立区域(行业)性工会,大力推进量大面广的中小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的工会组建工作。通过区域(行业)性工会,大力推进量大面广的中小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的工会组建工作。通过区域(行业)性工会,建立和推行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把区域(行业)职代会的建设与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相结合,充分发挥企业主和职工代表在推动民主管理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对区域(行业)发展、企业改革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共性问题实行共商共议,共谋发展,努力扩大非公有制企业的职代会覆盖面。 (二)以基层党务公开为带动,扎实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基层党组织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的基础上,依托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带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坚持把职代会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加强基层民主评议和公开透明度,探索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质量体系,切实保障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劳动经济权益。各地要根据企业规模大小、所有制性质,实施分类指导,特别是把区域(行业)职代会作为众多中小非公企业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指导意见。要增强区域(行业)职代会
3、的针对性、实效性,使形成的决议,既符合区域(行业)的共性要求,又体现企业的个性要求;明确区域(行业)职代会的组织规则、职权内容和运作程序,研究完善职工代表的组成、产生方式及比例构成;要认真研究区域(行业)职代会在闭会期间的职能履行问题,完善职工代表巡视制度,实现职工代表组织体系网络化;将区域(行业)职代会与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制度结合起来,切实发挥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省推行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浙江省职代会规范性操作指导意见(草案)进一步征求意见,并适时召开全省区域(行业)职代会现场会,推动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工作。 (三)不断规范,健全公司制企业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公司制企业要进一步理顺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关系,明确其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背景下的地位和作用,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建立和规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产生和罢免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按照浙委办200712号、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大工会主席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的力度;提高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源头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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