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
5页1、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篇一: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 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 1.人为损坏系统设备,除赔偿全部损失,并处以罚款(第一次罚500元,第二次罚1000元,第三次或者三次以上罚款1500元)。 2.故意断电或松动、拆卸线路等导致车载设备无法正常工作,每次处以500元的经济处罚。 3.在车载设备天线上面和周围不能安置任何其他物品,导致信号传输受阻使车载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每发现一次处以200元的经济处罚。 4.在摄像头的前面放置任何遮挡物,或私自调整摄像头的拍摄角度,造成拍照失效或者不正常的,每发现一次处以500元的经济处罚。 5.在车载设备避免高温、防尘、防污、防潮等方面没有尽到责任,致使设备损坏,赔偿全部损失。 6.恶意或滥用车载设备紧急报警功能,每次处以200元的经济处罚,如造成不良后果,除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外并视情节另予以处罚。 7.发现车载设备异常不及时报告卫星,使其带病运行;无故拖延或拒不接受和配合车载设备监控管理及维护修理,处以500元经济处罚。 8.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每次处以1000元的经济处罚。 9.违规超速不及时改正的,每次处
2、以200元的经济处罚。 10.违规超载,每次罚款300元;对屡罚不改的,单位应加大处罚力度。 11.对同一时间同一违规只处罚一次,不进行重复处罚。单位要对执行本规定的情况,纳入年度安全考核。 山西祥韵新能源有限公司 篇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 xxxx物流有限公司 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 1人为损坏系统设备,除赔偿全部损失,并处以罚款(第一次罚200元,第二次罚500元、第三次或三次以上罚款1000元)。 2故意断电或松动、拆卸线路等导致车载设备无法正常工作,每次处以200元的经济处罚。 3、在车载设备天线上面和周围不能安置任何其他物品,导致信号传输受阻使车载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每发现一次处以100元的经济处罚。 4在车载设备避免高温、防尘、防污、防潮等方面没有尽到责任,致使设备损坏,赔偿全部损失。 5恶意或滥用车载紧急报警功能,每次处以500元的经济处罚,如造成不良后果除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外并视情节另予以处罚。 6发现车载设备异常不及时报告修复,使其带病运行;无故拖延或拒不接受和配合车载设备监控管理及维护修理,处以500元经济处罚。 7平台存在超速报警的,及时查
《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由会员夏**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