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5页1、职业安全防护制度一、 定义 医院职业安全防护是指医院工作人员在医疗操作、医技诊查等医疗活动中暴露于感染性疾病、各种化伤因子及医疗垃圾等的危害所采取的防护措施。(传染病职业暴露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二、分级管理 医院职业安全防护:严格执行分级防护制度。医院工作人员应根据不同岗位职业风险分级着装。(一)基本防护: 防护对象;在医疗中从事诊疗活动的所有医、护、技人员。 防护装备: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 防护要求:遵循标准预防和手卫生规范。 (二)加强防护: 防护对象: 1.进入感染性疾病科诊室、留观室、病区的医务人员。 2.可能接触病人体液或污染物品的医、护、技、工勤等人员。 3.转运传染病人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防护装备: 1.隔离衣:进入传染病区时; 2.防护镜:有体液或其他污染物喷溅的操作时; 3.外科口罩:进入传染病区时; 4.手套:操作人员皮肤破损或接触体液或破损皮肤黏膜的操作时; 5.面罩:有可能被病人的体液喷溅时; 6.鞋套:进入传染病区时。 防护要求:遵循标准预防和手卫生规范。 3.严密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对传染病尸体进行解剖的医务人员。 防护装备:在加
2、强防护的基础上可增加使用负压面罩或其他有效的防护用品。 防护要求:上岗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与反复训练,执行标准预防和手卫生规范。三、医院常见职业安全防护应急处理 (一)化疗药物 1.化疗药物污染的应急处理。 1.1立即用流动水冲洗被污染部位。如:操作中不慎将药液溅到黏膜或眼睛,立即使用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如果溢出到桌面,应用棉纸或纱布吸附药液,再用清水冲洗被污染桌面。 1.2立即就诊,根据造成污染的化学物质的性质,遵医嘱用药。 2.防护措施 2.1应用化学药物的护理人员要进行相关岗前培训,定期进行防护知识教育,增强防护意识和防护知识。 2.2化学药物由静配中心统一配置,配置室要求配置必要的防护措施,能够自然通风,安装排气扇。 2.3护理人员在配置化疗药及为病人进行化疗药物的穿刺注射时,应戴口罩、帽子及双层手套,有条件的应戴护目镜,穿防护服。 2.4配置和使用化疗药物后的垃圾和空药瓶,应按医疗废物处理,装入黄色垃圾袋,容器要加盖,防止化疗药物挥发于空气中污染环境。 2.5化疗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应盛放于加盖容器内并立即处理。 2.6严格化疗药物管理,设专人专柜保管,药瓶有损坏应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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