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民资金监管要实现“五个新常态”
4页1、惠民资金监管要实现“五个新常态” 这几年,国家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教育卫生保障、困难贫困人口扶持等民生工程上。要确保惠民资金真正落到实处,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监管工作必须实现“五个新常态”。 一、严格落实责任,实现部门管理新常态 惠民政策内容多,涉及农业、教育、卫生、交通、民政、扶贫、移民、发改、住建、社会保障等多个单位和部门,这些单位和部门是惠民资金管理直接责任者,必须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强化内部管理,实现部门管理新常态。 一是要明确责任,落实专人负责。要安排业务精通、办事公道、责任心强、清正廉洁的同志来专抓这项工作; 二是要规范工作程序,加强资金管理。要根据各项惠民资金的不同用途和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把关,做到规范、安全、公开、便捷; 三是要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对有关资金和项目实施情况要定期进行内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二、加强督促检查,实现机关监督新常态 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纠风是惠民资金专门监督机构,要认真落实责任,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实现机关监督新常态。 财政部门要当好“管家”:要把各种惠民资金集中到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实
2、行封闭运行;简化资金审批、拨付、发放手续,减少中间环节,杜绝滞留资金,避免吃、拿、卡、要。要坚持管采分离、管用分开,对大宗物资采购和招标工程要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全面推进报帐管理,核算到单位到项目,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综检查。 审计部门要及时跟进,对重大项目和重大资金还要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对违规行为要及时提出审计意见,保证惠民资金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到项目和群众身上。 纪检监察、纠风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组织财政、农业、民政、扶贫等部门对各种惠民资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通过通报、挂牌督办、发出监察意见书等形式限期整改;对群众举报和检查中发现的各种侵占、挪用、虚报冒领、贪污惠民资金违法违纪行为要立案调查,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三、发动群众参与,实现社会监督新常态 要保障惠民资金安全运行,必须发动和依靠群众充分参与监督,实现社会监督新常态。 一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报纸、公开宣传栏、墙报、板报等宣传工具,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惠民政策和有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惠民资金监管; 二是建立县、乡、村三级信访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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