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摩托车零部件检验.doc
5页1、XXXXXXXX企业标准XXXX022-2008喇叭验收标准2008.01.18发布 2008.02.28实施 XXXX 发 布前 言为了保证本公司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用喇叭的生产一致性和产品质量,特为摩托车灯具编制了验收标准。本标准的全部条款都符合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本验收标准编写上遵循了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及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二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的规定。本验收标准规定了XXXX喇叭的技术指标和规范,各项指标经验证是准确可行的,可作为本公司指导生产的依据。本技术标准由XXXX提出。本验收标准由XXXX研发部起草。本验收标准由XXXX研发部归口。本验收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编制标准化审定批准喇叭验收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XXXX摩托车用喇叭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验收标准。本标准适用于XXXX摩托车用喇叭。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
2、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QC/T 67-93 摩托车喇叭声级测量方法GB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GB15742 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3术语和定义3.1声强:在垂直于声波传播方向的单位面积上,单位时间通过的声能量称为声强。3.2声压:声压与声强的关系:I=其中:P声压, 介质密度, C声速3.3声压级将声压平方相对比值的常用对数的10倍定义为声的强度称作为声压级。4喇叭的技术要求4.1性能要求4.1.1喇叭应发出连续而均匀的声响。4.1.2声压级对于功率不大于7kw的摩托车喇叭,距离喇叭2m处的A计权声压级不得超过115dB(A)。功率大于7kw的摩托车喇叭,距离喇叭2m处的A计权声压级不得超过118dB(A)。在频率为18003550Hz频带内的声压级必须大于频率超过3550Hz的每一分量的声压级,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功率不大于7Kw的摩托车喇叭至少应为95dB(A)。功率大于7Kw的摩托车喇叭至少应为105dB(A)。4.1.3标准电压为12V的电喇叭在电压变化在1014.5V内电喇叭
3、发音正常,不得有嘶哑声和振扰声。4.1.4电喇叭应能承受进水试验而无损伤。4.1.5电喇叭应能承受如下表所示振动试验后无损伤。频率Hz位移mm加速度m/s周期mm扫频次数扫频方向25-600.781014上、下60-2001104.1.6在采用多音喇叭时,若其中各声响发射单元能单独起作用,则每一单元单独工作时,应能达到以上规定的最低值,全部单元同时工作时,其总声压级不得超过以上规定的最高值。4.1.7耐久性对于功率大于7kw的摩托车喇叭为10000次,对于功率大于7kw的摩托车喇叭为50000次。4.1.6耐久性试验后喇叭应符合4.1.1和4.1.2的规定,其中直流推动喇叭的试验电压允许在其标称电压的95115%范围内。4.2包装、标志和贮运4.2.1包装必须有防水装置,并且单个喇叭必须独立包装。4.2.2外表面有产品型号、规格。4.2.3包装箱上有厂名、名称、型号等标识。4.2.4每个喇叭上有明显的标识用于固定声压级。4.2.5每箱喇叭数量不得超过24个。4.2.6在正常的贮存条件下,自出厂日起一年内不得有任何的不良现象出现。4.2.7喇叭外表面有3C标志5试验方法和验收标准5.1一般要求试验在规定的条件下,使喇叭连续发声时间不超过30s,检查喇叭的连续发声性能及气动和电-气动喇叭的起动性能应符合4.1.1的要求。5.2声压级试验在规定的条件下,检查喇叭的声压级应符合4.1.2的要求和规定。5.3耐久性试验喇叭的耐久性试验是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以鸣叫1s,休息4s周期进行,如果试验进行一半以上,声压级与试验前有变化时,允许对喇叭调整一次。在规定的试验结束后,如有必要允许再次调整。5.4进货检验抽检数量和细则按GB2828要求和方法进行。5.5验收检验项目按表1所示:表1序号检验项目生产厂检验项目本企业检验项目检验标准1包装按本标准4.2的要求2外观按本标准4.2的要求3尺寸按图纸要求4声压级试验按本标准4.1.2的要求5耐久性试验按本标准4.1.5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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