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大全建议,是个人或团体,对某件事情未来要如何的操作,提出的解决问题的办法。_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近段时间以来,我市企业陆续进入复工复产阶段。企业复工复产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期。受疫情防控影响,各种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叠加出现,安全生产形势尤为严峻。如何防止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易发问题,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谈谈几点看法。复工复产易发生产安全事故(一)人员管理方面。一是受疫情防控招工难影响,老员工不能及时回湛,新员工不熟悉设备操作规程。二是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安全培训不能集中进行,在培训效果方面可能大打折扣。三是电工、电焊工、锅炉工、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短缺,有的员工无证上岗,容易发生事故。四是部分保国计民生和保疫情防护的生产企业连续加班,员工长时间处于疲劳工作状态。另外,受疫情影响,员工情绪不稳定,精力不集中,很容易发生操作失误。(二)设备管理方面。一是今年春节假期时间长,一些防护设施、机
2、械设备、电线电路的维护保养工作难以按计划进行,对其安全性影响大。二是大型吊装等特种设备长期停用,重新启动使用后未以充分磨合即满载运行,事故风险大。三是企业停工前拆除或暂停了安全装置,复工复产后没有及时进行调整,造成安全控制装置失效。部分企业设备设施长期超负荷运行。(三)安全管理方面。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二是企业没有对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的辨识和分析,安全防范措施针对性不强。三是受疫情影响,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重要岗位人员未完全到岗,容易造成现场管理缺失。四是春节假期延长可能会导致部分企业订单积压,为了赶进度、抢生产,个别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违法生产。工作措施建议针对上述问题,要按照市委市政府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同时坚守安全生产底线,关键时期要严之又严,不能因疫情防控放松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把疫情防控这一特殊时期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关,坚决执行关于复工复产工作要求,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深入企业宣传湛江市复工
3、条件和政策,部署企业复工防控工作。(一)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要按照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员工培训演练、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坚决杜绝疲劳作业、违章作业、设备设施超负荷运行等现象。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不留死角和盲区,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二)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针对企业开工后返岗人数较少、特种作业人员短缺及安全投入不足等问题,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六个一,即: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以适当形式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开展一次全厂性的安全检查。要坚决做到六个到位,即:复工复产方案到位,安全风险评估到位,设备设施检维修到位,岗前和新入职员工培训到位,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到位,危险作业报备到位,安全审批制度落实到位。(三)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服务工作,寓服务于监管全过程。市应急局正在探索研究柔性执法措施,对没有造成事故现实危险达不到法定处罚标准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预先提醒、
4、主动指导、责令改正等柔性措施予以纠正,督促和帮助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四)宣传与培训相结合。要加强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政策的宣传。在复产复工前,要求企业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为重点,开展全员的培训,特别要把疫情防控的有关知识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对节后返岗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知识再培训、再、再考核,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对转岗和新入职员工,要进行安全生产三级培训,培训后考核不合格坚决不能上岗。为减少人员聚集,企业可以通过视频会议、互联网、企业微信等方式组织开展安全敦育培训。要严格落实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要督促企业严格做好员工的宣传、健康情况的监测、科学预防知识宣讲等相关工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自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年12月从我国湖北省武汉市蔓延开以来,鉴于本次疫情传染性强,且时值我国传统春节假期和人员大流动期间。为了有效阻断此次疫情的传播,国务院于2020年1月26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 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将传统春节假期延长到2月2日。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多数地区都发布了关
5、于延迟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明确规定企业的复工复产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同时,基于目前疫情的防控需要,各级主管部门均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如:限制人口跨区域流动、对小区、村居实行封闭式管理等)。考虑到各个地区在疫情期间出台了大量的政策和文件,且每个企业所处的行业特点不同,企业复工复产时不一定能全部满足各级部门的全部防疫要求。从2月10日起部分企业逐渐进行复工复产后,如果没有做好相关防疫工作,不但可能会给企业员工的生命健康造成损害,还可能会给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甚至会被追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本所律师在全面梳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近期全国各地出台的相关政策后,从企业复工复产需注意的事项,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以及复工复产可能面临的相关法律风险等方面综合提出如下意见,供各企业参考。一、密切关注国家和各地区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确保企业复工复产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从法律层面讲,在本次疫情发生前国家已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任何企业的复工复产行为均应符合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从政策层面讲,本次疫情发生后从国家到地方为了有
6、效阻断疫情的扩散密集出台了众多政策性、管理性的文件,且随着疫情的发展还在不断的出台和更新相关内容。如果企业复工复产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和疫情防控的要求,可能会面临停产停工整顿,或被追究相关责任的风险。二、充分评估企业是否满足复工复产的条件,合理确定复工复产时间和方式。目前,为了全面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国务院于2020年1月26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将传统春节假期延长到2月2日。据不完全统计,多数地区都发布了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明确规定企业的复工复产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如前所述,复工复产时间只是其中一个条件,企业复工复产还需要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满足疫情防控措施(如:测体温、戴口罩等)的要求。基于本次疫情尚处于防控关键时期,建议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应从企业性质、复工方式、用工情况、防疫物资保障情况等予以综合考虑,避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风险。如防控物资紧缺会影响复工,复产后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引发集体被传染,各小区、写字楼的封闭式管理会影响正常工作开展和员工上岗等。三、充分做好复工复产前的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复工复产顺利进行。截止20
7、20年2月7日,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均出台了大量政策和采取了不同的疫情防控措施,根本无法完全进行统计,不再一一列举。本所综合各方面出台的政策和疫情防控措施,我们建议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可以围绕以下方面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一)复工复产时间。关于复工复产时间国务院于2020年1月26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 2020 年春节假期的通知仅将传统春节假期延长到2月2日,但没有对企业的复工、复产时间作出规定。部分地区发布了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将复工复产时间规定不早于2月9日24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基于对目前疫情防控的需要,有确诊病例和没有出现有确诊病例的区域基本上都采取了封闭管理,避免人员聚集是目前防控疫情的必要措施,各级部门均不鼓励人员聚集性企业复工复产。因此,即使各级部门没有对企业复工复产时间进行限制,基于疫情防控需要也可能影响企业的复工复产时间,建议企业在复工复产前与各相关部门充分进行沟通,合理确定复工复产时间。(二)防疫物资保障。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企业如果无法实现通过线上办公、视频会议、电话会议等方式复工复产的,必然发生人与人之间直接接触和人员聚集。目前相关防疫用品口罩
8、、酒精、消毒液等严重供应不足,企业复工复产前应当充分做好防疫物资保障工作。(三)制定和全面落实防疫方案。为了有效防控疫情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都对企业的责任进行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该条明确规定了企业应当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预防、控制措施。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该条明确规定了企业疫情报告制度。目前,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物管公司均按国家的统一布署制定了种类繁多的疫情防控措施,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应当从防疫物资保障,具体防疫措施的落实,与各相关部门就防疫措施的沟通和协调等方面制定详细的防疫方案,避免因对各相关部门的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给企业造成损失,或者损害职工的身体健康。(四)合理排查复工复产员工的健康状况。本次疫情正值传统春节假期期间,人员流动大,人员聚集多,客观上加大了防控难度
9、。为了避免复工复产人员瞒报、漏报疫情信息,企业可合理采用员工亲自填报相关疫情信息,返岗前检测体温,核查近一月所乘飞机、火车(含高铁、动车)情况等核查返岗员工是否与确诊病例有接触史或来自疫区,以及采取其他必要合理的措施进行排查。(五)合理确定复工复产人员。鉴于各地疫情防控措施在不断升级,各级行政区域、住宅小区、村居、确诊病例区域均已经或可能封闭,复工复产人员能否正常到岗存在极大不确定性,为了避免引发不必要的劳资纠纷和造成不必要经济损失,建议复工复产企业合理确定复工复产人员。(六)做好返岗前防疫宣传。基于目前处于疫情暴发高峰期,每日确诊病例在不断增加,特别是近期出现的部分瞒报疫情被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增加返岗人员被传染的风险。因此,建议复工复产前做好相应的防疫宣传工作,既避免瞒报疫情引发的传染问题,也可有效落实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措施。(七)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有序推进企业项目复工复产的通知为例,企业复工复产主要应满足以下条件:1.加强返岗人员疫情排查。各地政府要认真开展五类人员核酸检测工作,及时有效和控制传染源,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良好用工环境。各企业要提前排查每一名员工的来源地和14天内活动轨迹,在体温检测正常、无密切接触史的情况下,方可上岗,严禁带病上岗。省外返岗人员必须落实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措施。要每天对职工进行体温监测,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处置。2.强化工作场所疫情防控。各县区和园区要落实属地责任,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预先设置集中隔离场所,为无条件独立设立隔离场所的企业提供保障。各企业要提前准备红外体温检测仪、消毒液、口罩等防控物资,落实隔离场所,保障房屋通风,定时对厂区、宿舍、食堂、车辆等进行全面消毒和卫生保洁。要合理安排工作岗位,保持人员工作距离,减少人员聚集。疫情防控不到位的企业不得复工复产。3.保障返岗人员生产生活。各地要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员工居住、通勤交通、物流、生产经营等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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