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一、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试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二、医院感染管理科(办公室)认真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临床应用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三、医院使用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三类)或进口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应具有国家药监局颁布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四、医院采购部门必须从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部门颁布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具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布了备案凭证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产品,专管人员必须齐全、资料存档备查。五、医院在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时,采购部门必须对以下四个环节进行验收:(1)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相一致,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2)产品的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3)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gb15979_、gb15980_、gb8939_、yy/t0313_(4)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六、医院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登记制度,记录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产品批号
2、、消毒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号、每次订货与到货的时间、供需双方经办人签名,发到科室与领物人双方签字使用后按规定处理并做备查记录。七、医院设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库房,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库房管理制度和出入库登记制度。八、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25cm;距天花板50cm;距墙壁5cm;按失效期的先后顺序码放,禁止与其它物品混放,不得将标识不清、包装破损、失效、辱变的产品发放到临床使用。九、临床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前,应认真检查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标准,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和产品有无不洁等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方面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和采购部门报告。十、使用中如发生热原现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规定详细记录现场情况,同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办公室)、药剂科和采购部门。十一、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十二、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单独存放,按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暂存、转运和最终处理,禁止与生活垃
3、圾混放,避免回流市场。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二)1、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由医院统一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2、接收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时,必须验证是否具备省级以上卫生或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等,进口产品还要有_卫生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3、接收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时,认真检查每批产品外包装是否严密、清洁、有无破损、污渍、霉变、潮湿;检查每箱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灭菌标识和失效期,检查后建账登记。每批产品需由生产厂家提供质量检测报告并加盖生产厂家红色公章。4、设备科或供应室专人负责建立登记账册,记录每批次到货的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生产批号、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供需双方经办人签名等。5、要求有计划申购,不可挤压太多太久,储存于专用库房内,放置在距离地面20cm、距墙壁5cm、距天花板50cm的货架上。室内保持洁净、干燥、通风。6、建立质量登记本。使用过程中发生不良事件时,必须停止使用,详细记录时间、种类、事件经过、结果、涉及的单位、
4、批号,汇报护士长和相关部门;及时封存取样送检,不得擅自处理。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三)一次性用品管理制度申报、使用规定为加强医用消耗材料的统一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保证高质量的医疗水平有序的发展,对医用消耗材料(包括已申报和未申报但目前仍在使用)的申报使用作如下规定:一、申报范围:1.各类植入人体的人工医用材料2.一次性手术器械;3.介入治疗的器械、材料;4.各类进口、合资生产的医用缝线;5.麻醉消耗材料等。二、申报程序:1.申报科室详细填写“植入人体内医用材料申报表”(一式三份)。准备申报的内容应由厂商或供应商将产品的有关证明文本,(包括生产许可证、市卫生局或防疫站颁发的有效证件、报价单等)由科主任签字后交医务部。2.医务部负责根据医疗工作的需要,进行论证审核并报请业务院长审批。3.设备科负责验明有关证件,洽谈材料价格及售后服务承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统一负责采购。三、使用规定:1.各临床科室及医技部门不得擅自进货使用,必须由设备科统一进货验收。2.临床科室应当按照无菌器械存放要求,妥善保管无菌器械并与其他医疗器械分区储存.。3.凡需进入手术室使用的医用材料由手术室统一领取管理使用,任
5、何科室、个人不得私自将材料带入手术室。4.使用前应将使用目的、材料类型、基本价格、手术风险告知患者或其家属并请患者或家属在知情同意单上签名认可。操作者当按照操作规程检查无菌器械包装对小包装出现破损或者超过有效期等情形的无菌器械应当停止使用。5.在使用植入人体内的人工材料,介入治疗等材料时必须将材料的有关厂名、生产材料批号等证明单粘贴在手术记录单上。6.没有申报或申报后没有批准的材料一律不能在临床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者个人承担全部责任。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弃物管理:一、建立完整的流转联单(签收簿),该簿由使用部门登记、保管,每天明确废弃物的收集时间、废弃物的名称、数量,签上全名,由供应室的工人负责收取,核对无误后签全名。二、在收集废物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废弃物不符合规定的要求,保洁工人有权拒收,并上报主管领导,待有关使用部门改进后方可收取。三、按卫生部要求,各种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袋应由不同颜色组成,以便分类。但我院目前尚无条件做到,暂时用不同颜色的色带代替(口腔器械-橙色、血袋-红色、注射器-黄色、输液器、输液袋-白色、其它废物,如引流袋、负压器、手套、口杯、换药杯等-蓝色),
6、希望有关部门参照执行。四、为了使毁形工作正常开展,并防止遗漏毁形,凡规定使用后立即就地毁形的用物,必须严格做好。就地毁形的用物有:针筒-针头弯曲、针套与针芯分开,输液器-头皮针剪下、麻菲氏滴管剪断,一次性橡胶手套撕破,换药碗、弯盘、水杯等剪碎,口腔器械弯曲,导管、血透器、体外循环器、镇痛泵、水封瓶等等硬质器材均须在当地把血液冲干净后击破。五、各科室必须规范理顺各废弃物存放桶,定点定桶并加盖,标签鲜明,严禁混放、乱丢各种不同废弃物。六、辅助部门,尤其是各临床实验室的科研部技术人员使用后的一次性用物,必须严格归档,按规定要求毁形后,集中堆放,集中收集,统一交供应室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在生活垃圾桶内。七、本院的工作人员,如果离开补液室补液或注射的,必须把用完的废弃物归还到科室内,严禁随意丢弃在垃圾桶内。八、严禁在工作室、操作室、治疗室内吃东西,严禁把生活垃圾如饮料罐、饭盒等丢在医疗用品的废弃桶内。九、对待已经处理完毕的废弃物,必须经供应室的负责人和保洁公司的领班亲自检查后方可出院,凡是未经检查的废弃物,一律不得进入废品堆放处。上述制度,希望各科室严格执行。凡违反规定的科室,将予以严肃处理,并把
7、每月的检查列入科室考核分。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四)1、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由医院统一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2、接收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时,必须验证是否具备省级以上卫生或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等,进口产品还要有_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3、接收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时,认真检查每批产品外包装是否严密、清洁、有无破损、污渍、霉变、潮湿;检查每箱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灭菌标识和失效期,检查后建账登记。每批产品需由生产厂家提供质量检测报告并加盖生产厂家红色公章。4、设备科或供应室专人负责建立登记账册,记录每批次到货的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生产批号、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供需双方经办人签名等。5、要求有计划申购,不可挤压太多太久,储存于专用库房内,放置在距离地面20cm、距墙壁5cm、距天花板50cm的货架上。室内保持洁净、干燥、通风。6、建立质量登记本。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五)一、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
8、自行购入和试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二、医院感染管理科(办公室)认真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临床应用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三、医院使用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三类)或进口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应具有国家药监局颁布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四、医院采购部门必须从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部门颁布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具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布了备案凭证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产品,专管人员必须齐全、资料存档备查。五、医院在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时,采购部门必须对以下四个环节进行验收:(1)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相一致,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2)产品的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3)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gb15979_、gb15980_、gb8939_、yy/t0313_(4)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六、医院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登记制度,记录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产品批号、消毒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号、每次订货与到货的时间、供需双方经办人签名,发到科室与领物人双方签字使用后按规定处理并做备查记录。七、医院设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库房,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库房管理制度和出入库登记制度。八、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25cm;距天花板50cm;距墙壁5cm;按失效期的先后顺序码放,禁止与其它物品混放,不得将标识不清、包装破损、失效、辱变的产品发放到临床使用。九、临床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前,应认真检查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标准,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和产品有无不洁等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方面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和采购部门报告。十、使用中如发生热原现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规定详细记录现场情况,同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办公室)、药剂科和采购部门。十一、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十二、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单独存放,按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暂存、转运和最终处理,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避免回流市场。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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