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承包人不履行竣工验收程序可否向发包人要求利息损失

10页
  • 卖家[上传人]:M****1
  • 文档编号:494214303
  • 上传时间:2024-01-02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22.51KB
  • / 10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1、承包人不履行竣工验收程序,可否向发包人要求利息损失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施工完毕后,经常出现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单和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后,而发包人拖延验收,承包人主张利息的情况,但是笔者最近遇到一个案子是承包人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单和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发包人无法组织竣工验收,因发包人为一家酒精生产性企业,在承包人撤出施工场地后,便进入工程,开始生产。因涉及项目较多,大部分项目无书面合同,双方一致未结算。八年后,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并支付自发包人使用该项目之日起至起诉时的利息。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发包人是否需要支付利息?如果需要支付,应支付多少?一、 我们来看法律和合同通用文本对于竣工验收是如何规定。 1.1法律规定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

      2、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第三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13.1 合同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在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合同工程期中价款结算的基础上汇总编制完成竣工结算文件,应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三)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最高院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

      3、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第十四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第十七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第十八条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

      4、生的工程量。第二十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合同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第二百七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从上述条文可以看出,工程项目只有在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如果发包人强行使用的话,按已经竣工验收来论,开始计算工程款支付和利息。但这里需要注意一点,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中规定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也即是说承包人负有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5、单和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的先合同义务,承包人不履行该先合同义务,发包人有权拒绝履行支付工程款的后合同义务。 1.2通用合同文本的规定 关于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的问题在2013版建筑工程通用合同文本中则有明确的规定。通用条款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申请竣工验收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应在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28天内审批完毕并组织监理人、承包人、设计人等相关单位完成竣工验收。(3)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在验收合格后14天内向承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验收合格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4)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

      6、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5)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应在转移占有工程后7天内向承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转移占有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每逾期一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可以说通用合同文本作为建筑施工领域惯例的集成,对于发包人在竣工验收中的先合同义务说的非常明确。承包人不做好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先合同义务,发包人便无法开展组织验收的后合同义务。与此同时,承包人不履行先合同义务,耽误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2、 承包人未履行先合同义务,发包人是否可以使用相关工程项目。承包人不履行先合同义务,发包人可以拒绝履行给付工程款的后合同义务,但是发包人能否使用相关工程项目?如果使用是否属于擅

      7、自使用?2.1发包人能否使用相关工程项目因为承包人不履行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先合同义务,发包人便无法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则工程将处于未竣工验收的状态,则承包人也未将该工程项目交付给发包人。如果此时发包人未经催告而进占工程项目,则很容易被认定为擅自使用,需要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但是工程项目不能一直处于未竣工状态,如果工程一直处于未竣工状态,对于发包人来说,损失时巨大的。在此种情况下,发包人如果想要使用该工程则需要经过催告程序,向承包人发出书面的催告申请书,给出承包人提交竣工申请的期限。如果承包人在该期限内仍不提交竣工申请单和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则发包人一方面可以占用工程项目,另一方面可以追究发包人的违约责任。2、 发包人使用是否属于擅自使用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于发包人擅自使用的法律责任做了明确的规定,一旦发包人擅自使用工程项目,将承担该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给付工程款和计算利息的期限开始起算的法律责任。那么如何理解建筑工程中的擅自使用?笔者认为擅自使用需要包含如下几方面内容:(1) 承包人已按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者行业管理已履行完毕交付竣工验收资料的先合同义务。(2) 擅自使用的

      8、前提是工程项目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3) 发包人在承包人未交付的情况下提前使用;(4) 从时间上来讲,发包人提前占用需要持续一段时间;(5) 建设工程正式投入使用;从上述五个方面来分析,擅自使用主要是针对于发包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未竣工验收合同且无合法理由和依据的情况下使用的情形,发包人使用未竣工工程符合上述五个条件就应认定为擅自使用。正如前文分析,承包人不提交竣工验收资料,发包人便无法竣工验收。但是不能因为承包人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和资料便使工程项目一直处于闲置状态,特别是对于一些生产型企业。如果发包人仅仅因为承包人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便使用工程项目,笔者认为,发包人在此种情况下的使用属于擅自使用。因为虽然承包人未履行先合同义务,发包人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而这并不意味着承包人不履行限额合同义务,发包人使用项目建筑就是合法的。在此种情况下,发包人应在使用项目工程前履行一个催告程序和公证程序,让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先合同义务。如果承包人在给出的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先合同义务,则发包人可以经过公证后使用该工程项目,该使用为合法使用,不属于擅自使用,并且发包人可以追究承包人的

      9、违约责任。3、利息从何时开始起算关于利息的计算问题可以说是核心和关键,因为这关系发包人应否支付、从何时起算和支付的合理性问题。关于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对于该问题应分不同情形进行分析。3.1如果发包人为专业的开发商在此情况又分为两种情形:开发商未履行催告程序和开发商履行催告程序。发包人履行催告程序又分为两种情形:承包人在发包人占用两年内起诉和承包人在发包人两年后起诉。对于发包人未履行催告程序而占用项目工程的情形,因为发包人为专业的开发企业,其对于工程竣工流程和程序是熟知的,在此种情形下,发包人在承包人不履行提交竣工资料的先合同义务情况下未发出催稿通知便占用项目工程即视为擅自使用,利息应自其实际占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对于发包人履行催告程序而占用项目工程的情形,并不能因为发包人履行了催告程序便不再承担任何支付利息的责任,因为其是专业的发包人,其可以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协调或者仲裁、诉讼,而不应仅因该问题而一直拖延不予支付工程款。但是因为承包人不提交相关竣工资料,对于发包人最后认定项目工程造价是有很大的难度的,所以需要看承包人能否在基本诉讼时效即两年内起诉还是两年后起诉。对于承包人在两年内起诉的,该部分利息还是要支付的,但具体支付数额需要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过错来认定。对于承包人在两年后起诉的,两年内的利息损失问题按照承包人在两年内起诉来认定,两年后的不予支持。对于两年后的利息不予支持只要是因为三点原因:a从时效的角度而言,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超过两年的一般情况下不予支持;b从督促承包人履行义务的角度而言,可以促使其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自己的权益;c防止承包人以此作为恶意谋取不当利益的途径。3.2如果发包人为一般的企业或者个人在此情况仍分为两种情形:发包人未履行催告程序和发包人履行催告程序。对于发包人未履行催告程序而占用项目工程的情形,因为发包人为非专业的开发企业,其对于工程竣工流程和程序是不一定熟知的,在此种情形下,发包人在承包人不履行提

      《承包人不履行竣工验收程序可否向发包人要求利息损失》由会员M****1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承包人不履行竣工验收程序可否向发包人要求利息损失》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最新标签
    监控施工 信息化课堂中的合作学习结业作业七年级语文 发车时刻表 长途客运 入党志愿书填写模板精品 庆祝建党101周年多体裁诗歌朗诵素材汇编10篇唯一微庆祝 智能家居系统本科论文 心得感悟 雁楠中学 20230513224122 2022 公安主题党日 部编版四年级第三单元综合性学习课件 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总结及来年工作安排 入党积极分子自我推荐 世界水日ppt 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 空气单元分析 哈里德课件 2022年乡村振兴驻村工作计划 空气教材分析 五年级下册科学教材分析 退役军人事务局季度工作总结 集装箱房合同 2021年财务报表 2022年继续教育公需课 2022年公需课 2022年日历每月一张 名词性从句在写作中的应用 局域网技术与局域网组建 施工网格 薪资体系 运维实施方案 硫酸安全技术 柔韧训练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 大型工程技术风险 磷酸二氢钾 2022年小学三年级语文下册教学总结例文 少儿美术-小花 2022年环保倡议书模板六篇 2022年监理辞职报告精选 2022年畅想未来记叙文精品 企业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课程实验指导书范本 草房子读后感-第1篇 小数乘整数教学PPT课件人教版五年级数学上册 2022年教师个人工作计划范本-工作计划 国学小名士经典诵读电视大赛观后感诵读经典传承美德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2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