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当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

5页
  • 卖家[上传人]:壹****1
  • 文档编号:484144275
  • 上传时间:2023-10-05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16KB
  • / 5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1、当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商博 2012-10-25 15:36:28来源: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2012年04期 【内容提要】如今,很多企业2008年以来与员工签订的第二次劳动合同将面临或已经面临合同到期的问题,而此后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还是必须按劳动法规定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劳动合同法实施已近四年,不少用人单位开始面临或已经面临与员工签订的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问题。此后,用人单位是否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不能单方终止劳动合同HR面对接下来的工作表现出了极大的焦虑与无措。就此,笔者将通过下面的案例,解答众多HR心中的疑问,并对相关法律问题加以阐述分析。案情简介李某于2004年7月入职某大型跨国公司,岗位为销售经理,双方连续签订了六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2008年至2010年间签订两次,最后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日为2010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公司向李某发出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书,但李某不同意终止劳动合同,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协商未果,公司于2011年1月1日强制终止劳动合同,禁止李某正常工作,以致李某之后一直处于

      2、停工状态。2011年4月,李某提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李某表示与该公司劳动合同尚在存续中,公司应按月向其支付工资,但是由于其非因本人原因一直未工作,故依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要求公司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70%向其支付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的基本生活费2436元。据悉,公司在提出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合同时,并未与其充分沟通,导致李某态度坚决。在仲裁审理过程中,虽然公司提出对李某高额补偿,但李某表示只要“讨个说法”,坚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并不要求公司向其全额支付工资,只需按最低工资1160的70%向其支付月基本生活费。至此双方陷入僵局,仲裁员多次调解也未能协商解决。最终,仲裁裁决公司与李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向其支付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间月基本生活费2436元。律师点评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如何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自2008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跨越了2008年1月1日,那么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

      3、将从该劳动合同到期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是否事有选择权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对于这一条款,存在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在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在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续订的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享有选择权。目前司法实践中,较倾向于第一种观点。虽然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在2009年出台的意见中倾向于后一种观点,但是在北京以及其他几个主要城市,均普遍采取第一种观点。笔者就此问题也曾与仲裁员和法官沟通,结果均明确表示在北京的司法审判中适用第一种观点。另外,根据2007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在关于劳动合同法新闻发布会上的说明,为了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立法机关认为,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没

      4、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没有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没有患病、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不存在违纪或不胜任的情况,用人单位是没有选择权的。特殊情形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享有选择权在上述分析中,有一个细节值得引起注意,那就是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例外规定,即当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是可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一,劳动者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等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

      5、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当劳动者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可单方终止,不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二,劳动者存在因患病、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在除上海之外的其他主要城市的司法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不存在违纪或不胜任的情况,用人单位是没有选择权利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当劳动者具有上述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可单方终止,不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综上所述,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原则上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当劳动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违规、违纪、违法及患病、负伤,不能胜任工作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选择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者简介】商博,北京市联拓律师事务所律师 /

      《当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由会员壹****1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当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最新标签
    监控施工 信息化课堂中的合作学习结业作业七年级语文 发车时刻表 长途客运 入党志愿书填写模板精品 庆祝建党101周年多体裁诗歌朗诵素材汇编10篇唯一微庆祝 智能家居系统本科论文 心得感悟 雁楠中学 20230513224122 2022 公安主题党日 部编版四年级第三单元综合性学习课件 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总结及来年工作安排 入党积极分子自我推荐 世界水日ppt 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 空气单元分析 哈里德课件 2022年乡村振兴驻村工作计划 空气教材分析 五年级下册科学教材分析 退役军人事务局季度工作总结 集装箱房合同 2021年财务报表 2022年继续教育公需课 2022年公需课 2022年日历每月一张 名词性从句在写作中的应用 局域网技术与局域网组建 施工网格 薪资体系 运维实施方案 硫酸安全技术 柔韧训练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 大型工程技术风险 磷酸二氢钾 2022年小学三年级语文下册教学总结例文 少儿美术-小花 2022年环保倡议书模板六篇 2022年监理辞职报告精选 2022年畅想未来记叙文精品 企业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课程实验指导书范本 草房子读后感-第1篇 小数乘整数教学PPT课件人教版五年级数学上册 2022年教师个人工作计划范本-工作计划 国学小名士经典诵读电视大赛观后感诵读经典传承美德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2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