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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练习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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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档编号:480851028
  • 上传时间:2023-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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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所有权练习试卷 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下列行为属于事实上的处分的是:( )A. 将代别人保管的几箱苹果中即将发霉的一些卖掉B. 向乞讨的流浪汉施舍饭食C. 将年久失修的房屋自己加以修缮D. 将得病的狗弃于荒野之中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涉及法律上的处分和事实上的处分问题。法律上的处分是指通过 民事法律行为而处分财产的权属;事实上的处分是通过事实行为而处分财产。出 卖、赠与和抛弃属于法律上的处分。自己修缮自己的房屋属于事实上的处分。故 本题正确答案为 C。知识模块:所有权2张三出国留学前将自己的一幅名人字画委托李四保管。在此期间李四一 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李四的。后李四因 生意需要在家中宴请政府官员王五。王五对该字画赞不绝口,于是李四顺势将该 字画赠送给了王五。王五在回家的途中因酒醉糊涂,将字画遗留在出租车上。出 租车司机徐六略通收藏,发现该字画后便将其私藏,后通过拍卖所进行拍卖。收 藏家吴七在拍卖会上以 15 万元的

      2、价格买得此字画。张三回国后,四处追查,查 得该字画已被吴七收藏,便上门向吴七索要。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因李四是将该字画赠送给王五的,所以王五不可能拥有该字画的所有权B徐六负有赔偿损失的责任C. 吴七作为善意第三人,从拍卖会上竞买下该字画,应当获得该字画的所 有权D. 该字画仍应归张三所有正确答案: D解析: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 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 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 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 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 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 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首先要明确王五是否可以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由 于王五获得标的物没有支付对价,因此不符合善意取得制度的条件,故不能取得 标的物的所有权,故选项 A 的表述正确。徐六占有标的物属于拾得遗失物,不符合善意取得制度的条件

      3、,也不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其通过拍卖出售字画的 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选项 B 的表述正确。而吴七是 在公开市场上以公道价格购得字画,虽然标的物属于遗失物,仍可以适用善意取 得制度。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原则上赃物、遗失物、漂流物等不适用善意取得制 度,但在公开市场上以公道价格购得时,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综上,答案应 为 D。知识模块:所有权3 龚诺租住许化之房,租期至2008年 8月,许化欠龚诺5 万元债务,应 于 2008 年 7 月归还,至 2008 年 8 月,许化尚未还债,但要求收回房屋和租金。 龚诺可以:( )A. 留置该房屋作为担保B将价值5万元的部分房屋收归已有C. 以应付租金抵债D. 出售房屋并优先受偿正确答案:C解析:主要是把握所有权的效力。许化作为所有权人,虽然欠龚诺5万元债 务,但5万元债务属于债的法律关系,不能直接产生物权的效力,而且留置权的 标的只能是动产;另外留置权要求留置财产和债务有牵连关系,在本题中也未提 及,因此龚诺不能留置该房屋,也不能出售房屋优先受偿,更不能直接将部分房 屋收归自己所有,故ABD都不符合题意,答案只能是C。知识

      4、模块:所有权4 2002年,方靖远、胡三强签订了份转让房屋协议,方靖远将自己的3 间破旧私房作价 3 万元转让给胡三强。胡三强居住1年,于2003年又将该房屋 以 3.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太行。刘太行居住 1 年,于 2004 年又将该房屋以 4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范伟恒。上述转让均未办理私房过户手续。 2005 年,由于该 市将该房地段划为开发区,致使该房价格涨至15万元。因前述转让均未办理过 户手续,方靖远、胡三强、刘太行、范伟恒4 人为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问:该 房屋应归谁所有?( )A. 应归方靖远所有B. 应归胡三强所有C 应归刘太行所有D.应归范伟恒所有正确答案: A解析: 物权法第9 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 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 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因为本题中的交易均没有办理登 记过户手续,因此,该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属于方靖远。知识模块:所有权5 对于区分所有人的建筑物, ( )。A. 区分所有人得就共有部分请求分割B. 区分所有人对整个建筑物享有共同所有权C. 区分所有人对共

      5、有部分的权利可单独转让D.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正确答案:D解析:物权法第 70 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 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共有部分由所有业主共有,但不允许其分割,所以选项A、B错误。第72条第 2 款规定,“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 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不能单独转让。第 80 条规 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所以选项 D 正确。知识模块:所有权6李某将价值 6 万元的平房一间出租给许某开设商店。许某未与李某商量, 便将房子装修一新,并设置了固定柜台等设施,共花费8 万余元。 4 年后租期届 满,许某要求李某支付8 万元装修费,李某不同意。对本案的处理方案,下列选 项中不正确的是: ( )A. 房子归李某所有,许某应根据李某的要求将房子回复

      6、原状B. 房子归李某所有,但李某应向许某支付装修费8万元C. 因装修费用高于房屋价值,考虑到效率原则,可由许某支付6万元房款 而取得房屋所有权D如装修方案已经过李某的同意,则装修费用可依双方约定分扭正确答案: B解析:本题涉及承租人的装修行为问题。依合同法第223 条的规定,承 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 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 偿损失。本题中,许某未与李某商量,将房屋擅自装修,并改变了房屋的内在结 构,李某可要求许某恢复原状。当然,若装修方案经过李某的同意,则许某对房 屋的装修行为就是合法行为,装修费用可依双方的约定分担。如果装修费用高于 房屋价值,也可根 据添附原 理,由许 某支付房款 而取得 房屋的所有 权。 知识模块:所有权7 工程师邹某住三楼西侧 303 室住房,住在东侧 301、 302 室的邻居武某 和陆某以保障居住安全为由,未征得邹某等人同意,在三楼东侧楼道口安装了一 扇金属保安门,使该楼道为两户专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邹某有权要求陆某和武某拆除金属保安门,恢复原状

      7、B. 若安装保安门既不影响邹某通行,又不影响通风、采光,则可以不拆除C. 本案是相邻关系纠纷D. 本案不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正确答案: A解析:本题考察的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情形下,对吴用部分权利的行使及其限 制。本案不构成相邻关系纠纷,因为并未侵犯到相邻权,而是区分所有人对共用 部分权利的不当行使。物权法第 72 条第 1 款前段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 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 76 条第 1 款第(六)项以及第 2 款前段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 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第 36 条规定,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 83 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 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 益的行为 , 可以依 法 向人民法

      8、 院提起 诉 讼”。 所以本题选 项 A 正确。 知识模块:所有权8 永利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海景花园小区一期工程落成。8 号楼居民人 住后发现该楼顶层设置有巨型广告牌,经查,是房地产开发公司私自以每年 4.9 万元将该楼顶层转让给某企业用于设置广告宣传装置。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该楼顶属于8号楼居民区分所有的共用部分B. 房地产开发公司侵害了该楼居民的共有权C. 该楼居民有权要求拆除该广告牌D. 该楼居民无权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返还9万元正确答案:D解析:建筑物区分所有时,对于共用部分,共同所有人应当依规约或共有持 份,取得因共用部分所生的利益。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 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 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72条第1款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 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第 73 条后段规定,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所 以题中的楼层顶部属于居民共有,居民共同为所有权人,故A、B正确。第36 条规定,“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

      9、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 恢复原状”,故C正确。第39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 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对该楼层顶部使用所得收益应为 居民共有,故D错误,为本题应选项。知识模块:所有权9 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开 始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外装修。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中州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B. 中州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C. 中州公司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D. 中州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正确答案: B解析:物权主体对物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原始取得是 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 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根据物权 法第30 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 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本题中,中州公司在其依法取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 权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属于因事实行为原始取得所有权情形。这种情形下,登记 并不是物权发生变动的生效要件。因此,正确答案应当是B。知识模块:所有权10 王某的责任田位于河边,一面临河;其余三面为刘某的责任田所包围, 则:( )A. 王某在未经刘某许可的情况下不得通过刘某的责任田B. 王某有权自由通过刘某的责任田C. 王某有权通过刘某的责任田,但须选择损害最小的地点及方法为之D. 因通行所造成损害,刘某有容忍之义务,不得请求补偿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物权法第87 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 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民通意见第100 条规定,一方必 须在另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应当予以准许;因此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适 当补偿。知识模块: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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