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墨之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石墨增碳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河南省墨之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石墨增碳剂项目项目代码2205-410804-04-05-293880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焦作市马村区白庄村货运站南50米地理坐标113度18分46.952秒,35度14分31.68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中的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建设性质新建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660环保投资(万元)66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用地面积(m2)3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相符性根据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焦作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分结果图”(见图1),项目不在焦作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建设不触碰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图1 焦作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分结果图(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性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为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PM10、PM2.5质量浓度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属于不达标区。项目无外排废水,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要求,区域环境地表水质量良好;项目50m范围内不存在敏感点,根据环办环评202033号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项目不需要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取工程设计的废气治理措施处理并实行总量控制后,同时根据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2223号),实施区域削减措施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可以接受;项目无外排废水;项目噪声能满足达标排放,固废能够做到合理或安全处理。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性项目运营过程中能源消耗主要为水、电、天然气,消耗量相对区域利用总量较少,折合标煤未超过1000吨/年(198t/a),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4)与焦作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试行)相符性本项目位于焦作市马村区白庄村货运站南50米,属于马村街道,根据焦作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试行),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41080410002,管控单元分类为优先保护单元,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为马村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单元。项目与马村区马村街道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比见表1。表1 与焦作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试行)相符性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管控单元分类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ZH41080410002优先保护单元马村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单元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焦作市马村区白庄村货运站南50米,距离项目最近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段属山阳区段HZ042+749.5HZ044+800、HZ044+800HZ045+159,根据根据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焦作市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册可知,山阳区段设计桩号为:HZ042+749.5HZ044+800,分段长度2050.5m,一级保护区宽度50m,二级保护区宽度500m;二级保护区左岸宽度2000m,右岸宽度1500m;设计桩号为:HZ044+800HZ045+159,分段长度359m,一级保护区宽度200m,二级保护区左岸宽度2000m,右岸宽度1500m。本项目位于南水北调总干渠右岸,距离最近的南水北调二级保护区边界980m。不在其保护区范围内。符合由上表可知,项目建设满足马村区马村街道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与焦作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试行)相符。(5)与“三线一单”相符性结论项目选址位于焦作市马村区白庄村货运站南50米,属于马村街道,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优先保护单元,项目选址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项目不在生态保护区范围内;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取工程设计的废气治理措施处理并实行总量控制后,同时根据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2223号),实施区域削减措施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可以接受;项目无外排废水,噪声能满足达标排放,固废能够做到合理或安全处理,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中能源消耗主要为水、电、天然气,消耗量相对区域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项目不属于禁止建设类项目,采取了污染防治及风险防治措施,相关能源消耗较少,能够满足满足城镇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与焦作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试行)相符。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为允许建设项目。同时已取得焦作市马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205-410804-04-05-293880(备案证明见附件2)。3、工程厂址及周边环境项目厂址位于焦作市马村区白庄村货运站南50米,项目北侧为白庄银丰物流公司,东侧为道路,隔路为白庄村货运站,南侧与西侧为焦作市鑫路通沥青拌合有限公司。项目周边最近敏感保护目标为项目东北侧260m的丽景社区。项目厂址及周边环境具有以下特点:(1)项目位于焦作市马村区白庄村货运站南50米,租用现有厂房及办公室进行生产,总占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根据焦作市国土资源局马村分局待王国土资源所出具的证明,河南省墨之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占用的3000平方米土地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项目距离南水北调二级保护区边界980m,不在其保护区范围内;(3)项目选址距离最近的焦作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太行水厂(二水厂)周庄水源地,距离约7500m,不在其保护区范围内;(4)项目建设区域属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范围内,项目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5)本项目厂界东侧160米为货运铁路以及南侧200米为新焦线,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其他地区,货运铁路及新焦线均为其他铁路,安全距离均为15米,本项目东厂界距离货运铁路160m,南厂界距离新焦线200m,均符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一,周边环境状况见附图二。4、焦作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焦作市市区共有集中饮用水水源地4处,分别是太行水厂(二水厂)周庄水源地,峰林水厂(四水厂)闫河水源地,中站水厂(六水厂)李封水源地,新城水厂(七水厂)东小庄水源地,均为地下水水源地,开采中奥陶统灰岩含水层组。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125号)中关于焦作市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情况如下:(1)太行水厂周庄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5眼井)一级保护区:塔北路以北,市政公司维护处南厂界以北,群英河以东,焦作鑫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北厂界以南的区域。(2)峰林水厂闫河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22眼井)一级保护区:群英河东岸以西,闫河村防洪沟以北,闫河村住宅区西边界以东,山前冲沟以南的区域。(3)中站水厂李封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4眼井)一级保护区:琏琛河以西,许衡中学北围墙以北,白马门河以东,影视路北侧300米处以南的区域。(4)新城水厂东小庄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22眼井)一级保护区:向阳街以西,涧西河四号院南边界以北,牧野路以东,解放西路以南的区域。对照上述焦作市各饮用水源分布区域,本项目位于焦作市马村区白庄村货运站南50米,与最近的周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距7500m,不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5、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根据关于印发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调办【2018】56号),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在河南省境内的工程类型分为建筑物段和总干渠明渠段。(1)建筑物段(渡槽、倒虹吸、暗涵、隧洞)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总干渠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外延50米,不设二级保护区。(2)总干渠明渠段根据地下水水位与总干渠渠底高程的关系,分为以下几种类型:A、地下水水位低于总干渠渠底的渠段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总干渠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外延50米;二级保护区范围自一级保护区边线外延150米。B、地下水水位高于总干渠渠底的渠段微弱透水性地层: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总干渠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外延50m;二级保护区范围自一级保护区边线外延500m。弱中等透水性地层: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总干渠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外延100m;二级保护区范围自一级保护区边线外延1000m。强透水性地层: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总干渠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外延200m;二级保护区范围自一级保护区边线外延2000m、1500m。本项目位于焦作市马村区白庄村货运站南50米,距离项目最近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段属山阳区段HZ042+749.5HZ044+800、HZ044+800HZ045+159,根据根据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焦作市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册可知,山阳区段设计桩号为:HZ042+749.5HZ044+800,分段长度2050.5m,一级保护区宽度50m,二级保护区宽度500m;设计桩号为:HZ044+800HZ045+159,分段长度359m,一级保护区宽度200m,二级保护区左岸宽度2000m,右岸宽度1500m。本项目位于南水北调总干渠右岸,距离最近的南水北调二级保护区边界980m。不在其保护区范围内。6、与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2223号)相符性分析表2 项目与焦环攻坚办202223号相符性分析项目工作方案相关内容本工程情况相符性5.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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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
石墨
增碳剂
项目
环境
影响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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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河南省墨之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石墨增碳剂项目
项目代码
2205-410804-04-05-293880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地点
焦作市马村区白庄村货运站南50米
地理坐标
113度18分46.952秒,35度14分31.689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中的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
建设性质
新建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660
环保投资(万元)
66
环保投资占比(%)
10
施工工期
/
是否开工建设
否
用地面积(m2)
300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相符性
根据《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焦作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分结果图”
(见图1),项目不在焦作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建设不触碰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
图1 焦作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分结果图
(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性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为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PM10、PM2.5质量浓度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属于不达标区。项目无外排废水,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要求,区域环境地表水质量良好;项目50m范围内不存在敏感点,根据环办环评[2020]33号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项目不需要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
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取工程设计的废气治理措施处理并实行总量控制后,同时根据《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22〕23号),实施区域削减措施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可以接受;项目无外排废水;项目噪声能满足达标排放,固废能够做到合理或安全处理。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性
项目运营过程中能源消耗主要为水、电、天然气,消耗量相对区域利用总量较少,折合标煤未超过1000吨/年(198t/a),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4)与《焦作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试行)》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焦作市马村区白庄村货运站南50米,属于马村街道,根据《焦作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试行)》,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41080410002,管控单元分类为优先保护单元,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为马村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单元。项目与马村区马村街道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比见表1。
表1 与《焦作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试行)》相符性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管控单元分类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分析
ZH41080410002
优先保护单元
马村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单元
空间布局约束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焦作市马村区白庄村货运站南50米,距离项目最近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段属山阳区段HZ042+749.5~HZ044+800、HZ044+800~HZ045+159,根据《根据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焦作市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册》可知,山阳区段设计桩号为:HZ042+749.5~HZ044+800,分段长度2050.5m,一级保护区宽度50m,二级保护区宽度500m;二级保护区左岸宽度2000m,右岸宽度1500m;设计桩号为:HZ044+800~HZ045+159,分段长度359m,一级保护区宽度200m,二级保护区左岸宽度2000m,右岸宽度1500m。本项目位于南水北调总干渠右岸,距离最近的南水北调二级保护区边界980m。不在其保护区范围内。
符合
由上表可知,项目建设满足马村区马村街道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与《焦作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试行)》相符。
(5)与“三线一单”相符性结论
项目选址位于焦作市马村区白庄村货运站南50米,属于马村街道,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优先保护单元,项目选址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项目不在生态保护区范围内;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取工程设计的废气治理措施处理并实行总量控制后,同时根据《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22〕23号),实施区域削减措施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可以接受;项目无外排废水,噪声能满足达标排放,固废能够做到合理或安全处理,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中能源消耗主要为水、电、天然气,消耗量相对区域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项目不属于禁止建设类项目,采取了污染防治及风险防治措施,相关能源消耗较少,能够满足满足城镇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与《焦作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试行)》相符。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2、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为允许建设项目。同时已取得焦作市马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205-410804-04-05-293880(备案证明见附件2)。
3、工程厂址及周边环境
项目厂址位于焦作市马村区白庄村货运站南50米,项目北侧为白庄银丰物流公司,东侧为道路,隔路为白庄村货运站,南侧与西侧为焦作市鑫路通沥青拌合有限公司。项目周边最近敏感保护目标为项目东北侧260m的丽景社区。
项目厂址及周边环境具有以下特点:
(1)项目位于焦作市马村区白庄村货运站南50米,租用现有厂房及办公室进行生产,总占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根据焦作市国土资源局马村分局待王国土资源所出具的证明,河南省墨之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占用的3000平方米土地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项目距离南水北调二级保护区边界980m,不在其保护区范围内;
(3)项目选址距离最近的焦作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太行水厂(二水厂)周庄水源地,距离约7500m,不在其保护区范围内;
(4)项目建设区域属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范围内,项目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5)本项目厂界东侧160米为货运铁路以及南侧200米为新焦线,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①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②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③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④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其他地区,货运铁路及新焦线均为其他铁路,安全距离均为15米,本项目东厂界距离货运铁路160m,南厂界距离新焦线200m,均符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一,周边环境状况见附图二。
4、焦作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
焦作市市区共有集中饮用水水源地4处,分别是太行水厂(二水厂)周庄水源地,峰林水厂(四水厂)闫河水源地,中站水厂(六水厂)李封水源地,新城水厂(七水厂)东小庄水源地,均为地下水水源地,开采中奥陶统灰岩含水层组。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125号)中关于焦作市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情况如下:
(1)太行水厂周庄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5眼井)
一级保护区:塔北路以北,市政公司维护处南厂界以北,群英河以东,焦作鑫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北厂界以南的区域。
(2)峰林水厂闫河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22眼井)
一级保护区:群英河东岸以西,闫河村防洪沟以北,闫河村住宅区西边界以东,山前冲沟以南的区域。
(3)中站水厂李封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4眼井)
一级保护区:琏琛河以西,许衡中学北围墙以北,白马门河以东,影视路北侧300米处以南的区域。
(4)新城水厂东小庄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22眼井)
一级保护区:向阳街以西,涧西河四号院南边界以北,牧野路以东,解放西路以南的区域。
对照上述焦作市各饮用水源分布区域,本项目位于焦作市马村区白庄村货运站南50米,与最近的周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距7500m,不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
5、南水北调中线工程
根据《关于印发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调办【2018】56号),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在河南省境内的工程类型分为建筑物段和总干渠明渠段。
(1)建筑物段(渡槽、倒虹吸、暗涵、隧洞)
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总干渠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外延50米,不设二级保护区。
(2)总干渠明渠段
根据地下水水位与总干渠渠底高程的关系,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A、地下水水位低于总干渠渠底的渠段
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总干渠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外延50米;二级保护区范围自一级保护区边线外延150米。
B、地下水水位高于总干渠渠底的渠段
①微~弱透水性地层: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总干渠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外延50m;二级保护区范围自一级保护区边线外延500m。
②弱~中等透水性地层: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总干渠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外延100m;二级保护区范围自一级保护区边线外延1000m。
③强透水性地层: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总干渠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外延200m;二级保护区范围自一级保护区边线外延2000m、1500m。
本项目位于焦作市马村区白庄村货运站南50米,距离项目最近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段属山阳区段HZ042+749.5~HZ044+800、HZ044+800~HZ045+159,根据《根据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焦作市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册》可知,山阳区段设计桩号为:HZ042+749.5~HZ044+800,分段长度2050.5m,一级保护区宽度50m,二级保护区宽度500m;设计桩号为:HZ044+800~HZ045+159,分段长度359m,一级保护区宽度200m,二级保护区左岸宽度2000m,右岸宽度1500m。本项目位于南水北调总干渠右岸,距离最近的南水北调二级保护区边界980m。不在其保护区范围内。
6、与《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22〕23号)相符性分析
表2 项目与焦环攻坚办〔2022〕23号相符性分析
项目
工作方案相关内容
本工程情况
相符性
5.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
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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