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绿保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旧塑料破碎清洗项目环评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辽宁绿保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废旧塑料破碎清洗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辽宁绿保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0年9月国家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辽宁绿保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旧塑料破碎清洗项目建设单位辽宁绿保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苏学君联系人王侨海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古井路145号联系电话18640050001传真/邮政编码110000建设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满堂街道前陵社区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占地面积5000m2绿化面积/总投资(万元)1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1.5环保投占总投资比例1.15%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0年12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随着塑料工业的蓬勃发展及其大规模的使用,废塑料产生量猛增,大量未回收利用的废塑料进入环境中,形成“白色污染”。为消除或减少废旧塑料造成的污染,世界各地给予足够重视,加大了对其研究的投资力度,目前市场对处理废旧塑料已基本形成比较有效的四种技术,包括焚烧回收能量、填埋、回收再生利用和化学热解回收。经过长期实践证明,回收再生利用是最为适用的,值得大力提倡的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也是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废旧塑料回收利用是保持塑料行业持续发展后劲的必由之路,也是目前最经济有效的方法。这是一项既有意义又有前途的绿色产业。废旧塑料再生原料,应用领域广泛,市场前景巨大。针对本行业而言,没有无用的垃圾,只有等待开发的资源,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提高回收技术和行业管理水平,实现物尽其用,发展循环经济。为此,辽宁绿保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浑南区满堂街道前陵社区,拟投资1000万元建设塑料破碎清洗项目,用地情况说明见附件,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项目占地面积5000m2,建筑面积3800m2,生产饮料瓶破碎料10000t/a、日用杂塑破碎料20000t/a。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本项目收集的废塑料为第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所用废塑料瓶、废旧塑料均来自于沈阳地区的旧物回收站,不涉及洋垃圾进口,不回收利用属于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废塑料,包括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如输液器、血袋)等,以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辽宁绿保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山西安辰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年本),本项目属于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修订),本项目类别属于“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中“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公司按其委托,现完成辽宁绿保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旧塑料破碎清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呈报环境管理部门审批。表1.1 建设项目类别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除分拣清洗工艺的)、废油、废船、废轮胎等加工、再生利用其他/2.相关符合性分析判定(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主要经营饮料瓶破碎料和日用杂塑破碎料的生产,属于国民经济分类中“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名录,本项目属于“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26、再生资源、建筑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工程和产业化”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2) 废塑料行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2。表1.2 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序号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强化洋垃圾非法入境管控:联合开展强化监管严厉打击洋垃圾违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走私、非法进口利用废塑料、废纸、生活垃圾、电子废物、废旧服装等固体废物的各类违法行为。本项目废旧塑料原料均来自沈阳地区的旧物回收站,不涉及洋垃圾进口。符合2建立堵住洋垃圾入境长效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大对走私洋垃圾、非法进口固体废物、倒卖或非法加工利用固体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法治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守法意识。本项目废旧塑料原料均来自沈阳地区的旧物回收站,不涉及洋垃圾进口。符合3提高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率。加快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国内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率。本项目对沈阳地区废弃的塑料制品进行回收利用,有效提高当地废塑料后手利用率。符合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70号)要求。与关于开展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12年8月24日)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开展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12年8月24日)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3。表1.3 与关于开展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符合性分析序号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加强废塑料加工利用的污染防治,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环境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本项目为废旧塑料的再生利用,符合要求。符合2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废塑料加工利用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要求。本规定所称废塑料加工利用,是指将国内回收的废塑料(包括工业边角料、废弃塑料瓶、包装物及其他塑料制品、农膜等)及经批准从国外进口的各类废塑料等进行分类、清洗、拉丝、造粒的活动;以及将废塑料加工成塑料再生制品或成品的活动。本项目废旧塑料原料均来自沈阳地区的旧物回收站,符合要求。符合3第三条 废塑料加工利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及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防止二次污染。禁止在居民区加工利用废塑料。禁止利用废塑料生产厚度小于0.025mm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5mm超薄塑料袋。禁止利用废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袋。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塑料类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活动,包括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如输液器、血袋)等。无符合环保要求污水治理设施的,禁止从事废编织袋造粒、缸脚料淘洗、废塑料退镀(涂)、盐卤分拣等加工活动。废塑料加工利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及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不在居民区加工利用废塑料,不利用废塑料生产厚度小于0.025mm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5mm超薄塑料袋;不利用废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袋。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塑料类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活动,包括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如输液器、血袋)等。不涉及废编织袋造粒、缸脚料淘洗、废塑料退镀(涂)、盐卤分拣等加工活动。符合4第四条 废塑料加工利用单位应当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处理废塑料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禁止交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处置。禁止露天焚烧废塑料及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处理,符合要求。符合5第五条 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应当符合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和废塑料环境保护管理相关规定。禁止进口未经清洗的使用过的废塑料。禁止将进口的废塑料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进口许可证载明的利用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包括将进口废塑料委托给其他企业代为清洗。进口废塑料分拣或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废塑料应当进行无害化利用或者处置;禁止将上述残余废塑料未经清洗处理直接出售。进口废纸加工利用企业应当对进口废纸中的废塑料进行无害化利用或者处置;禁止将进口废纸中的废塑料,未经清洗处理直接出售。本项目废旧塑料原料均来自沈阳地区的旧物回收站,不涉及进口废塑料,符合要求。符合6第六条 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发现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类或者不符合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进口废塑料,应当立即向口岸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和所在地环保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处理工作。本项目废旧塑料原料均来自沈阳地区的旧物回收站,不涉及进口废塑料,符合要求。符合7第七条 废塑料加工利用集散地应当建立废塑料加工利用散户产生的残余垃圾和滤网集中回收处理机制。鼓励废塑料加工利用集散地对废塑料加工利用散户实行集中园区化管理,集中处理废塑料加工利用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鼓励有条件的废塑料加工利用集散地申请开展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申请开展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本项目废旧塑料原料均来自沈阳地区的旧物回收站。符合8第八条 省级环保、商务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核查并公布合格的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名单;对核查发现问题的,应当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未经环保核查合格的企业,不予批准进口废塑料。/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关于开展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12年8月24日)要求。与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公告2012年第55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公告2012年第55号)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3。表1.3 与废塑料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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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辽宁绿保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废旧塑料破碎清洗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辽宁绿保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9月
国家生态环境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辽宁绿保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旧塑料破碎清洗项目
建设单位
辽宁绿保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苏学君
联系人
王侨海
通讯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古井路145号
联系电话
18640050001
传真
/
邮政
编码
110000
建设地点
沈阳市浑南区满堂街道前陵社区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
占地面积
5000m2
绿化面积
/
总投资
(万元)
10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1.5
环保投占总投资比例
1.15%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
日期
2020年12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随着塑料工业的蓬勃发展及其大规模的使用,废塑料产生量猛增,大量未回收利用的废塑料进入环境中,形成“白色污染”。为消除或减少废旧塑料造成的污染,世界各地给予足够重视,加大了对其研究的投资力度,目前市场对处理废旧塑料已基本形成比较有效的四种技术,包括焚烧回收能量、填埋、回收再生利用和化学热解回收。经过长期实践证明,回收再生利用是最为适用的,值得大力提倡的技术。
资源综合利用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也是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废旧塑料回收利用是保持塑料行业持续发展后劲的必由之路,也是目前最经济有效的方法。这是一项既有意义又有前途的绿色产业。废旧塑料再生原料,应用领域广泛,市场前景巨大。针对本行业而言,没有无用的垃圾,只有等待开发的资源,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提高回收技术和行业管理水平,实现物尽其用,发展循环经济。
为此,辽宁绿保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浑南区满堂街道前陵社区,拟投资1000万元建设塑料破碎清洗项目,用地情况说明见附件,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项目占地面积5000m2,建筑面积3800m2,生产饮料瓶破碎料10000t/a、日用杂塑破碎料20000t/a。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本项目收集的废塑料为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所用废塑料瓶、废旧塑料均来自于沈阳地区的旧物回收站,不涉及洋垃圾进口,不回收利用属于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废塑料,包括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如输液器、血袋)等,以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辽宁绿保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山西安辰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年本),本项目属于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修订),本项目类别属于“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中“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公司按其委托,现完成《辽宁绿保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旧塑料破碎清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呈报环境管理部门审批。
表1.1 建设项目类别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表
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86
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
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除分拣清洗工艺的)、废油、废船、废轮胎等加工、再生利用
其他
/
2.相关符合性分析判定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主要经营饮料瓶破碎料和日用杂塑破碎料的生产,属于国民经济分类中“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名录,本项目属于“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26、再生资源、建筑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工程和产业化”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
(2) 废塑料行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①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2。
表1.2 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
序号
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强化洋垃圾非法入境管控:联合开展强化监管严厉打击洋垃圾违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走私、非法进口利用废塑料、废纸、生活垃圾、电子废物、废旧服装等固体废物的各类违法行为。
本项目废旧塑料原料均来自沈阳地区的旧物回收站,不涉及洋垃圾进口。
符合
2
建立堵住洋垃圾入境长效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大对走私洋垃圾、非法进口固体废物、倒卖或非法加工利用固体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法治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守法意识。
本项目废旧塑料原料均来自沈阳地区的旧物回收站,不涉及洋垃圾进口。
符合
3
提高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率。加快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国内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率。
本项目对沈阳地区废弃的塑料制品进行回收利用,有效提高当地废塑料后手利用率。
符合
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70号)要求。
②与《关于开展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12年8月24日)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关于开展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12年8月24日)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3。
表1.3 与《关于开展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符合性分析
序号
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加强废塑料加工利用的污染防治,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环境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本项目为废旧塑料的再生利用,符合要求。
符合
2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废塑料加工利用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要求。
本规定所称废塑料加工利用,是指将国内回收的废塑料(包括工业边角料、废弃塑料瓶、包装物及其他塑料制品、农膜等)及经批准从国外进口的各类废塑料等进行分类、清洗、拉丝、造粒的活动;以及将废塑料加工成塑料再生制品或成品的活动。
本项目废旧塑料原料均来自沈阳地区的旧物回收站,符合要求。
符合
3
第三条 废塑料加工利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及《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防止二次污染。禁止在居民区加工利用废塑料。禁止利用废塑料生产厚度小于0.025mm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5mm超薄塑料袋。禁止利用废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袋。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塑料类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活动,包括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如输液器、血袋)等。无符合环保要求污水治理设施的,禁止从事废编织袋造粒、缸脚料淘洗、废塑料退镀(涂)、盐卤分拣等加工活动。
废塑料加工利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及《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不在居民区加工利用废塑料,不利用废塑料生产厚度小于0.025mm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5mm超薄塑料袋;不利用废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袋。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塑料类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活动,包括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如输液器、血袋)等。不涉及废编织袋造粒、缸脚料淘洗、废塑料退镀(涂)、盐卤分拣等加工活动。
符合
4
第四条 废塑料加工利用单位应当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处理废塑料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禁止交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处置。禁止露天焚烧废塑料及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处理,符合要求。
符合
5
第五条 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应当符合《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和废塑料环境保护管理相关规定。
禁止进口未经清洗的使用过的废塑料。禁止将进口的废塑料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进口许可证载明的利用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包括将进口废塑料委托给其他企业代为清洗。进口废塑料分拣或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废塑料应当进行无害化利用或者处置;禁止将上述残余废塑料未经清洗处理直接出售。进口废纸加工利用企业应当对进口废纸中的废塑料进行无害化利用或者处置;禁止将进口废纸中的废塑料,未经清洗处理直接出售。
本项目废旧塑料原料均来自沈阳地区的旧物回收站,不涉及进口废塑料,符合要求。
符合
6
第六条 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发现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类或者不符合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进口废塑料,应当立即向口岸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和所在地环保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处理工作。
本项目废旧塑料原料均来自沈阳地区的旧物回收站,不涉及进口废塑料,符合要求。
符合
7
第七条 废塑料加工利用集散地应当建立废塑料加工利用散户产生的残余垃圾和滤网集中回收处理机制。鼓励废塑料加工利用集散地对废塑料加工利用散户实行集中园区化管理,集中处理废塑料加工利用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鼓励有条件的废塑料加工利用集散地申请开展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申请开展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本项目废旧塑料原料均来自沈阳地区的旧物回收站。
符合
8
第八条 省级环保、商务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核查并公布合格的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名单;对核查发现问题的,应当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未经环保核查合格的企业,不予批准进口废塑料。
/
符合
综上,本项目符合《关于开展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12年8月24日)要求。
③与《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公告2012年第55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公告2012年第55号)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3。
表1.3 与《废塑料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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