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80万套卫生洁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 380 万套卫生洁具项目建设单位 (盖章) :江苏乐蒲菲岳卫浴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 年 09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 380 万套卫生洁具项目项目代码2208-321355-89 01- 18079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区晓店街道榆钱路 1 号 11 号厂房地理坐标(118 度 19 分 19.817 秒,34 度 4 分 6.534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7日用塑料 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3 塑料制品业 292建设性质团新建 (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江苏省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宿骆行审备202249 号总投资 (万元)12000环保投资 (万元)33环保投资占比 (%)0.275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是:用地 (用海) 面积 (m2 )6096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 (20212035) 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 (20212035) 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评审批机关: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件名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 (20212035)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规划环评文号:宿环建管2022 12 号1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 、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范围: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由南片区 (原 彩塑工业园) 和北片区 (原晓店镇工业集中区) 两个片区组成, 本次总规划面积为733.23公顷。北片区位于宿迁市湖滨新区北部, 北至迎宾大道、南至青墩路、西至三台山大道、东至西楚大道, 规划面积199.02公顷。南片区位于宿迁市湖滨新区南部,北至学 成路、南至宿沭路、西至三台山大道、东至西楚大道,规划面积 534.21公顷。本项目位于宿迁市湖滨新区晓店街道榆钱路1号11号 厂房,属于北片区,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园区土地规划要求, 故项目选址可行。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 (2021 2035) 环境影响报告书 (宿环建管2022 12号) ,园区主导产 业定位:新材料、机械加工、食品加工 (不含酿造) 、木材加工 和家具制造、绿色建材。本项目产品为马桶盖板制造,属于塑料 制品行业,不属于园区限制和禁止引入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其他符合性分析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江苏乐蒲菲岳卫浴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国务院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国发改令第 29 号令) 中规定的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亦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 年本) (苏政办发20139 号) 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 年本) 部分条目的通知中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符合国家及江苏省产业 政策。目前该项目已取得江苏省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备案立项文件 (宿骆行审备202249 号) ,因此本评价认为该项目符合宿迁市高性能复合 材料产业集聚区产业政策。2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 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2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苏政发20201 号) ,对照省 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201 号) , 全省陆域共划定 15 大类 811 块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并实行分级管理 (分为国家 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2 级)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 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 任意改变用途。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原则上不得开展有损主 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得随意占用和调整。经查找分析,生态空间保 护区域“江苏三台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本项目所在地南侧,最近相对距离为 730m ,相对距离较远,不在该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 不违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 1 号) 及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1874 号) 生态红线相关要求。表 1-2 项目周边主要的生态功能保护区划一览表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主导生 态功能范围面积(平方公里)相对本项目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 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总面 积方位距离 (km)中运河(宿豫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水 质保护取水口在运河中心线南 区域的宿城区范围内, 运河中间线以北区域为 宿豫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下游各 1000米范围,及其两侧纵深与河岸距离 100 米的陆域 (发展大道运河桥东侧 150 米处至下游宿迁节制闸闸下 250 米处)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上下游分别外延2000米的水域和陆域。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上下游外延 2000 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2.64-2.64S9.4江苏三台山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与 人文景 观保护江苏三台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范围 (包含生态保育区和 核心景观区等)-11. 11-11. 11S0.73(2) 环境质量底线3根据宿迁市 2021 年度环境状况公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全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 295 天,优良天数比例为 80.8% ,比 2020 年增加 7.6 个百分点;空气中 PM2.5 、PM10 、O3 、CO 指标浓度同比下降,浓度均值分 别为 38g/m3 、66g/m3 、157g/m3 、0.9mg/m3 ,同比分别下降 15.6% 、1.5% 、 7.6% 、25.0%;NO2 、SO2 指标浓度分别为 25g/m3 、6g/m3 ,同比持平。其中, O3 作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为 30 天, 占全年超标天数比例达 42.9% , 已成 为影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主要指标。沭阳县、泗阳县和泗洪县三县城市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别为 290 天、298 天、294 天,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 79.5%、 81.6% 、80.5% 。全市降水 pH 年均值为 7.01 ,介于 6.65-7.33 之间,与 2020 年 相比,雨水 pH 值稳定,未出现酸雨。评价区域内大气环境中 O3 作为首要污染 物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 属于不达标区。根据宿迁市 2022 年大气、水、土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宿 政办发202211 号) 中宿迁市 2022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定以 下措施:( 一) 优化提升四大结构:1.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2.严控“两高”行业产 能。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3.持续推进货物运输绿色转型。 4.持续加快机动车 (船) 结构升级。5.持续开展锅炉专项整治。6.持续加强农业 源排放控制。7.持续加强农业源排放控制。(二) 加强工业源污染治理:8.持续推进重点企业优化提升。9.实施重点区 域大气污染物减排。10.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11.深入开展清洁原料 替代。12.持续推进全市“绿色标杆”示范企业培育。13.深入开展工业园区和企业 集群整治。14.深入开展储罐排查整治。15.常态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16.落 实夏季错峰生产。17.加强臭氧应急管控。(三) 狠抓扬尘源污染治理:18.继续实施降尘量考核。19.持续推进清洁城 市专项行动。20.加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21.加强渣土清运扬尘污染防治。22. 加强堆场、码头扬尘污染防治。23.加强储备地块扬尘污染防治。(四) 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24.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25.加强非道路移动4禁止引入表面处理中心以外的电镀生产工艺 本公司主要从事塑料 机械加工 (其他必须配套电镀工序的企业,禁止引入电路 制品制造等,产品为板。 马桶盖板,项目污水宿 迁 市复(高) 合(性) 材(能) 低()的(禁)国(止)家(引)或(入)省(能)规(耗)定(物)禁(耗)止(高)的(、)其(环)他(境)落(污)后(染)工(大)艺;(、产)(出)禁(效)止(益) ( 为(生)11(活)04(污)t/a(水),废(排)气(放)量引入表面处理中心以外的电镀生产工艺(其他必 VOCs0. 1181t/a。不属料 产 业须配套电镀工序的企业,应严格控制其镀种和在 于上述禁止引进类项集 聚 区新型建材 电镀中心以外布局,其选址需经过充分环境影响 目;不属于禁止引进负 面 清论证) ;禁止引入多晶硅、单晶硅制造等前道 的能耗物耗高、环境 单生产工序;禁止引入酸、碱、肥料、农药等污 污染大、产出效益低染严重的化工项目,为集中区内项目上下游配 的项目;不涉及禁止 套、污染较轻的,以及单纯混合和分装的复配项 引入表面处理中心以机械监管。26.加强船舶监管。27.加强车船油品整治。(五) 加强面源污染治理:28.加强餐饮油烟防治。29.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 理。30.加强油气回收监督检查。31.加强散煤污染防治。32.禁止露天焚烧和露 天烧烤。33.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通过采取上述措施进一步减少宿迁市大气污染情况,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 秋冬季 PM2.5 降幅和重污染天数改善目标。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新沂河 (北偏泓) 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的 3 类标准。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 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 底线标准。(3) 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宿迁市湖滨新区晓店街道榆钱路 1 号 11
收藏
编号:343551515
类型:共享资源
大小:404.10KB
格式:DOCX
上传时间:2023-02-08
30
金贝
- 关 键 词:
-
年产
380
卫生洁具
项目
环境
影响
报告
- 资源描述: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年产 380 万套卫生洁具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 :江苏乐蒲菲岳卫浴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2 年 09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 380 万套卫生洁具项目
项目代码
2208-321355-89 01- 180793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宿迁市湖滨新区晓店街道榆钱路 1 号 11 号厂房
地理坐标
(118 度 19 分 19.817 秒,34 度 4 分 6.534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2927]日用塑料 制品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3 塑料制品业 292
建设性质
团新建 (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
江苏省宿迁骆马湖
旅游度假区管理委
员会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宿骆行审备〔2022〕49 号
总投资 (万元)
12000
环保投资 (万元)
33
环保投资占比 (%)
0.275
施工工期
3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团否
是:
用地 (用海) 面积 (m2 )
6096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 (2021
—2035) 环境影响报告书》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评名称:《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 (2021—2035) 环境影响报告书》
规划环评审批机关: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审批文件名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
集聚区总体规划 (2021—2035)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规划环评文号:宿环建管[2022] 12 号
1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 、规划符合性分析:
规划范围: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由南片区 (原 彩塑工业园) 和北片区 (原晓店镇工业集中区) 两个片区组成, 本次总规划面积为733.23公顷。北片区位于宿迁市湖滨新区北部, 北至迎宾大道、南至青墩路、西至三台山大道、东至西楚大道, 规划面积199.02公顷。南片区位于宿迁市湖滨新区南部,北至学 成路、南至宿沭路、西至三台山大道、东至西楚大道,规划面积 534.21公顷。本项目位于宿迁市湖滨新区晓店街道榆钱路1号11号 厂房,属于北片区,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园区土地规划要求, 故项目选址可行。
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根据《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 (2021— 2035) 环境影响报告书》 (宿环建管[2022] 12号) ,园区主导产 业定位:新材料、机械加工、食品加工 (不含酿造) 、木材加工 和家具制造、绿色建材。本项目产品为马桶盖板制造,属于塑料 制品行业,不属于园区限制和禁止引入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
其他
符合
性分
析
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江苏乐蒲菲岳卫浴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国务院《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 (国发改令第 29 号令) 中规定的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亦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 年本) 》 (苏政办发[2013]9 号) 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 年本) 》部分条目的通知中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符合国家及江苏省产业 政策。
目前该项目已取得江苏省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备案立项文件 (宿骆行审备〔2022〕49 号) ,因此本评价认为该项目符合宿迁市高性能复合 材料产业集聚区产业政策。
2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 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
2
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苏政发〔2020〕1 号) ,对照《省 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20〕1 号) , 全省陆域共划定 15 大类 811 块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并实行分级管理 (分为国家 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2 级)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 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 任意改变用途。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原则上不得开展有损主 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得随意占用和调整。经查找分析,生态空间保 护区域“江苏三台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本项目所在地南侧,最近相对距离为 730m ,相对距离较远,不在该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 不违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 1 号) 及《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
〔2018〕74 号) 生态红线相关要求。
表 1-2 项目周边主要的生态功能保护区划一览表
生态空间
保护区域
名称
主导生 态功能
范围
面积
(平方公里)
相对本项目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 围
生态空
间管控
区域范
围
国家级
生态保
护红线
面积
生态空
间管控
区域
总面 积
方位
距离 (km)
中运河(宿
豫区)饮用
水水源保
护区
水源水 质保护
取水口在运河中心线南 区域的宿城区范围内, 运河中间线以北区域为 宿豫区。一级保护区:
取水口上下游各 1000
米范围,及其两侧纵深
与河岸距离 100 米的陆
域 (发展大道运河桥东
侧 150 米处至下游宿迁
节制闸闸下 250 米处) 。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
区上下游分别外延2000
米的水域和陆域。准保
护区:二级保护区上下
游外延 2000 米范围内
的水域和陆域。
-
2.64
-
2.64
S
9.4
江苏三台
山国家森
林公园
自然与 人文景 观保护
江苏三台山国家森林公
园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范
围 (包含生态保育区和 核心景观区等)
-
11. 11
-
11. 11
S
0.73
(2) 环境质量底线
3
根据《宿迁市 2021 年度环境状况公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1
年,全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 295 天,优良天数比例为 80.8% ,比 2020 年增加 7.6 个百分点;空气中 PM2.5 、PM10 、O3 、CO 指标浓度同比下降,浓度均值分 别为 38μg/m3 、66μg/m3 、157μg/m3 、0.9mg/m3 ,同比分别下降 15.6% 、1.5% 、 7.6% 、25.0%;NO2 、SO2 指标浓度分别为 25μg/m3 、6μg/m3 ,同比持平。其中, O3 作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为 30 天, 占全年超标天数比例达 42.9% , 已成 为影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主要指标。沭阳县、泗阳县和泗洪县三县城市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别为 290 天、298 天、294 天,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 79.5%、 81.6% 、80.5% 。全市降水 pH 年均值为 7.01 ,介于 6.65-7.33 之间,与 2020 年 相比,雨水 pH 值稳定,未出现酸雨。评价区域内大气环境中 O3 作为首要污染 物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 属于不达标区。
根据《宿迁市 2022 年大气、水、土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宿 政办发〔2022〕11 号) 中《宿迁市 2022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定以 下措施:
( 一) 优化提升四大结构:1.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2.严控“两高”行业产 能。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3.持续推进货物运输绿色转型。 4.持续加快机动车 (船) 结构升级。5.持续开展锅炉专项整治。6.持续加强农业 源排放控制。7.持续加强农业源排放控制。
(二) 加强工业源污染治理:8.持续推进重点企业优化提升。9.实施重点区 域大气污染物减排。10.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11.深入开展清洁原料 替代。12.持续推进全市“绿色标杆”示范企业培育。13.深入开展工业园区和企业 集群整治。14.深入开展储罐排查整治。15.常态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16.落 实夏季错峰生产。17.加强臭氧应急管控。
(三) 狠抓扬尘源污染治理:18.继续实施降尘量考核。19.持续推进清洁城 市专项行动。20.加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21.加强渣土清运扬尘污染防治。22. 加强堆场、码头扬尘污染防治。23.加强储备地块扬尘污染防治。
(四) 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24.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25.加强非道路移动
4
①禁止引入表面处理中心以外的电镀生产工艺 本公司主要从事塑料 机械加工 (其他必须配套电镀工序的企业,禁止引入电路 制品制造等,产品为
板。 马桶盖板,项目污水
宿 迁 市
复(高) 合(性) 材(能) 低(①)的(禁)国(止)家(引)或(入)省(能)规(耗)定(物)禁(耗)止(高)的(、)其(环)他(境)落(污)后(染)工(大)艺;(、产)②(出)禁(效)止(益) ( 为(生)11(活)04(污)t/a(水)),废(排)气(放)量
引入表面处理中心以外的电镀生产工艺(其他必 VOCs≤0. 1181t/a。不属
料 产 业
须配套电镀工序的企业,应严格控制其镀种和在 于上述禁止引进类项
集 聚 区
新型建材 电镀中心以外布局,其选址需经过充分环境影响 目;不属于禁止引进
负 面 清
论证) ;③禁止引入多晶硅、单晶硅制造等前道 的能耗物耗高、环境 单
生产工序;④禁止引入酸、碱、肥料、农药等污 污染大、产出效益低
染严重的化工项目,为集中区内项目上下游配 的项目;不涉及禁止 套、污染较轻的,以及单纯混合和分装的复配项 引入表面处理中心以
机械监管。26.加强船舶监管。27.加强车船油品整治。
(五) 加强面源污染治理:28.加强餐饮油烟防治。29.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 理。30.加强油气回收监督检查。31.加强散煤污染防治。32.禁止露天焚烧和露 天烧烤。33.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进一步减少宿迁市大气污染情况,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 秋冬季 PM2.5 降幅和重污染天数改善目标。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新沂河 (北偏泓) 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的 3 类标准。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 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 底线标准。
(3)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宿迁市湖滨新区晓店街道榆钱路 1 号 11
展开阅读全文
金锄头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