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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清水河生活垃圾热解项目环评报告(报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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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342924328    类型:共享资源    大小:22.25MB    格式:DOC    上传时间: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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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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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 生活 垃圾 项目 报告 报批
资源描述:
清水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目 录 1概述 1 1.1建设项目由来 1 1.2建设项目特点 2 1.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2 1.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3 1.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12 1.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2 2 总则 13 2.1 编制依据 13 2.2 评价目的及原则 16 2.3 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 16 2.4 环境功能区划与评价标准 19 2.5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 24 2.7环境保护目标 32 2.8其他政策标准符合性分析 4 2.9规划防护距离符合性 6 3 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37 3.1 项目基本情况 37 3.2 工程概况 47 3.3 工程分析 62 3.4总量控制 112 4项目区域环境概况 114 4.1自然环境概况 114 4.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18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36 5.1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36 5.2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140 5.3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162 5.4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预评价 163 5.5 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与评价 171 5.6 声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173 5.7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181 5.8 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 185 6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214 6.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214 6.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216 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238 7.1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238 7.2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239 7.3小结 241 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242 8.1环境管理 242 8.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相接 243 8.3 环境监测计划 250 8.4建设单位环境信息公开 253 8.5“三同时”竣工验收一览表 253 9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56 9.1项目概况 256 9.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256 9.3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257 9.4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258 9.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59 9.6建议 259 II 内蒙古汇朗环保有限公司 1概述 1.1建设项目由来 清水河县城关镇生活垃圾处理厂位于清水河县城关镇西南畔卯子村。该项目2010年4月开工建设,2011年9月竣工。处理能力为日处理垃圾45吨,总库容27.96万立方米,设计服务年限为12年,垃圾处理工艺采用卫生填埋。现阶段,县政府实施“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处理模式,建设规模日处理垃圾45t,截止2022年4月,服务期限已不足2年,且设计库容已基本填满。急需寻找新的处理方案。 随着清水河县城关镇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中生活垃圾的产生和排出数量也在快速增长。人们在享受城市文明同时,也在遭受城市垃圾所带来的烦恼,其中生活垃圾就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如何处理和利用越来越多的生活垃圾,已经成为清水河县城关镇政府部门和生活垃圾处理单位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本项目的实施是通过采取系统的总体规划、有计划的科学实施、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清水河县城关镇生活垃圾处理整体水平,从而可持续保持环境质量,提高投资环境及对外形象,有利于对外招商引资,促进经济腾飞。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要求、城市发展的长远利益,是清水河县城关镇经济建设可持续性发展的最基本保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项目类别属于“四十八、公共设施管理业”中的“106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发电除外) 采取填埋方式的;其他处置方式日处置能力50吨及以上的”,全部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为清水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因此环评类别为“报告书”,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为此,建设单位(清水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内蒙古汇朗环保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收委托后,立即成立项目组,在现场踏勘和收集、研读相关资料、文件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相关技术规范编制了《清水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2建设项目特点 本项目的建设,完善了清水河县基础设施,加快了清水河县美丽乡村建设的 步伐,在前期调研和设计论证阶段具有以下特点: (1) 根据清水河县垃圾的特点,结合清水河县结构特点、现状经济实力、以及自然地理、地貌优势,本项目采用垃圾热解碳化处理法,这种处理方案适合清水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最佳方案。 (2) 本项目垃圾热解处理厂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80t,选用垃圾热解炉,适用于清水河县生活垃圾处理,其配套设备较少,操作简单,符合当前清水河县实际情况。 (3) 由于热解炉检修期间,垃圾暂存会产生恶臭气体及渗滤液,因此垃圾暂存于微负压封闭式储坑内,场房内设有密封渗滤液收集池,并对堆存垃圾恶臭采取负压收集处理。 (4) 本报告烟气净化工艺是以立足实际、方便操作、技术成熟为指导思想,经过综合比较,设计采用“SNCR脱硝+换热急冷降温+半干法脱酸(NaOH)+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的组合烟气净化工艺。 (5) 对垃圾热解碳化产生的固废采取妥善的处置措施,根据类比江城县勐烈镇生活垃圾热解处理工程炉渣可用于制备建材实现综合利用用于建材综合利用,如后期综合利用不能满足本项目炉渣产生则多余部分拉运至现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固化后送生活垃圾填埋场专区填埋。 (6) 本项目考虑到垃圾渗滤液产量较少,渗滤液回喷入炉处理,不外排。 1.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3-1。 图1.3-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清水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N78公共设施管理业中的N7820环境卫生管理。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四十三、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20、城镇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污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且清水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对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批复文号:清发改审批字[2022]135号,同意该项目建设。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2)与《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相符性分析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要求:a、厂(场)址的选择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环境保护专业规划、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及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应符合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和自然生态保护要求;b、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厂(场)周围应设置围墙或防护栅栏等隔离设施;c、热解处理适用于具有一定热值的有机固体废物;d、热解系统根据运行要求可连续或者间歇运行。 本项目厂址所在区域未划分区域环保规划、生活垃圾处理规划,项目建设符合清水河县城关镇总体规划,排放的污染物经处理后能够达标,符合污染防治要求;本项目总图布置符合以热解炉以及烟气处理设备为主要设施为主进行布置,设置有围墙等隔离设施,出入口符合相关要求;本项目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贮存及运输要求相符;本项目热解的生活垃圾具有一定热值,可连续运行,主体工艺与热解工艺流程在步骤上基本一致(接收-进料-热解-热解气体净化),因此,与《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相符。 (3) 与相关技术规范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采用生活垃圾热解碳化工艺,目前国家和地方暂未出台热解相关技术规程。生活垃圾的热解和焚烧都是一种固体废物的热转化技术,都是在高温的条件下使固体废物中可回收利用的物质转化为能源的过程。本评价参照焚烧相关技术规程分析评价其符合性。由于热解与焚烧工况条件并不完全相同,热解是利用垃圾中有机物成分的热不稳定性,在无氧或缺氧的条件下,使有机物受热分解成分子量较小的物质;焚烧是以一定的过剩空气量与被处理的垃圾(垃圾中的有机成分)在焚烧炉内进行氧化焚烧反应。考虑到热解与焚烧的不同之处,本小节在分析符合性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有所选择。 本项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 227号)、《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 《重点行业二噁英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技术政策的符合性见表1.4-1。 表1.4-1 本项目与相关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 号) 拟建项目实际情况 符合性 提前谋划,加强焚烧设施选址管理 加强规划引导,统筹解决选址问题,扩大设施控制范围 本项目拟建场址位于清水河县城关镇生活垃圾处理厂内,项目选址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同时项目所在区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特殊敏感区域和重要生态敏感区域。 符合 建设高标 准清洁焚 烧项目 选择先进适用技术,严控工程建设质量,加强飞灰污染防治 根据方案比选垃圾处理技术的优缺点比较,考虑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区域具体情况以及生态环境方面的要求,本项目采用垃圾热解工艺处理区域内产出的生活垃圾,利用工程手段按热解工程技术标准达到最终处理 符合 根据焚烧厂服务区域现状和预测的垃圾产生量,适度超前确定设施处理规模,推进区域性垃圾焚烧飞灰配套处置工程建设。 可研报告根据项目服务范围内的现状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至2041年服务范围生活垃圾日产量,从而确定了本项目处理规模;项目产生的飞灰经稳定化处置后在满足入垃圾填埋场要求的条件下,送生活垃圾填埋场。 符合 优先安排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用地计划指标,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单列,并合理安排必要的配套项目建设用地,确保项目落地。加强区域统筹,实现焚烧设施共享。 目前项目已取得清水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对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批复文号:清发改审批字[2022]135号,具体见附件 符合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 拟建项目实际情况 符合性 卫生填埋、焚烧、堆肥、回收利用等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都有相应的适用条件,在坚持因地制宜、技术可行、设备可靠、适度规模、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 根据方案比选中垃圾处理技术的优缺点比较、考虑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区域具体情况以及生态环境方面的要求,本项目采用垃圾热解工艺处理区域内产出的生活垃圾,利用工程手段按热解工程技术标准达到最终处理 符合 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要积极研究新技术、应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加强技术集成,逐步提高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散落和滴漏。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本项目垃圾收集和运输采用密闭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符合 垃圾焚烧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对烟气、污水、炉渣、飞灰、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拟建垃圾热解工程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对烟气、污水、炉渣、飞灰、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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