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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青白江区自来水厂扩建工程环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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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342849345    类型:共享资源    大小:3.97MB    格式:PDF    上传时间: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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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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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区 自来水厂 扩建工程 环评表
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报批本本)项项目目名名称:称:青白江区自来水厂扩建工程青白江区自来水厂扩建工程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盖章盖章):成都青白江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9 年 2 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印青白江区自来水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修改目录专家意见专家意见具体修改要求及内容具体修改要求及内容报告表页码报告表页码第一条第一条结合区域供水规划,核实项目设计供水规模的合理性。补充一级、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现有沿途污染源调查、项目新增用地原有用途调查,明确是否存在环境遗留问题并据此完善相关整改要求。已结合区域供水规划,核实项目设计供水规模的合理性,见 P3。已补充一级、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现有沿途污染源调查,见 P34-35;已补充项目新增用地原有用途调查,见 P32;已明确是否存在环境遗留问题并据此完善相关整改要求,见 P58-59。第二条第二条细化建设内容、建设时序介绍,明确取水工程、原水输水管道工程、公辅工程依托的可行性分析。补充项目扩建前后原辅材料、生产设备对照表。对照水厂卫生规范等要求,完善项目总平布置合理性分析。已细化建设内容,见 P14-17;已细化建设时序介绍,见 P31-32;已明确取水工程、原水输水管道工程、公辅工程依托的可行性分析,见 P17、P32-34;已补充项目扩建前后原辅材料对照表,见 P28;已补充生产设备对照表,见 P19-25;已对照水厂卫生规范等要求,完善项目总平布置合理性分析,见 P30。第三条第三条强化工程分析,细化项目净水、消毒工序介绍,明确消毒剂类型、形态,补充硫酸氢钠去向介绍,明确净水工艺的可行性分析,核实项目水量平衡,明确排泥水不外排的可行性分析结论。核实主要噪声源源点、源强,补充加压泵设置位置介绍,结合总平布置情况,强化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噪声厂界达标。核实泥饼含水率、污泥量,校核项目危废类型、数量,明确处置去向。已强化工程分析,见 P83、P89-96;已细化项目净水、消毒工序介绍,见 P82;已明确消毒剂类型、形态,见 P29-30;已补充硫酸氢钠去向介绍,见 P29;已明确净水工艺的可行性分析,核实项目水量平衡,见 P90;已明确排泥水不外排的可行性分析结论,见 P91。已核实主要噪声源源点、源强,补充加压泵设置位置介绍,结合总平布置情况,强化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噪声厂界达标,见 P94-95。已核实泥饼含水率、污泥量,已校核项目危废类型、数量,明确处置去向,见 P92-93。第四条第四条细化地下水防渗措施,完善项目环境风险分析、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要求,确保饮水安全。已细化地下水防渗措施,见 P95-96;已完善项目环境风险分析、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要求,确保饮水安全,见P106-112。第五条第五条校核“三本账”、“以新带老”措施、总量控制指标。细化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及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校核文本,完善附图、附件。已校核“三本账”、“以新带老”措施、总量控制指标,见 P96-97、P113;已细化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及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见 P113-114;已校核文本,完善附图、附件。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年 2 月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终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一(表一)项目名称青白江区自来水厂扩建工程建设单位成都青白江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朴远翔联系人陈兴春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一段九号联系电话13881811905传真-邮政编码610300建设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红阳街办蔡家庙社区 9 组、10 组、同井村 5 组交界处立项部门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局批准文号川投资备【2018-510113-46-03-287915】FGQB-0277 号建设性质扩建行业类别及代码自来水生产和供应(D4610)占地面积60000m2绿化面积13574m2总投资(万元)48848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46.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3试运行日期2021 年 2 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和建设必要性青白江区城乡用水现由成都青白江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统一供给。公司前身是创建于 1984 年的成都市青白江区自来水公司,2000 年 6 月改制组建而成,现有水厂一座,占地面积 5.4 万 m2;现建有净水生产线四条,分别建于1983 年、1987 年、1995 年、2000 年,经多次技改扩容后现状最大供水能力 14 万m3/d(以下简称“青白江区自来水厂一期”)。建有 DN80 以上输配水管网总长度338km,供水范围覆盖青白江主城区 3 个街道及 7 镇 1 乡,总面积约 370km2。随着青白江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镇人口不断增加,供用水量年增长率高达5.8%。现有青白江区自来水厂建设较早,供水能力小,为保障青白江区社会经济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满足青白江区供水安全,扩建青白江区自来水厂已刻不容缓。2018 年 11 月,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分院编制完成了青白江区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2018 年 10 月 26 日,四川省水利厅组织召开了青白江区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审查会。根据专家意见(附件 2),青白江区自来水厂现有项目可达 14 万 m3/d、扩建工程220 万 m3/d 建设后,最大总供水规模为 34 万 m3/d。“青白江区自来水厂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扩建工程”),设计供水能力 20万 m3/d,占地面积 60000m2,主要构筑物包括:细格栅井、取水泵房、配水井、预沉絮凝复合沉淀池、V 型砂滤池、清水池、反冲洗泵房、加药间、排水池、排泥水提升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贮泥池、配电室、送水泵房等。扩建工程直接从青白江区自来水厂一期已建原水输送管道预留分水口取水,不新建取水口、原水输送管线。取水口位于清白江大河支流马棚堰分干渠桩号 2+980km 处。扩建工程已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取得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企业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018-510113-46-03-287915】FGQB-0277 号(附件 1)。扩建工程已于 2018 年 9 月 3 日取得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关于青白江区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增加配置水量的批复”(都局发【2018】184 号),大力支持青白江水厂扩建工程建设,同意按照水利厅批复意见核发取水量(附件 3)。本次评价主要包括青白江区自来水厂一期及扩建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第 25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该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三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95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工程”,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环发【2018】449 号),项目选址不属于成都先进材料产业园、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青白江铁路港片区。因此,本项目不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的建设项目,应按照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制度执行。为此,成都青白江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附件 4)。在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即派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相关规定,编制了青白江区自来水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待审批后作为环保主管部门进行环境管理依据。二、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自来水生产和供应(D4610),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二十二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第 9 条“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3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为鼓励类项目。三、规划符合性分析1、与 青白江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及 青白江区供水规划(2014-2030年)符合性根据青白江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暨青白江区卫星城总体规划),和青白江区供水规划(2014-2030 年),青白江区自来水厂为青白江区境内规划的唯一水厂,规划至 2030 年将青白江自来水厂扩容至 50 万 m3/d。本项目青白江区自来水厂扩建工程属于自来水厂分期建设工程之一,设计供水能力 20 万 m3/d,至 2025 年青白江区自来水厂一期、扩建工程总设计规模达 34 万 m3/d。根据实际供水需求,青白江自来水厂将继续改扩建水厂,使其生产规模达 50 万 m3/d。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青白江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及青白江区供水规划(2014-2030 年)要求。2、土地利用规划合性2017 年 10 月 27 日,青白江区区委书记、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胜主持召开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第 1 次会议,专题研究全区部分单位 2018 年及 2019 年拟实施项目。根据会议纪要,青白江区自来水厂扩建工程为 2019 年青白江区重点实施项目(附件 5)。2017 年 11 月 28 日,青白江区区委副书记、区长、青白江区“总河长”池勇主持召开了区河长制管理工作专题会。根据会议纪要,扩建工程用地由区国土局负责,争取 2018 年完成红斑覆盖水厂扩能土地规划调整,或者安排增减挂钩指标解决用地指标;区发改局负责向上争取“两非”用地指标;区水务局负责督促水业公司加快扩能实施方案编制(附件 6)。目前,扩建工程已取得用地红线图,详见附图 3;根据青白江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暨青白江区卫星城总体规划),项目选址用地为供水用地(见附图 2),本项目作为供水厂项目,与规划相符。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3、与都江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符合性根据 都江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都江堰水资源配置将灌区生活、工业供水作为重要任务之一。2006 年起,都江堰管理局制定灌区用水计划,明确4有调配给青白江区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量 5.0m3/s。本项目在马棚堰分干渠内取水,服从都江堰管理局统一调度管理;每年均向都江堰管理局成都工业用水管理处申报用水计划,计划批复后按计划取水。2018 年 9 月 3 日,取得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关于青白江区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增加配置水量的批复”(都局发【2018】184 号),大力支持本项目建设,原则同意青白江区自来水厂扩建 20 万 m3/d,取水地点为马棚堰分干渠,按照水利厅批复意见核发取水量,列入都江堰灌区配水计划,按计划供水。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都江堰总体规划要求。4、与青白江区水资源管理红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性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通知,青白江 2016 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 3.75 亿 m3,2020 年 3.94 亿 m3,2030 年 3.98 亿 m3。青白江 2016 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 3.75 亿 m3,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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