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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民间借贷规定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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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339422020    类型:共享资源    大小:101.40KB    格式:PPTX    上传时间: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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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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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 借贷 规定 适用范围
资源描述:
2020年民间借贷规定的适用范围【课程目次】【课程目次】民间借贷规定的利率上限适用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吗?1 民间借贷利率之“两线三区”向“一线两区”转换的时间节点2一、民间借贷规定的利率上限适用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吗?第一条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规定。民间借贷规定第1条一、民间借贷规定的利率上限适用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吗?不适用本规定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政策性银行、不适用本规定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用合作社、邮政储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蓄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等。赁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等。未取得放贷资格的贷款公司等适用该规定未取得放贷资格的贷款公司等适用该规定(但依规定十四条:此类贷款合同可能无效)。(但依规定十四条:此类贷款合同可能无效)。发放贷款资格最基本的条件是取得发放贷款资格最基本的条件是取得金融许可证金融许可证,金融,金融许可证的颁发、更换、扣押、吊销等由许可证的颁发、更换、扣押、吊销等由银监会银监会依法行依法行使。使。【一言小结】是否适用本规定,就看有没有持牌。【一言小结】是否适用本规定,就看有没有持牌。【精解】【精解】(一)何为“金融机构”?一、民间借贷规定的利率上限适用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吗?1.2013 1.2013年年7 7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进一步推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全面取消对贷款利率上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全面取消对贷款利率上限的管制,交由金融机构自己进行市场化定价。限的管制,交由金融机构自己进行市场化定价。2.2.信用卡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信用卡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事项的通知(2017-1-12017-1-1生效)第生效)第1 1条规定:对信用条规定: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利率万分之五(年利率年利率18%18%),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万分之五的0.70.7倍(年利率倍(年利率12.6%12.6%)。)。(二)央行与银保监会倾向于放宽金融贷款利率一、民间借贷规定的利率上限适用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吗?3.3.联合贷款和助贷: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互联合贷款和助贷: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于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于2020-7-172020-7-17实施,对联合实施,对联合贷款、助贷业务持开放包容的态度(可超贷款、助贷业务持开放包容的态度(可超4 4倍倍LPRLPR),),有助于金融机构和有助于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科技企业依法合规开展贷款合作。依法合规开展贷款合作。(助贷机构可以是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日后小额(助贷机构可以是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日后小额贷公司的生存空间?)贷公司的生存空间?)【小贴士】金融借贷利率的换算标准:【小贴士】金融借贷利率的换算标准:月利率月利率=年利率年利率1212 日利率日利率=年利率年利率360360(二)央行与银保监会倾向于放宽金融贷款利率一、民间借贷规定的利率上限适用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吗?【司法实践状况】部分地方法院按照【司法实践状况】部分地方法院按照央行规则央行规则认定金融机构贷款无认定金融机构贷款无利率上限,而部分地方法院以利率上限,而部分地方法院以民间借贷利率上限民间借贷利率上限来约束金融借贷行为,来约束金融借贷行为,从而造成利率上限管制政策的从而造成利率上限管制政策的“双轨制双轨制”。1.2017 1.2017年年8 8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法发的若干意见(法发201720172222号),第号),第2 2条提出: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条提出: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贷款人同时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过高,款人以贷款人同时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过高,显著背离实际损失为由,请求对总计超过年利率显著背离实际损失为由,请求对总计超过年利率24%24%的部分予以调减的,的部分予以调减的,应予支持,以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应予支持,以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但此系司法政策不是(但此系司法政策不是司法解释)司法解释)2.2.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019254254号,即号,即2019-11-82019-11-8九民纪要)指出:人民法院在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过九民纪要)指出:人民法院在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要根据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降低融资程中,要根据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降低融资成本的精神,区别对待金融借贷与民间借贷,并适用成本的精神,区别对待金融借贷与民间借贷,并适用不同规则与利率不同规则与利率标准标准。(三)最高人民法院倾向于压低金融贷款利率二、民间借贷利率之“两线三区”向“一线两区”转换的时间节点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新受理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借贷行为发生在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2019年年8 8月月2020日之前的,可日之前的,可参照原告起诉时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本规定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以前作出的相关本规定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以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民间借贷规定第32条二、民间借贷利率之“两线三区”向“一线两区”转换的时间节点 从从20202020年年8 8月月2020日起,法院日起,法院受理受理一审民间借贷案件,无论一审民间借贷案件,无论借贷行为发生于何时(借贷行为发生于何时(20202020年年8 8月月2020日之前或者之后),一日之前或者之后),一律适用四倍一年期律适用四倍一年期LPRLPR的新上限。的新上限。1.1.何为何为“受理受理”受理受理立案登记。受理标志着诉讼程序的正式启动。立案登记。受理标志着诉讼程序的正式启动。受理以受理通知书的时间为准。受理以受理通知书的时间为准。2.2.受理的实务意义受理的实务意义 (1 1)起算审限)起算审限 (2 2)排他管辖权)排他管辖权 (3 3)不影响诉讼时效,导致时效中断的是)不影响诉讼时效,导致时效中断的是起诉起诉行为。行为。民法典民法典195195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诉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诉讼时效中断,从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讼时效中断,从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2020年8月20日”二、民间借贷利率之“两线三区”向“一线两区”转换的时间节点 3.3.如何理解该条文中的如何理解该条文中的“溯及力溯及力”?实际上,民间借贷规定并非先例,最高人民法院的诸多司实际上,民间借贷规定并非先例,最高人民法院的诸多司法解释都是有溯及力的。两种典型的溯及力模式:其一,法解释都是有溯及力的。两种典型的溯及力模式:其一,“尚未终尚未终审审”适用本解释;其二,适用本解释;其二,“新受理新受理”适用本解释。例如适用本解释。例如 (1 1)合同法解释二()合同法解释二(20092009)第)第3030条:合同法施行后成立的条:合同法施行后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的案件,本解释施行后合同发生纠纷的案件,本解释施行后尚未终审尚未终审的,适用本解释;本的,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合同法解释一就无此条文)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合同法解释一就无此条文)(2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解释(20122012)第)第4646条条2 2款:本解释施行后款:本解释施行后尚未终审尚未终审的买卖合同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3 3)婚姻法解释二()婚姻法解释二(20172017)第)第2929条条2 2款:本解释施行后,款:本解释施行后,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新受理新受理的一审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的一审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一)“2020年8月20日”二、民间借贷利率之“两线三区”向“一线两区”转换的时间节点 对此,司解制定者的逻辑大致在于:对此,司解制定者的逻辑大致在于:(1 1)司法解释不是立法,只是对立法的一种)司法解释不是立法,只是对立法的一种解释;解释;(2 2)在司法解释新旧更替之际,立法并未发)在司法解释新旧更替之际,立法并未发生变化,即意味着,立法在两段司解的实施过程生变化,即意味着,立法在两段司解的实施过程中是一以贯之的;中是一以贯之的;(3 3)新的司法解释约束旧事,并未破坏)新的司法解释约束旧事,并未破坏“立立法无溯及力法无溯及力”的规则。的规则。(一)“2020年8月20日”二、民间借贷利率之“两线三区”向“一线两区”转换的时间节点 自自20192019年年8 8月月202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授权全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20日(遇节假日顺延)日(遇节假日顺延)9 9点点3030分公布分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LPR),中国人民,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贷款基准利率这一标准已经取消。这一标准已经取消。因此,借贷行为发生在因此,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2019年年8 8月月2020日之前的日之前的(但系(但系20202020年年8 8月月2020日起新受理的案件),可参照日起新受理的案件),可参照原告起诉时原告起诉时的一年期的一年期LPRLPR之四倍确定利率上限。之四倍确定利率上限。(二)“2019年8月20日”二、民间借贷利率之“两线三区”向“一线两区”转换的时间节点 【问】【问】2020-8-202020-8-20之前发生的借贷行为,而且在之前发生的借贷行为,而且在2020-8-202020-8-20之前已经按照之前已经按照超过新上限超过新上限的标准支付了利息的,如今的标准支付了利息的,如今(2020-8-202020-8-20之后)还能起诉追回多付的利息吗?(不考虑之后)还能起诉追回多付的利息吗?(不考虑诉讼时效)诉讼时效)1.1.民间借贷规定的适用范围与民间借贷规定的适用范围与“案由案由”有关吗?有关吗?第三十二条第第三十二条第1 1款款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新受理的的一审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案件,适用本规定。【观点【观点1 1】规定仅限于】规定仅限于“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案由的适用。案由的适用。【观点【观点2 2】规定不限于】规定不限于“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案由,另适案由,另适用于用于“企业借贷纠纷企业借贷纠纷”“”“保证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不当得利纠纷”等案由的案件。此处,应当理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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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民间借贷规定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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