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建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承诺制承诺制项目项目报批报批本)本)项项 目目 名名 称:称:华翔电子汽车零部件成都生产基地(塑料件)华翔电子汽车零部件成都生产基地(塑料件)技术改造项目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建设单位(单位(盖章盖章):成都井上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成都井上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编制时间:2020 年年 8 月月 国家生态环境部国家生态环境部 制制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印印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终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
2、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一)项目项目名称名称 华翔电子汽车零部件成都生产基地(塑料件)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建设单位单位 成都井上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人*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龙安路 339 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邮政邮政编码编码 610100 建设建设地点地点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龙安路 339 号 立项立项审批审批部部门门 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 备案文号备案文号 川投资备【2020-510112-41-03-466313】JXQB-0280 号 建设建设性质性质 改建 行业类别行业类别及代码及代码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占地面积占地面积 4706m2 绿化面积绿化面积/总投资总投资(万元万元)1000 其中其中:环保投:环保投资(资(万元万元)1
3、5.1 环保投资环保投资占占总投资比例总投资比例 1.51 评价阶段评价阶段 正常办理 预计预计投产日期投产日期 2020 年 9 月 项目项目内容及规模内容及规模 一一、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成都井上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01 月 21 日,主要进行汽车零配件、电子产品、模具、仪器仪表的制造加工。成都井上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根据市场的需求,于 2014 年在成都市经济开发区投资 1600 万元建设“华翔电子汽车零部件成都生产基地(塑料件)项目”。该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龙安路 339 号,租用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建成汽车零部件成都生产基地的 3#厂房进行生产,该项目在 2016 年以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了补办环评手续,于 2016 年 5 月 4 日取得成都市龙泉驿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批复(龙环审批【2016】复字 95 号),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龙环验【2016】76 号)。由于经营需要,该项目于 2016 年 6 月将经营主体由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井上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
4、司(详见附件 4 情况说明)。2 为满足生产需求,成都井上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计划于 2020 年实施“华翔电子汽车零部件成都生产基地(塑料件)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主要内容是在 3厂房内新增约 40m2密闭涂胶房和 3 台注塑机,涂胶房内设 1 条烘道和 1 台烘箱,改建后新增 60 万套三角窗玻璃的产能,同时设相应的废气处理系统将厂区废气统一收集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内容,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项目建设前应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第 1 号令)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二十五、汽车制造业-71、汽车制造-其他”。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成都井上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方派专业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勘查,按照环评导则技术要求,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5、表。二二、产业政策产业政策符合性符合性 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符合性年本)符合性分析分析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本项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项目,其原料、规模、工艺、设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9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 号)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故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同时项目已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手续,备案机关为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020-510112-41-03-466313】JXQB-0280 号。2、与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与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9 年修订)符合性分析年修订)符合性分析 2009 年 8 月,国家发改委令第 10 号发布了修订后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该政策在“第八章 零部件及相关产业”中明确提出“在一般汽车零部件领域要形成先进的产品开
6、发和制造能力,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要,努力进入国际汽车零部件采购体系”、“促使有比较优势的零部件企业形成专业化、大批量生产和模块化供货能力”。3 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主要为上海大众、一汽大众、上海通用等国内汽车制造商供应零部件供;同时企业具备比较雄厚的汽车零部件制造能力,本项目的实施,正实现企业零部件的专业化和大批量化生产,提高企业的供货能力。因此,本项目与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技术政策相符。综上综上,项目,项目实施实施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三三、与与大气污染大气污染防治防治相关法规、规范符合性分析相关法规、规范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规、规范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表 1-1 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规、规范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规、规范符合性分析 法规、规范 相关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五条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本项目设置密闭涂胶房,并安装相应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符合 “十三五”挥发性
7、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 号)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本项目为改建的涉VOCs 排放项目,使用低 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同时加强废气收集,并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符合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 含 VOCs 物料均采用密闭容器,贮存在涂胶房内,使用过程均在密闭空间内,并设有废气收集、处置措施 符合 VOCs 质量占比大于等于 10%的含 VOCs 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 年)(川环发201844 号)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该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设置
8、密闭涂胶房,收集效率达 90%以上;涂胶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符合 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 号)新、改、扩建涉及 VOCs 排放项目,从原辅材料和工艺过程大力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有机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艺;加强 VOCs 的收集和治理,严格控制生产、储存、装卸等环节的排放 项目使用低 VOCs的粘胶剂,生产、储存、装卸等环节均在密闭空间内 符合 成都市 2020 推广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本项目使用低低 符合 4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成气领【2020】1 号)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 VOCs 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 VOCs 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 VOCs 含量的胶粘剂、清洗剂 四四、项目规划符合性与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规划符合性与选址合理性分析 1、与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战略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与成
9、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战略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 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是成都市战略功能区规划规定的 13 个市级战略功能区之一,规划范围西至绕城高速路、北至东二路,南至成渝高速铁路,东至成南高速路。功能区规划面积约 161km2,分为北、南两个片区。其中南区规划面积 99km2,范围西至四环路外侧 500 米生态绿线、龙泉驿区界,北至区域规划建设用地北边界,南至龙泉驿区界,东至龙泉山麓、龙泉山功能区边界。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产业结构布局分为北部贸易博览娱乐功能区、中部生产生活服务功能片区和南部研发制造功能片区。其中南部研发制造功能片区北至主城区边界、西和南至龙泉驿区界,东至龙泉山麓、龙泉山功能区边界。主要包括经开区、龙华片区、天鹅湖片区以及柏合镇等。重点发展中高端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工程机械整机及零部件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等汽车及工程机械制造产业,应用研发、共性技术研发等汽车研发产业,产前、产中、产后物流等生以及居住、购物、休闲娱乐、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会生活配套服务业。本项目位于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配套工业园区龙安 33 号,属于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中的南区中的南部研发制造功能片区。同时,本项目主要生产汽车用三角玻璃等汽车配件,属于南部研发制造功能片区中重点发展的汽车及工程机械制造产业。因此,本项目与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战略发展规划相符合。2、与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规划环评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与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规划环评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 2011 年 3 月 14 日,成都市环保局下达了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成环建函201125 号),根据该文件中明确其发展定位为:以整车研发、生产、关键零部件制造为主,配套发展汽车商贸、会展、娱乐相关产业。园区跟踪规划环评于 2019 年 7 月经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以关于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有关意见的函(成环评函201920 号)审查通过。根据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5 本项目与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规划符合性见表 1-2。表表 1-2 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跟踪评价行业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情况一览表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跟踪评价行业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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