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一建建筑章节考点精析 1A430000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法规与标准(一)
3页1、2021年一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考点精析 2021年一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考点精析 1A430000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法规与标准 1A430000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法规与标准 城市道路、地下管线与建筑工程施工的管理规定 1.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 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2. 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3.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 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不得损坏城市道路;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城市道路原状;损坏城市 道路的,应当修复或者给予赔偿。 城市道路、地下管线与建筑工程施工的管理规定 4.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 5 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 3 年内不得挖掘; 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 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5.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
2、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 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6.因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规定 在工程建设活动 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形式的历史 记录,简 称工程档案。具体要求: 1.工程文件应随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形成,不得事后补编。 2. 每项建设工程应编制一套电子档案,随纸质档案一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电子档案签署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 印章或电子签名的,可不移交相应纸质档案。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4.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应纳入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环节。 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规定 归档要求: 1.归档的纸质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应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3.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应完备。 4.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 A4 幅面。 5.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6.归档的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应采用
3、电子签名等手段,所载内容应真实和可靠,内容必须与其纸质档案一致。 7.工程档案的编制不得少于两套,一套应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应移交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保存。 8.停建、缓建建设工程的档案,可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1.经审查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2.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 监理。 3.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不得在 建筑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 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3 4.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5.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温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5 年,保温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处民用建筑 项目合同价款 2%以上 4%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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