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投资银行学课件:第六章自营业务.pdf

18页
  • 卖家[上传人]:窝***
  • 文档编号:260744028
  • 上传时间:2022-02-28
  • 文档格式:PDF
  • 文档大小:892.53KB
  • / 18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内容说明学习本章的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自营业务的概念、特点、种类、管理、处罚 ;了解券商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方式 ;掌握券商自营业务投资范围、方式限制放宽的影响及应对方式内容说明第六章 自营业务第一节 自营业务概述内容说明第二节 券商自营业务创新第六章 自营业务1 1 自营业务的含义和特点第一节 自营业务概述指综合类证券公司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用自己名义开设的证券账户买卖有价证券,以获取盈利的行为作为自营业务买卖的对象,有上市证券,如在证交所挂牌交易的人民币普通股、基金券、认股权证、国债、公司或企业债;也有非上市证券1.交易行为的自主性2.选择交易方式的自主性3.选择交易品种、价格的自主性交易的风险性决定了自营的风险性自营业务是证券公司自己作为投资者,买卖的收益与损失完全由证券公司自身承担证券自营收益主要来源于低买高卖的价差,但这种收益不像收取代理手续费那样稳定不同于经纪业务决策的自主性 交易的风险性 收益的不确定性2 2 自营业务的种类第一节 自营业务概述吞吐量大、流动性强高风险、高收益柜台自营买卖承销业务中的自营买卖上市证券的自营买卖其他证券的自营买卖3 3 自营业务的管理第一节 自营业务概述取得自营资格的条件自营业务的规模和比例控制l “经营证券自营业务资格证书”。

      l 净资本要求:n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自营、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n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同时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自营、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n 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自营、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及两项以上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 l 证券公司自营账户上持有的权益类证券按成本价计算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80l 证券公司从事自营业务,持有一种非国债类证券按成本价计算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20所谓“一种非国债类证券”是指一个发行人发行的股票、可转换债券、企业债券及其他证券l 证券公司自营买入任一上市公司上市股票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总市值,不得超过该公司已流通股总市值的20l 证券公司的对外负债(不包括客户存放的交易结算资金和受托投资管理的资金)不得超过其净资产额的9倍;流动资产余额不得低于流动负债余额(不包括客户存放的交易结算资金和受托管理的资金) l 证券公司在取得资格证书前或在资格证书失效后从事或变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的,将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应的罚款l 证券公司有下列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甚至暂停自营业务半年至一年的处罚: 不接受、不配合中国证监会的检查、调查; 不按规定上报自营业务资料和情况报告; 由上市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持有10以上股份的证券公司自营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将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混合操作; 以自己名义为他人或以他人名义为自己买卖证券; 委托其他证券公司代为买卖证券等l 刑法中的有关规定3 3 自营业务的管理第一节 自营业务概述自营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自营业务信息报告l 自营业务决策制度“分级授权、分级决策、分级管理、分级负责”;l 自营操作原则l 自营的内部监督与检查l 建立健全自营业务内部报告制度l 建立健全自营业务信息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l 明确自营业务信息报告负责部门及责任人的权责自营业务违规的处罚1 1 引言为支持行业创新发展,监管层于2012年拟定关于推进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思路与措施(征求意见稿),其中包括放宽证券公司自营业务范围和投资方式限制。

      具体包括:逐步扩大证券自营投资品种范围,直至允许投资所有场内场外证券类金融产品;允许具备条件的证券公司依法投资金融期货、商品期货、黄金现货及其他非证券类金融产品开放投资范围的好处放开我国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投资范围,不仅有利于国内证券公司逐渐形成国外投资银行那种多品种、多策略的自营业务模式,减小自营业务业绩的波动,而且有利于三板市场、国际板等与自营业务结合紧密的创新业务的发展第二节 券商自营业务创新2 2 券商自营业务投资范围与投资方式变迁第二节 券商自营业务创新最初规定股指期货套保纳入券商自营柜台交易证券纳入自营,自营投资可通过设立子公司方式进行扩展方向1996年10月25日,证监会颁布的证券经营机构自营业务管理办法,指出证券自营业务是指证券经营机构为本机构买卖上市证券以及证券会认定的其他证券的行为所谓上市证券,是指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下列证券:人民币普通股、基金券、认股权整、国债、企业债等证监会认定的权益类证券,并且上市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持有证券经营机构10%以上的股份时,该证券经营机构不得自营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2 2 券商自营业务投资范围与投资方式变迁第二节 券商自营业务创新最初规定股指期货套保纳入券商自营柜台交易证券纳入自营,自营投资可通过设立子公司方式进行扩展方向2010年4月16日,国内首张股指期货合约正式推出。

      一周后,证券会公布了证券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规定证券公司在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初期只能以自营交易业务的套期保值为目的在指引中国证监会对股指期货交易规模进行限制,要求证券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其中股指期货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总额计算2 2 券商自营业务投资范围与投资方式变迁第二节 券商自营业务创新最初规定股指期货套保纳入券商自营柜台交易证券纳入自营,自营投资可通过设立子公司方式进行扩展方向2011年5月6日,证监会发布规定明确指出,券商自营业务除了投资境内交易所上市的证券、境内银行间市场交易的部分证券和经证监会批准或者备案发行并在境内金融机构柜台交易的证券之外,还可以设立子公司的方式投资上述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第一类第二类已经和依法可以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已经和依法可以在境内银行间市场交易的部分证券三类证券自营可投资品种2 2 券商自营业务投资范围与投资方式变迁第二节 券商自营业务创新最初规定股指期货套保纳入券商自营柜台交易证券纳入自营,自营投资可通过设立子公司方式进行扩展方向(1)金融期货l货币期货:亦称外汇期货,指以汇率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

      在我国目前尚处于被限制状态由于利用外汇期货市场规避外汇风险、进行套期保值的需求较大,未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不断完善,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不断成熟,外汇期货交易的放开应该是早晚的事情l 股指期货:我国目前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可以参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但尚不能进行其他目的的股指期货交易这种机制是导致目前股指期货多空失衡的重要原因未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完善以及券商自营业务监管制度的完善,其他目的的股指期货交易纳入券商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应该只是时间的问题l 国债期货:1992-1995年5月,国债期货试点交易历时两年半,但因“327国债”事件的发生,国务院最终叫停了该品种的交易2012年2月13日,中金所正式推出国债期货仿真交易这意味着我国国债期货重启进入倒计时,推出国债期货势在必行未来随着国债期货的推出,券商自营业务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也必将放开2 2 券商自营业务投资范围与投资方式变迁第二节 券商自营业务创新最初规定股指期货套保纳入券商自营柜台交易证券纳入自营,自营投资可通过设立子公司方式进行扩展方向(2)商品期货 2012年6月5日,国投瑞银基金公司旗下一款托管于交通银行的商品期货套利专户产品,已完成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开户,成为上期所首个特殊单位客户,这标志着基金专户产品正式进入商品期货市场,开启中国基金业商品期货投资时代。

      随着基金业商品期货投资的放开,未来券商自营业务投资商品期货的放开也只是时间的问题3)黄金现货 黄金现货投资,也称为黄金现货交易,通俗的说就是随着黄金价的涨跌进行买卖,从差价中获得利润券商自营投资黄金现货还属于禁止阶段,未来应该会逐渐放开的4)其他非证券类金融产品 境外上市的证券虽然还未允许券商自营投资境外证券,但是,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在境外证券的投资经验能够为未来券商自营对境外证券的布局提供很大帮助未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饭高一级券商监管的进一步放宽,境外证券也必将纳入券商自营业务的投资范畴3 3 自营业务投资范围与投资方式限制放宽的影响第二节 券商自营业务创新短期影响长期影响从短期来看,自营业务投资范围扩大与投资方式限制放宽的影响有限l监管层对于自营业务投资范围放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l券商将新的投资对象纳入自营业务投资范畴并予以实施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从长期来看,自营业务投资范围扩大与投资方式限制放宽的影响巨大l推进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创新升级l推进券商自营业务收入的多元化l配合券商创新业务的开展,推进券商业务结构升级,比如三板业务l促进券商自营业务的专业化与风险管理l在推进券商自营业务优化升级的同时,也拉大不同券商自营业务间的业绩差距。

      4 4 券商的应对措施第二节 券商自营业务创新充分把握机遇,循序渐进推进自营业务的创新升级 券商参与股指期货的进程缓慢,在券商股指期货套保业务开闸后的第一年,仅29家证券公司开立股指期货证券自营账户,开闸后的两年内,仅52家证券公司开立股指期货证券自营账户 对于券商自营业务投资范围与投资方式限制放松机遇,券商应循序渐进推进自营业务的创新升级,特别是是增加新的投资对象,券商应该在单个品种投资额度、风险控制指标、操作规程、人才储备等准备妥当的情况下,逐步推进在自营业务部门内部,可以根据不同的投资对象设置不同的交易部门,并且按照交易部门的单项产品进行管理各个交易部门的活动都要受到交易指南和交易限额的控制,这些限额按照交易区域分配到交易部门和交易柜台4 4 券商的应对措施第二节 券商自营业务创新重塑业务风险控制体系,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我国证券行业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那些倒闭或者被行政接管的券商之所以走上失败道路,真正的原因不在于创新不足,而是因为在积极创新的同时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券商自营业务作为券商传统业务之一,其风险控制一直是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的核心环节国际投行的业务发展经验也表明自营资产与交易业务风险管理至关重要。

      4 4 券商的应对措施第二节 券商自营业务创新拓展业务模式,实现投资组合的多元化 目前海外大型投行可以从事的自营业务包括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外汇交易、大宗商品交易、结构性产品投资、房地产等机会性交易,以及股票交易等我国券商应借鉴海外市场经验,充分把握投资范围与投资方式,逐步将自营业务的投资范围向股指期货、商品期货、债券期货、ETF基金等领域拓展,研究出跨领域、多样化的交易策略,设计出多种风险与收益特征不同的产品,以实现自营业务业绩的稳定,比如股指期货套利、配对交易、股票多空、管理期货、转债套利、宏观对冲策略、商品套利等等4 4 券商的应对措施第二节 券商自营业务创新立足长远,强化自营投资人才战略 在自营业务投资范围与投资方式限制放宽之后,券商自营业务必将面临着转型升级,自营业务向各种衍生工具、商品期货等投资对象的扩张需要强大的人才支撑因为不同的投资对象与投资领域具有不同的特征,特别是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具有较高的技术性和复杂性,因此需要专家型人才对各种资产的投资机会进行挖掘、把握,并对各种资产头寸以及整个自营业务的风险进行识别、度量和控制随着越来越多的券商自营业务意欲参与到新放开的各个投资领域,对该领域的专业人才的需求也将不断扩容,对人才的争夺战也将愈演愈烈。

      因此,券商应立足长远,通过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加强投资团队的建设,为公司自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和智力支持,推动自营业务模式转变与升级内容说明复习与思考1. 简述自营业务的特点2. 简述券商自营业务投资范围与投资方式限制放宽的影响3. 简述券商应如何应对券商自营业务创新带的风险第六章 自营业务。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