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绿化施工招标文书(DOC).doc
29页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3号楼环境绿化工程施工项目邀请招标文书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2010年7月13日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格式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第三部分 图纸及技术规范第四部分 其他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格式第一章 招标通知书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根据建设要求,现对由工程建设部负责建设的3号楼环境绿化工程施工项目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特邀请你单位进行投标,投标者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准确答复,编制投标书每个投标人只能投递一套标书(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人递交标书的截止日期暂定2010为年7月30日16:00时前(以通知为准),地点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对于在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书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书,将被视为废标联系人:罗林波 13908263000 汪晓东 13983247111 传 真:13594240666地 址:中国重庆市渝北区星光三路2号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 2010年7月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工 程名 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3号楼环境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建 设地 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拓展区A4栋建 设规 模环境绿化及园林景观面积约5000㎡,详施工图。
承 包方 式包工包料质量要求合格工 期要 求日历工期110天内完成所有项目投标单位资质等级绿化工程贰级以上招 标答 疑时间2010年7月15日地点工程建设部会议室,会后踏勘现场投标书交送地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投标截止 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开标会时间由招标单位自行组织开标,投标单位不参加地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一、 总 则(一)招标组织本工程的招标单位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招标工作管理机构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招标领导小组”负责主持,并设立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工作招标领导小组负责监督、管理整个招、投标过程二)工程说明1.工程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2.本工程招标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监督管理办法》、重庆移动发〔2002〕106号《重庆移动通信公司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和本招标文书的有关规定,及其他有关法规、规定,并自觉接受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现通过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承包单位 3. 本工程按照业主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设计范围为招标范围,包括环境场地和构筑物、园林景观绿化、电器照明、给排水等,以大楼外墙或者门洞外边线为界,水、电在楼内管井中接入;包括原大楼环境绿化的拆除、出渣、现场材料转运以及本工程所必须的施工措施费等费用。
特别要求:以从尚自然为基调,辅以人工修饰,对树形、石状、堤岸和沿石、坡势要求较高,请投标人考虑招标范围内的风险4.本工程合同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签订;投标预算中漏项及少量的部分,视为已经计入投标报价范围内,在工程结算时不予调整和认可(包括施工图中所有应细化设计的项目、包括设计遗漏的项目)5.中标单位栽种的乔木、灌木、草坪在一年养护期以后验收时成活率或换种成活率需达100%(不含一年生的草本植物)6.保修金按合同总价的5%留取,保修期二年7.工程付款:1) 工程量完成50%支付合同总价35%的工程款(累计35%);2) 工程量完成90%支付合同总价35%的工程款(累计70%);3) 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后支付,同时扣除结算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8.本工程施工招标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由业主委托专业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开标前三天公布(包括工程预备金30万);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视为废标三)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四)投标资料1. 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2.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勘测、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资料均不退回五)招标单位对未中标单位不作任何解释。
二、 招 标 文 件(六)招标文件的组成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部份 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格式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三章 合同条件第四章 合同专用条款第五章 合同格式第二部份 投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投标预算)第七章 企业资质、业绩、信誉资料第八章 服务第九章 其他资料第三部份 图纸及技术规范第十章 施工组织设计第十一章 图纸及技术规范第四部份 其他第十二章 施工单位考评办法第十三章 投标廉政承诺书第十四章 评标定标纪律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规范、图纸资料等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七)招标文件的解释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以书面形式(、邮寄等),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招标答疑方式用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八)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3.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三、 投标取费说明(九)工程价款的计算依据及结算1. 工程量: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参照国家规定的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确定2. 取费方式:1)执行重庆市2008定额及配套文件;人工费调整到35元/工日2)本工程所需材料由承包人采购3)劳动保险费进入投标报价4)总价下浮应大于5%5)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均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出渣费(倒渣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运输费、管理费、二次转运费等所有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6)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其余的所有风险及其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7)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植物的市场风险、施工图设计缺陷的风险、现场踏勘不详的风险、政策性调整等不确定风险、停水停电风险、材料供货风险风险费可以计入投标报价,风险费的计取不得超过工程投标报价(不含工程预备金)的3%8)若投标人在标前答疑会中未提及有关涉及安全和特殊施工措施费事项的,施工过程中又发现是必须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9)无论施工企业距离施工现场远近均不得收取远征工程增加费及施工机械和施工队伍迁移费。
10)工程预备金按30万进入投标报价,工程预备金仅用于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或招标范围以外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十)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之间有关投标的来往信函,文件应使用中文 (十一) 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 招标通知书l 招标须知l 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l 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l 企业资质、业绩、信誉资料(相关资料并填表)l 服务承诺l 辅助资料l 施工组织设计按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2.投标单位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十二)招标答疑会1.招标人在发放招标文件后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组织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派代表出席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投标人将被邀请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查勘,以获得投标人编制有关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时所需的有关资料 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在招标答疑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或招标答疑会上递交)4.会议记录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将在3日内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招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人将按照本文件第(八)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十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一份,应在投标文件上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按规定格式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签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若这些涂改和插字是根据招标单位的通知进行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印鉴4.提供全套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光盘一张)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十四)投标文件的分装与密封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分为正本和每份副本密封在包封中2.在包封上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3.投标文件封装后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印鉴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拒收十五)投标截止期及文件的修改、撤回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登记签收2.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原封退还投标人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4.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四)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5.投标截止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六、 开标(十六)开标1.招标单位自行组织开标,投标单位不参加2.开标会议在有关部门监督下,由招标领导小组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在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书2) 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代表人印章的;(3) 投标书有修改内容的部份未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单位公章七、 评标(十七)招标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组织招标领导小组和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十八)评标内容的保密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有关中标的信息等情况都不应向投标单位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定标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会及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十九)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机构可以个别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
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的实质性内容八、 合同(二十)合同授予标准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本工程的中标单位二十一)中标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