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秩律》论战国秦汉间禄秩序列的纵向伸展.pdf
14页从《秩律》论战国秦汉间禄秩序列的纵向伸展阎步克【分类名称】先秦、秦汉 史【分类 号】 K21【复印期页】200401【原文出处】历史研究【作者简介】阎步克,教授北京大学历史学系100871【内容提要】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的面世,使我们得以找到一个新的参考点,更清晰地揭示战国秦汉间禄秩序列的纵向伸展进程禄秩的最高秩由秦国之千石,进而是二千石、中二千石,直至御史大夫和丞相也形成秩级;同时低端的一些细碎秩级消失了,禄秩的上下段趋于匀称禄秩具有面向于“吏”的“吏禄”性质上述过程显示,更多高级官僚被王朝以“吏”的形象定性定位了同时中央官的秩级不断向上伸展,而郡县王国官的秩级却相形下降,中央对地方的强势政治地位,在官阶安排上也得到了保障关键 词】汉代 / 禄秩 / 秩律《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一书(注:文物出版社,2001 年其中的《二年律令》中包括有一种《秩律》《秩律》约34 枚竹简, 1700 字上下,残缺不算太多,是吕后时期中央王朝对官吏禄秩的法律规定以往在叙述西汉禄秩序列时,一般是利用 《汉书·百官公卿表》中的秩级记录, 辅以《史记》、《汉书》以及卫宏《汉旧仪》等书中的零散材料。
不过《百官表》所记已是西汉后期禄秩,西汉前期是否如此,尚有疑问以俸额为官阶的做法发端于战国,《百官表》所显示的那个样子一定经历了一个演进过程以前对这个演进有如雾里看花、朦朦胧胧 现在情况就不同了,《秩律》把汉初禄秩原貌公诸于世,由此就可以更清晰地了解禄秩萌生、发展,并取代爵级而成为官阶基本尺度的历程从偏重“品位分等”的先秦爵级到偏重“职位分等”的汉代禄秩, 传统中国官阶制发展的这两大阶段究竟是如何转化的,也由此可以得到更多认识本文以 《二年律令·秩律》为中心, 考察以“若干石”俸额为尺度的禄秩之变迁,把它在战国秦汉间的向上伸展舒张过程,作为叙述主线一战国秦汉的禄秩序列变迁《二年律令》的下限是吕后二年(前186 年)根据《秩律》中长信诸官的特殊地位,还可以推定它大致就是吕后当政时的法规《秩律》 的基本格式是罗列若干官名,随后注以秩级这些秩级是:二千石、千石、八百石、六百石、五百石、四百石、三百石、二百五十石、二百石、一百六十石、一百二十石,共十一个秩次《秩律》中这个序列是前所未知的谢桂华先生已指出: “关于汉代的秩等, 据 《汉书·百官公卿表》师古注,分为万石、中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千石、比千石、六百石、比六百石、 四百石、比四百石、三百石、比三百石、二百石、比二百石、一百石,计 15 等,,而据现存《秩律》有明确秩禄石数记载者,则,, 共11 等,显然与前者有较大的差别。
注:谢桂华:《二年律令所见汉初政治制度》,《郑州大学学报》2002 年第 3 期为什么会存在这种差别?它能告诉我们些什么呢?下面就开始本文的讨论按“万石”之秩,《百官表》颜注只说是“丞相号称万石”,却无法断定它是法定秩名(注:参看周国林《汉史杂考》“三公不宜称万石”,《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5 年第 1期当然,尽管没有法定秩名,若把丞相看成一个特殊秩级的话,那还是可以接受的因为从丞相俸禄看,它跟御史大夫、 中二千石以下各级,确实构成了一个连续的序列,而禄秩最初就是从俸额来的不过若把丞相看成一个秩级,那么就得一视同仁,把位在“上卿”、居于中二千石之上的御史大夫、将军也看成秩级才好对此后面还要加以讨论在《秩律》中御史大夫与诸卿相同,都只是二千石之官而已中二千石形成一个秩级,以及御史大夫、将军更居中二千石之上,都是《秩律》之后的事情《百官表》颜注所列禄秩,并不足以概括西汉禄秩全貌,只是汉成帝以后的情况王鸣盛说颜注“直取《续汉志》以注《百官表》,以后汉制当前汉制也”(注: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34《官奉》,台湾大化书局,1984 年,第 292 页学者大都接受这个看法(注:当然也有学者质疑其说,如杨天宇先生,见其《汉代官俸考略》,《河南大学学报》1994 年第 1 期。
杨先生所论不是没有道理我也觉得颜注所列禄秩,可以折射出西汉成帝以后的禄秩情况《百官表》:“成帝阳朔二年(前23 年)除八百石、五百石秩由此八百石、比八百石、五百石被合并于六百石、四百石了;说明此前存在着八百石、比八百石、五百石三秩又《汉书》卷88《儒林传序》公孙弘上奏有“比百石以下补郡太守卒史”一句,官蔚蓝、何德章先生因云西汉秩级“比百石”(注:官蔚蓝:《西汉的俸禄制度及其政治》,《中央日报》1946 年 8 月 3 日;何德章:《中国俸禄制度史》(黄惠贤、陈锋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 年,第 29 页《续汉书·百官志》:“中黄门,比百石”注:《续汉书·百官志》还有“诸侯、 公主家丞, 秩皆比百石”, 这个“比百石”应作“三百石”是东汉仍有“比百石”之秩若不考虑斗食、佐史二秩的话, 到汉成帝阳朔二年为止的西汉禄秩是:中二千石、 二千石、比二千石、千石、比千石、八百石、比八百石、六百石、比六百石、五百石、四百石、比四百石、三百石、比三百石、二百石、比二百石、百石、比百石,共十八个秩等再把丞相和“上卿”御史大夫看成无秩名之秩级,合计则为二十级此外汉武帝以来二千石一秩分化出中二千石、真二千石、二千石和比二千石四秩(注:“真二千石”问题较为复杂,我已另成《也谈“真二千石”》一文专论。
兹不详述再把“真二千石”一秩计入,遂为二十一等汉成帝阳朔二年后,禄秩确实简化为谢桂华先生所说的十五等了;再加上御史大夫、真二千石和比百石三秩,也止十八等而已从先秦到汉成帝的禄秩发展大趋势,是日趋细密但汉成帝绥和年间(前 8—前 7 年),丞相制开始向三公制过渡;这时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御史大夫不复存在了;绥和年间又废真二千石之大郡、万骑太守,郡国守相都是二千石了,由此“真二千石”一秩也在淡化那么《秩律》之前的情况呢?以往有些论者用《百官表》所列禄秩论秦制(注:例如马非百先生谓,秦议郎、中郎秩比六百石,侍郎比四百石,郎中比三百石,中部将比千石,廷尉正、监千石,卫率千石,郡尉比二千石,等等参其《秦集史》下册“职官志”,中华书局, 1982 年不过,《秩律》所见禄秩十一级,使那种做法不再可取根据制度发展、尤其是位阶制发展由疏而密的一般规律,秦朝禄秩不会超越《秩律》而发展到《百官表》的那个样子若干石”的秩级在战国就已出现了,到秦统一时,所见史例大略如下:《商君书·境内》:“千石之令,短兵百人八百之令,短兵八十人七百之令,短兵七十人六百之令,短兵六十人”《韩非子·定法》:“商君之法曰: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
《战国策·燕策一》:“(燕)王因收印自三百石吏而效之子之”《墨子·号令》:“不欲受赐而欲为吏者,许之二百石之吏,, 其不欲受赏,而欲为吏者, 许之三百石之吏”《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 “宦及智(知)于王,及六百石吏以上, 皆为显大夫 ”(注:文物出版社,1978 年,第 233-234 页《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秦王嬴政十二年,前235 年)文信侯不韦死,窃葬其舍人临者,晋人也逐出之;秦人六百石以上夺爵,迁;五百石以下不临,迁,勿夺爵在这些史料中,能看到千石、八百石、七百石、六百石、五百石、三百石、二百石、百石、五十石, 共九个秩级 先秦是否只有这九个秩级呢?当然完全可能还有其它秩级而史料未见者例如《秩律》所见二百五十石、一百六十石、一百二十石这样带零头的细小秩级,在后来就看不到了,而从情理推测,我怀疑这可能承自先秦——如《韩非子》所见,秦秩有“五十石”之卑者又,《史记》卷79《范雎列传》有“今自有秩以上至诸大吏”,《战国策·秦策三》有“其令邑中自斗食以上至尉、内史及王左右”,《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有“县司空、司空佐史、士吏将者弗得”可见汉代的“有秩”、“斗食”和“佐史”等级,先秦已经都有了。
这样,到西汉末年、 王莽变法之前的禄秩序列之进化,就呈现为五大段落 它们是: (一)先秦的情况;(二)《秩律》所见十一等;(三)汉成帝阳朔二年之前的二十一等;(四)汉成帝阳朔二年之后十八等:(五)汉成帝绥和年间的十六等下面把这五段变迁列表如下(见表 1)第一, 战国秦汉间禄秩变化的大趋势,首先就体现于高端秩级的陆续增加之上例如先秦所见最高为千石,在《秩律》中最高已是二千石,后来又出现了中二千石,丞相、御史大夫也变成了事实上的秩级;第二,禄秩的最初分布明显上疏下密,下端存在着一些细小秩级,如五十石、比百石、一百廿石、 一百六十石、 二百五十石等等;但在后来逐渐变得上下均匀了,那些细小秩级逐渐被淘汰;第三,汉成帝阳朔二年之前禄秩是由简而繁,在此之后是由繁而简;第四,《秩律》后禄秩的由简而繁,“比秩”,即如比二百石、比四百石之类的增加,是一个重要原因以上几点, 就是我的初步认识这几个要点的彼此综合,就构成了战国秦汉禄秩序列的形式变化的主要内容由第四点“比秩”问题,可以探及秦汉间禄秩应用范围的“横向扩张”, 不过这个问题需要花费很多笔墨,我将以《“比秩”与战国秦汉禄秩的横向扩张》为题另文专论; 本文打算探讨的,主要是战国秦汉间禄秩在序列形式上的“纵向伸展”。
下面就从不同方面,对所谓“纵向伸展”的诸环节加以讨论表 1 战国秦汉禄秩序列演变表①(注:“阳朔二年前”一列中各级都有比秩,独五百石一级没有比秩聂崇岐先生推断说:“没有比五百石的记载,但就二千石下至二百石之间都有‘比’秩来推测,恐怕会有这一秩的《汉代官俸质疑》,《宋史丛考》上册,中华书局,1979 年,第 236 页这问题一时难以索解,只好存疑,秩级仍以二十一级计二早期采用禄秩的官、吏、令试析禄秩序列在汉成帝前是由简而繁,并主要体现在高端秩级的增加之上从战国到汉初,禄秩低端却比后来细密,存在过五十石、一百廿石、一百六十石、二百五十石这样的秩级若不考虑“比秩”的话,那么禄秩在总体上的由简而繁,还伴随着其低端由繁而简的反向变化其实在后来,低级吏员的俸钱依然存在着细微级差西汉后期,百石之吏俸钱720 钱,斗食、佐史600 钱,其下还有570 钱、 500 钱、 480 钱、 360 钱、 300 钱、 200 钱、 100 钱诸等(注:参看陈梦家《汉简所见奉例》,《文物》1963 年第 5 期;陈直《居延汉简研究》“四、俸钱与口粮”,天津古籍出版社,1986 年,第 20 页以下可这些细微差异并没有构成官阶或化为秩名。
笔者有一个基本认识: 禄秩的哪一段落相对细密,就说明禄秩主要针对哪个官员层次的按月考课、 按月授廪并以廪额定等之法,始于周代的“稍食”,它最初是面向胥吏的战国到汉初禄秩低端的更为细密,其原因就在于它是面向“官人百吏”,这是一个低于士大夫封君的官员层次 由此推理, 禄秩这种官阶形式逐渐向上伸展,最终在汉代成为百官的等级尺度,其背景就是“吏”群体的向上扩张,或说朝廷逐渐用“吏”的形象,为更高层的官员定性定位了在先秦只找到九个秩级,其最高秩只是千石尽管事实可能存在更多秩级而史料未见,但《商君书》的“千石之令”,在商鞅变法后的一段时间中,大概就是最高禄秩了先秦以禄秩标志官阶的是些什么官职,史料所见并不清晰就前所引,大致上可以分为三种:(一)称“官”者:五十之官、百石之官;(二)称“吏”者:二百石之吏、三百石之吏、六百石吏;(三)称“令”者:千石之令、八百之令、七百之令、六百之令第一类以“某石之官”为称者,我想与第二类“某石之吏”是互称因此这两类可以合并观察,都是承担行政的任事之吏《战国策·燕策一》中有“(燕)王因收印自三百石吏而效之子之”一句按有行政职掌者有印,散官无印那么“收印自三百石吏”,就暗示这些“三百石”是有印的任事之吏。
三百石以下用不着把印“效之子之”,只是因为等级较低而已,却不是无印可效从汉代情况看,二百石吏铜印黄绶,乡三老也是有印的我们断定禄秩的性质是“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