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0且 1000V R<200000且 100< R<1000或 R< 100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P〕人P> 1000300 < P< 1000100< P<300P< 100营业收入〔R〕万元且R>5000且 1000V R<5000且 500 < R<1000或 R<50015租赁和商 务效劳业从业人员〔P〕人P>300100120000且 8000< A<120000且 100< A<8000或 A< 10016其他未列 明行业从业人员〔P〕人P>300100
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开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 开展的假设干意见?〔国发〔 2021〕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 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给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 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 关效劳〕,软件和信息技术效劳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效劳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效劳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 务、修理和其他效劳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 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 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300万 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效劳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效劳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 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