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阳市第十三中学校重建学校大门工程和配套设施工程施工项目.doc
90页南阳市第十三中学校重建学校大门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NYZJGK2015-142采购编号:宛财采购614号招标单位:南阳市第十三中学校招标代理: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日 期:2015年7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第三章 评标办法 1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2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28第六章 图纸 37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8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59注:投标单位购取招标文件后,对其内容、份(页)数等方面应认真核对,如招标文件有缺少份数、漏页或其他内容方面的问题,投标单位应在领到资料后3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若超过期限,则视为认同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第一章 南阳市第十三中学校重建学校大门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NYZJGK2015-142采购编号:宛财采购614号 一、招标条件南阳市第十三中学校重建学校大门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已经宛财采购【6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阳市第十三中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位于南阳市第十三中学校院内;2.2质量标准:达到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2.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012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 监理: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012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监理过学校建设项目,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3.3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原件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报名时提供)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日至2015年7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报名报名时须由本单位正式员工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两套,需装订成册):施工标段: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相关资质证书;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5、安全生产许可证; 6、建造师注册证书;7、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9、被授权人身份证;10、安全员证书(1名);11、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12、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13、2012年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14、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15.参加投标报名时项目经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一起到现场报名16、拟派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函监理标段: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相关资质证书;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被授权人身份证;8、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9、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10、2012年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11、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承诺函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及留加盖有效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否则拒收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南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六.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南阳市工业路180号)联系人:刘女士:0377-63137556:0377-61621967日期:2015年7月2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南阳市第十三中学校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地址:南阳市工业路180号联系人:刘女士:0377-63137556电子邮件:m912m@1.1.4项目名称南阳市第十三中学校重建学校大门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1.1.5建设地点南阳市第十三中学校1.1.6项目特征南阳市第十三中学校重建学校大门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1.2.1资金来源自筹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容包括的所有内容1.3.2计划工期国家定额工期1.3.3质量要求达到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012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招标不集中组织进行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1.10.1投标预备会另行通知1.10.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1.10.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领取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回函确认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相关设计文件及相关澄清、答疑及补充文件(如有)、招标控制价2.1.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7月21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3.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3.1.1投标有效期 60 天3.4.1投标保证金无3.4.2履约保证金合同约定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3 年,指 2012年起至 201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状况良好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3 年,指2012年1月1日起至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3 年,指2012年1月1日起至今。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及包装要求1、签字与盖章要求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函及需要盖章或签字之处均应按要求签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加盖有效注册造价师印章2、包装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档案袋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标段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壹套、副本叁套3.7.5装订要求按照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采用胶粘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采用胶粘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每份商务标投标文件在左侧书脊上标明投标工程的名称及标段;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南阳市第十三中学校 地 址: 南阳市文化路中段 工程施工 标段投标文件在2015年 月 日 时整(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15年7月21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地 址:南阳市阿尔特酒店8楼(卧龙路)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5年7月21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地 址:南阳市阿尔特酒店8楼(卧龙路)5.2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投标单位代表(2)开标顺序:按照投标文件的递交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共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名,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4名;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单位为3家时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投标单位为4-5家时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投标单位为6家及以上时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价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10.2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132.28万元10.3 “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10.4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否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0.7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若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10.8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0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2 招标文件 售后不退10.1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