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转税的计算方式.docx
4页一、 “增值税”的计算: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三步计算)(1)计算销项税:销售额 ×税率(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进口为 0%) ,注:①征税范围:包括销售或进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②计税依据(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如含税,要换算)换算公式: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税率 17%或 13%) ③确定销售额的几种销售方式:折扣方式:关键是是否同一发票,折扣额另开发票,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以旧换新:按新货物的价格确定销售额以物易物:销售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同时算出销项税、进项税包装物押金:押金单独记帐,不并入销售额押金没有退,或一年以后退,并入销售额征税价格明显不合理,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销售额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销项税的计算请注意 P130 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 计算进项税:(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①准予低扣的进项税:a、购进货物或接收劳务、进口货物取得增值税发票、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含税务所代开的专用发票)b、向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等购买的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买价×13%;c、 [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和销售货物支付的运费+建设基金] ×7%,但装卸费、保险费除外。
d、购入废旧公司销售的废旧物质普通发票上的金额×10%,②不得低扣的进项税:a 购进的固定资产 (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包括新建、改建、修缮和装饰建筑物 ) b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 (指用于营业税项目)c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d 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e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的购进货物f 未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凭证上未注明增值税额进项税低扣时限: 防伪税控专用发票进项抵扣时限,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 90 日内认证,当月抵扣海关完税凭证进项抵扣时限,完税凭证开具之日起 90 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申报抵扣购进废旧物质进项抵扣时限,发票开具之日起 90 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申报抵扣3)应纳税额的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注: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其不足低扣部分可结转到下期低扣2.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算:销售额×征收率(6%、商业 4%) ,不能低扣任何进项税,含税要换算:含税销售额÷(1+6%或 4%)3.进口货物的计算:(完税价格+关税+ 消费税)×17%. 不能低扣任何税4. 兼营行为:⑴兼营不同税率(17%和 13%) ,能分则分,不能分从高适应税率;⑵兼营非应税劳务(营业税劳务) ,能分则分,不能分一并征收增值税;⑶兼营免税和应税项目,能分应税征,免税不征;不能分全部征税。
5.混合销售行为:一项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又涉及营业税以增值税为主征增值税,以营业税为主征营业税运输企业的混合行为一定征增值税6.兼营免税项目,又无法划分不得低扣的进项税额公式:不得低扣的进项税= 全部进项×(免税销售额÷全部销售额) 7.兼营增值税和营业税,又无法划分不得低扣的进项税额公式: 不得低扣的进项税= 「营业额÷(销售额+营业额) 」×进项税额二、消费税的计算1.从价征收:(分两步计算)⑴销售额:(基本同增值税,而且是一笔销售额征两种税,注意包装物和押金的处理) 组成计税价格:a 自产自用=(成本+ 利润)÷(1-消费税税率)连续生产不纳税b 委托加工=(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c 进口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⑵应纳税额= 销售额×税率注:成套消费品从高适应税率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并已缴纳消费税的税款,可以从应纳税额中低扣注意,消费税的销售额也不含增值税,如含要换算(公式同增值税) 2.从量征收:销售数量×单位税额3.复合征收: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税率三、营业税的计算1. 计税依据: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和服务业(代理、旅店、饮食、旅游、广告、仓储、租赁等)的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
注:⑴以上九个行业缴营业税,其他行业缴增值税⑵营业税的特殊规定中请注意“减去”的内容⑶价格明显偏低的,税务机关可以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①按当月同类平均价格;②按最近同类平均价格; ③计税价格= 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税率)2.应纳税额的计算= 营业额 ×税率 (三档税率)3.兼营和混合行为的税务处理同增值税4.注意扣缴义务人四、关税的计算1.计税依据(完税价格)一般贸易进口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完税价格= 成交价+ 包装费 +运费+保险费+其他劳务费2.关税=完税价 ×关税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