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物权请求权债权说及其评析探讨与研究.doc

29页
  • 卖家[上传人]:ss****gk
  • 文档编号:235582213
  • 上传时间:2022-01-06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109.50KB
  • / 29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物权请求权债权说及其评析刘凯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三)债权说及其评析债权说依据的主要理由是:物权请求权的内容是权利人请求特定的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达 到冋复物权支配的完满状态Z目的,而此种内容正与债权的性质一致,即请求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故物权请求权的性质就是债权或债权请求权诚然,物权请求权的内容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而债权就是“特定之人(即债权人),本诸 法律上Z强制力,使他特定人(即债务人)为给付Z—种人的关系也 [I]就此而言,物权请求权为类似于债权, 但二者有如下Z显著不同(参见木文第二部分込一,相关的理由此处仅作略述):其一,物权请求权以享有物权为前提,债权请求权以享有债权为前提债权人获享债权,无论是法定Z债还 是意定Z债,均不以对物的支配为前提,也不以对物的支配为目的而物权请求权是基于对物的支配权受到侵害 时为发生要件,并以冋复对物的完满支配状态为目的其二,物权请求权是基于享有物权这一客观事实木身而享有,即厚有物权就厚有物权请求权,凡物权人均享 有物权请求权,无须再依赖于其他法律事实,而债权的享有须基于法律行为(如合同之债权)或事件(如不当得利 Z债权)或违法行为(如侵权赔偿Z债权)。

      享有物权亦须基于法律行为(如买卖、赠与、继承等)或其他法定方式(如 征收、没收等),但享有物权请求权则仅以享有物权木身为己足(当然具体行使的条件则另需妨害物权的事实出 现)所以,物权请求权与物权本身共命运,与物权不可分离,物权消火则物权请求权消火,物权转移则物权请 求权随Z转移债权可以让与,而物权请求权不能单独让与债权可以设立质押,而物权请求权不能设立债权 可因清偿、抵销、混同、免除债务、提存等多种原因而致消灭,而物权请求权仅因物权的消灭而消灭(当物权人 对一个特定的相对人行使物权请求权,如要求其排除妨碍,相对人排除了妨碍,就木次的物权请求权来说已经实 现,但不能因此说物权人的物权请求权己经消火,物权请求权可以反复多次发动)其三,物权请求权优先于债权请求权得以实现由于物权优先债权的效力,基于物权的请求权相应地字有优 先于债权请求权这主要体现在某些特别法规定的情形适用,例如在破产程序中,属于他人的财产不得列入破产 财产,而由所有权人行使取冋权予以取|川,实际上就是所有权人行使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它优先于债权而受到保 护克四,物权请求权的内容在绝大多数场合为要求相对人为一定行为,债权请求权的内容包括要求相对人为一 定行为和不为一定行为。

      债权的客体在民法理论上称为给付,给付的种类包括由债务人为一定行为和不为一定行为两种,即所谓作为 的义务和不作为的义务而在物权请求权中,定由于相对人实施了妨害物权人行使物权的行为,物权人发动请求 权后,一般只能由相对人采取积极的行为排除如碍,尽管它也运用停止侵害这种方式,但发动物权请求权必须是 已然发生现实的妨碍或潜在的危险,相对人仅仅停止侵害是不足以排除妨害的,停止侵害仅是排除妨害的前置性 责任方式,但必须实施积极的作为方可达到冋复物权支配权完满状态的目的,故物权请求权的内容主要是请求相 对人为积极行为仅在妨害预防请求权的极少数场合才适用不作为的义务方式其五,物权请求权适用的消火时效期限应比债权请求权适用的消灭时效期限为长综上,将物权请求权的性质视为债权是不妥当的需要指出的是,尽管物权请求权的性质不属于债权,但毕竟其与债权请求权有类似Z处,特别是在内容与行 使方式上更有相通Z处,故在这些方面可适用债权的有关规定鉴于区分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至为重要,这里对请求权的一般理论再赘数语前已所述,请求权为民事 权利之一种,实为近代民法Z创造,罗马法有人格权、身份权、亲属权、财产权、债权等概念,但在权利分类上 尚未形成请求权的概念,权利的保护机制直接委Z于诉讼,而产生相应发达的诉权体系,至近代民法始创立请求 权制度,故请求权“于法学上实为较新Z观念。

      ⑵绝对权如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有请求权,相对权如 债权也有请求权,由此形成绝对权的请求权与相对权的请求权绝对权的请求权又可分为消极的请求权和积极的 请求权,前者系对于一般人Z请求权,连续地、恒定地、不河断地发生,其内容为要求不特定的任何主体不为侵 害其支配权Z行为,即不作为的请求权,后者则系对于特定人Z请求权,只能在遇有他人违反不作为的义务、实 丿施了侵害其支配权的完满状态时始得发生,但可反复多次发动,其内容为要求特定Z相对人作出排除妨害或预防 妨害的行为,即作为的请求权狭义上或通常意义上的请求权即指这种积极的请求权绝对权这种积极的、作为 的请求权的功能在于保护绝对权的完满支配状态,这便是物权请求权在相对权,也行消极的请求权与积极的请 求权,前者乃基于债的不可侵性而使债权人行权要求任何第三人不为侵害债权之行为,后者为请求债务人为一定 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其债权的行为绝对权与相对权于这两种请求权上的差异在于:绝对权的消极请求权为常态,积极请求权为防御性的请求权, 为异态,而与此相反,相对请求权中的积极请求权为常态,是债权实现的正常途径,消极性请求权则为防御性请 求权,为异态,二者正相对照。

      那么,人身权、知识产权也为绝对权,是否也有积极请求权呢?是否除物权请求 权外还会有人身权请求权、知识产权请求权呢?作者认为,逻辑上是存在的,但人身权、知识产权不象物权那样 以对有体物的支配为特征,谈不上对物的完满支配状态,一旦权利受侵害,往往肓接发生损害赔偿的债权请求权, 尽管权利人也可要求停止侵害,英至仅要求停止侵害而不要求赔偿损失,但这种停止侵害并非以冋复对物的完满 支配状态为日的,更不会发生如返还所有物请求权这样的请求权,所以与物权大为不同由此说明,物权请求权 乃为物权所独有的…种请求权极而言Z,若将物权请求权的性质视为债权,既限制了请求权的适用范围,动摇了民法的请求权基础理论, 把请求权狭隘地理解为债权请求权,混淆了基于物权的请求权与基于债权的请求权之间的区别,也削弱了物权请 求权制度对物权的保护作丿IJ四) 准债权说及其评析准债权说的基木观点是:物权请求权就其仅能对特定相对人行使及以请求为权利内容而言,极类似于债权, 但此项请求权系从属于基础物权而存在,并与Z共命运,其产生、移转、消灭等与物权木身密不可分,故非纯粹 之债权,而系一种准债权的特殊请求权[3]准债权说主要为I」木民法学者柚木馨所侣,[4]该说既指出了物权请求权对于物权的从属性但又不同于物权 木身的特性,又说明了物权请求权类似于债权但又不等于债权的屈性,并进而指出物权请求权为一种独立的请求 权,事实上,作者认为,这己经是接近物权请求权木质属性的主张,只是在名称表述上仍使用“债权”而名Z曰 “准债权”,而致稍欠适当,所以,这一学说与债权说并非同一主张,而与独立请求权说儿近相同。

      所以,作者 不同意大多数学者将此说与债权说等同的观点[5](五) 折衷说及其评析折衷说为作者之归纳越来越多的学者主张物权请求权既非物权木身,或仅为物权的作用,也非纯粹的债权, 而为…种独立类型的请求权,正如谢在全先生在简析物权法的各种学说后指出的:“综合此等多数折衷见解,可 见物上请求权系依存于物权Z独立Z请求权 [6]折衷学说实际上就是物权请求权独立说,即物权请求权是基于物权产生的、以I川复物权的完满支配状态为H 的的独立请求权据作者所考,此说当为民法理论界现实Z通说例如我妻荣先生指出:在物权请求权的诸学说 中“以虽是一种独立的请求权,却并非是一种纯粹的债权作为其性质的学说,是为通说” [7];史尚宽先生指出:“关于此请求权之性质,(1)有谓为物权Z作用,而非独立Z权利,(2)有谓为独立之请求权,(3)有谓为纯粹债 权以第二说为要盖物上请求权,以物权支配力冋复为目的,而与因物权侵害所生损害赔偿请求权Z对人的债 权不同” ;[8]郑玉波先生、姚瑞光先生、王泽鉴先生等也都持此主张[9]大陆学者持此主张者更在多数,如 王利明先生指出:“物上请求权既具有债权请求权的某些特征,又与物权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它既不同于债权 请求权,又不同于物权,因此可以将其视为一类独立的请求权。

      [10]并力主“物权的请求权为物权所独有 [11]”钱明星先生指出:“物上请求权是以物权为基础的一种独立请求权物权作为一种法律上权利,受到法 律的保护,于受到侵犯时,权利人即有一定的独立请求权,这种请求权以恢复物权的支配状态为H的,且于物权 的存续期间因物权受到侵犯而发生,所以是物权的特有现象 [12]陈华彬先生指出:“所谓物权请求权,实 质不外指存在于物权上的独立请求权 [13]也有少数学者虽采折衷说,认为物权请求权既区别于物权又相异于债权请求权,不能将其视为物权或债权请 求权,但不认为物权请求权是独立类型的权利,而只是物权的作用或权能,[14]或是物权的附从性权利[15](六)木文作考的观点通过上述对物权请求权性质各种学说的评析,作者关于物权请求权性质的见解己然明了作者认为,物权请求权的性质应为以物权为基础的独立请求权其含义有三:其一,物权请求权为请求权Z—种物权请求权尽管冠Z以物权Z名,却非物权木身,而为一请求权请求权者,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 定行为Z权利也物权请求权原则上也适川此义,即物权人得请求特定相对人为一定行为,以恢复物权的完满支 配状态就此而言,物权请求权非展物权,它不以对物的直接支配为内容,而以请求他人为一淀行为为内容。

      这 一特性体现了物权请求权的一定意义上的债权属性,故物权请求权在效力实现方面适用关于债的给付与履行的一 般原理,如给付不能、给付瑕疵等也正是这一属性说明物权请求权绝非物权的作用或权能,因为物权的作用或 权能不以对他人的请求为内容,而以真接支配物为内容其二,物权请求权为基于物权的请求权请求权Z意义乃为权利之保护与实现而设,故绝对权与相对权均行请求权,物权的请求权系以物权为基础而 享有,随物权的存在而存在,于物权的转移而转移,因物权的消火而消灭,其行使不以相对人之主观过错为要件, 其功能不以填补损害而以冋复物权人对物之完满支配为宗旨,其发动不因次数而受限制,凡此种种,绝非作为相 对权的债权请求权所具有,故物权请求权非为狭义的请求权(民法理论上狭义的请求权是专指与支配权相对应的 债权),而是基于物权的请求权其三,物权请求权为独立类型的请求权由于兼具物权的属性和债权的属性而乂非物权或债权,从而使物权请求权成为一种独立类型的请求权,为物 权所特有Z现彖债权请求权的产生、类型、效力、消灭等依债权法Z规定,咸与作为支配权的物权无涉,而同 为支配权的人身权、知识产权却不具有物权的对物支配的属性,是故,物权请求权乃为物权所特有的独立类羽的 请求权。

      小结:1. 物权请求权性质的杂说纷陈印证了木文开初关于物权请求权理论复杂性的假设它与私权的性质、私权 的效力、私权的分类、私权的保护等问题均密切相关,尤与近代民法创立的请求权观念和体系关系紧密同时, 它也反映了近代民法对物权保护制度的加强和保护方法的创新2. 尽管物权请求权性质的学说曾经令人眼花缭乱,但理论界的通说已然形成,即认为物权请求权为基于物 权而产生的独立类型的请求权3. 对物权请求权性质的认识将对物权立法的相关内容产生右•接的影响三、物权请求权的效力(一)物权请求权的一般构成要件迄今为止的几乎所有论著都是从物权请求权的具体类世特别是基于所有权的返还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和妨 害防止请求权的角度去分析各个请求权的构成要件,而没有从宏观层次上归纳和总结物权请求权的一般构成要 件物权请求权的一般构成要件的确立对于物权请求权理论的完善十分重要,对于现实生活和司法实践中物权人 运用和行使物权请求权也至为重要,对于相对人就物权人的请求提出抗辩理由同样十分重要作者在考察物权。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