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学章程涉及资产管理的内容汇总.docx
6页1、北京大学章程第六章资产、财务第四十条学校办学经费以国家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为辅,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积极拓展经费来源渠道,鼓励和支持各方面筹措事业发展资金第四十一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财力集中、财权下放的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内部控制管理、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等财务管理制度,控制财务风险,保证资金运行安全学校实施校、学院(系)/研究院(所、中心)两级财务报告制度,依法依规公开财务信息第四十二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资产采购、配置、使用和处置等管理制度学校维护资产安全完整,防范资产损失,实现资产保值增值,通过成本分担、绩效评价等方式提高资产配置效率第四十三条学校依法管理、保护、合理使用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校名校誉等无形资产2、武汉大学章程第四章资产与校园管理第六十一条学校资产与校园管理工作为教学和科研服务,为满足学校办学需要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和保障体系第一节经费来源第六十二条学校办学经费来源形式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接受社会捐赠等途径的经费筹措机制。
第六十三条学校充分发挥教育发展基金会在吸引社会捐赠、募集资金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加办学资源,支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第六十四条学校鼓励学院(系)、科研机构以及教师申报和获得各类科学研究项目经费,鼓励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咨询、培训服务等途径获取收益,支持办学第二节资产管理第六十五条学校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学校占有、使用的用国家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无偿调拨给高校的资产、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接受的捐赠等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其他资产,均属国有资产第六十六条学校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依法使用和规范管理学校资产一)学校资产主要用于教学、科研以及学科建设,由学校统一合理配置,建立高效、共享、有偿使用机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二)学校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学校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三)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建立经济责任制度、审计监察制度,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障资金运行安全第三节校园规划与管理第六十七条学校校园主要用于教学、科研活动,具有独特的文化和育人功能。
第六十八条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应充分考虑校园可持续发展、自然环境与建筑风格的协调,注重保护山体、湿地、名木古树、历史建筑与文物学校校园建设总体规划须经政府部门批准后实施,并严格根据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和有关规定进行建设第六十九条学校按照校园功能分区管理,保障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3、浙江大学章程第六章经费与资产第五十九条学校的经费来源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办学经费为辅学校办学经费来源渠道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社会捐赠和其他合法收入第六十条学校积极拓展办学经费来源渠道,依法设立教育基金会,筹措事业发展资金;鼓励和支持校内各单位面向社会筹措资金第六十一条学校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核算、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度和审计监察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保证资金规范合理运用第六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学校保护并合理利用校名、自有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第六十三条利用学校资源所获得的收入纳入学校预算,并统一核算管理4、中国农业大学章程第八章经费与资产管理第六十条学校经费来源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六十一条学校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六十二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核算、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风险控制机制,构建财务监督体系,保障资金安全,依法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第六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学校资产的管理第六十四条学校保护并合理利用校名、学校标志物和学校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第六十五条学校不断完善后勤管理和服务体系,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5、南开大学章程第九章经费、资产和后勤保障第六十六条学校办学经费来源形式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及其他收入第六十七条学校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采用以集中核算为主的会计核算方式学校建立财务预决算、经济责任、财务公开、审计监督等制度,保证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学校的财务活动依法接受监督第六十八条学校资产包括属于学校所有、占有、使用的有形及无形资产以及依法认定为学校所有的其他权益第六十九条学校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对其所有、占有、使用的资产及其他权益进行自主管理和合理使用。
学校依法组织办学资源,鼓励和支持校内外单位和个人为学校筹措建设和发展资产第七十条学校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确保资产安全第七十一条学校保护并合理利用校名、校誉以及校有知识产权第七十二条学校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图书文献与档案、信息技术设施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满足办学活动需求第七十三条学校建立后勤保障体系,为师生员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后勤服务6、中山大学章程第十章资产第六十七条学校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学校积极拓展办学经费来源,鼓励和支持校内各单位面向社会筹措教学、研究经费,扩充事业发展资金,不断加大办学投入第六十八条学校依法对所拥有的或者占有、使用的资产进行自主管理和合理使用第六十九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学校建立健全财务预算、内部控制、经济责任、财务信息披露等管理和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证资金运行安全第七十条学校坚持勤俭办学,依法加强对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的保护和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运营、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源,努力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七十一条学校对校友及社会各界友好人士的捐赠,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加以使用,保证实现捐赠目的第七十二条学校有权使用教职工和学生的智力成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具体事项按照学校另外制定的管理办法执行7、中南大学章程第九章经费与资产第五十一条学校经费来源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社会捐赠和其他收入学校积极拓展办学经费来源,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鼓励和支持校内各单位面向社会筹措教学、科研经费及各类奖助基金第五十二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构建财务监督体系,严格控制和管理财务预算,防范财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坚持勤俭办学方针,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学校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和经济责任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审计监督第五十三条学校依法公开财务信息,接受教职工、学生、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五十四条学校资产是指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知识产权等资产以及依法认定为学校所有的其他权益学校对拥有的资产,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管理和使用第五十五条学校成立资产管理委员会。
学校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实现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第五十六条学校依法对无形资产进行管理,保护并合理利用校名、校誉等校有知识产权,维护学校合法权益8、电子科技大学第六章经费、资产、公共服务第六十七条学校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学校全方位拓展办学经费渠道,筹措事业发展资金;鼓励和支持校内各单位面向社会筹措教学、科研经费,获取社会支持;充分发挥教育发展基金会吸引社会捐赠、募集资金的积极作用,增加办学资源第六十八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学校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度和审计、监察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六十九条学校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对学校资产进行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自身规定,加强对学校校名、学校声誉、科技成果等无形资产的保护与管理第七十条学校对占有或使用的全部资产实行校、教学科研单位分级监管学校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源,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七十一条学校坚持勤俭办学,建设节约型校园第七十二条学校设立公共服务机构,为教职工和学生提供图书、档案、网络信息、后勤保障、医疗卫生等服务,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9、西安交通大学章程第八章经费与资产第七十七条学校经费来源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办学经费为辅学校办学经费来源形式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统一财务规章制度、经济分配制度、经济资源配置、财务收支预算和会计核算,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的经费学校坚持勤俭办学,开源节流,积极拓展办学经费来源第七十八条学校依法登记注册成立西安交通大学教育基金会,依据法律、法规接受社会各界捐赠,管理和运作基金基金会依据其章程开展工作,支持学校办学,接受学校、政府、社会和捐赠者的监督第七十九条学校依法建立经济责任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学校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监督,依法公布财务信息,接受师生员工与社会监督第八十条学校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实行分级、分类归口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保障资产安全。
第八十一条学校设置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享有学校以经营性资产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运营和管理其所投资企业的股权和经营性资产,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学校设置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代表学校对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