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系统设计规范模板.docx
18页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系统设计规范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系统设计规范-06-12 11:46总则1. 0. 1为了适应经济建设高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社会需求,配合现代化 城市建设和信息通信网向数字化、 综合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搞好建筑与建 筑群的、 数据、图文、图像等多媒体综合网络建设,制定本规范1. 0.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 扩建、改建建筑与建筑群的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01. 0. 3综合布线系统的设施及管线的建设,应纳入建筑与建筑群相应的 规划之中1. 0. 4综合布线系统应与大楼办公自动化(OA)、通信自动化(CA)、 楼宇自动化(BA)等系统统筹规划,按照各种信息的传输要求做到合理使用, 并应符合相关的标准1. 0. 5工程设计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 功能、环境条件和近、 远用户要求、进行综合布线系统设施和管线的设计 工程设计施工必须保证综合布线系统的质量和安全,考虑施工和维护方便,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 理1. 0. 6工程设计中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定型产品未经国 家认可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设备及主要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 用1. 0. 7综合布线系统的工程设计。
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 行的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术语和符号2.1术语2. 1. 1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 generic cabling system for building and campus建筑物或建筑群内的传输网络它既使话音和数据通信设备、 交换设备和其它信息管理系统彼此相连,乂使这些设备与外部通信网络相连接它包括建 筑物到外部网络或局线路上的连线点与工作区的话音或数据终端之间的所 有电缆及相关联的布线部件2. 1. 2配线子系统(水平子系统)horizontal subsystem 配线子系统由信息插座、 配线电缆或光缆、 配线设备和跳线等组成国外称之为水平子系统02. 1. 3十线子系统(垂直子系统)backbone subsystem 十线子系统由配线设备、 十线电缆或光缆、 跳线等组成国外称之为垂直子系统2. 1. 4工作区work area 工作区为需要设置终端设备的独立区域2. 1. 5管理administration 管理是针对设备问、 交接问、工作区的配线设备、缆线、信息插座等设施,按一定模式进行标识和记录2. 1. 6设备问equipment room 设备间是安装各种设备的房间,对综合布线而言,主要是安装配线设备。
2. 1. 7建筑群子系统campus subsystem 建筑群子系统由配线设备、建筑物之间的十线电缆或光缆、 跳线等组成2. 1. 8交接问 安装楼层配线设备的房间2. 1. 9安装通道布放综合布线缆线的各种管网、 电缆桥架、线槽等布线空间的统称2. 1. 10安装空间 安装各种设备所需的房间或场地的统称2. 2符号系统设计3. 0. 1综合布线系统(GCS)应是开放式星型拓扑结构,应能支持、 数据、图文、图像等多媒体业务的需要3. 0. 2综合布线系统宜按下歹0六个部分进行设计:1.工作区;2.配线子系统;3.十线子系统;4.设备问;5.管理;6.建筑群子系统3. 0. 3建筑与建筑群的工程设计,应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适当配置的综 合布线系统当网络使用要求尚未明确时,宜按下列规定配置:1最低配置:适用于综合布线系统中配置标准较低的场合,用铜芯对绞电缆组网1) 每个工作区有1个信息插座;2) 每个信息插座的配线电缆为1条4对对绞电缆;3) 十线电缆的配置,对计算机网络宜按24个信息插座配2对对绞线,或 每一个集线器(HUB)或集线器群(HUB群)配4对对绞线;对至少每个信 息插座配1对对绞线。
2基本配置:适用于综合布线系统中中等配置标准的场合,用铜芯对绞电 缆组网1) 每个工作区有2个或2个以上信息插座;2) 每个信息插座的配线电缆为1条4对对绞电缆;3) 十线电缆的配置,对计算机网络宜按24个信息插座配置2对对绞线, 或每一个HU或HU丽配4对对绞线;对至少每个信息插座配1对对绞 线3综合配置:适用于综合布线系统中配置标准较高的场合,用光缆和铜芯 对绞电缆混合组网1) 以基本配置的信息插座量作为基础理论配置;2) 垂直十线的配置:每48个信息插座宜配2芯光纤,适用于计算机网 络;或部分计算机网络,选用对绞电缆,按信息插座所需线正确25呱己置 垂直十线电缆,或按用户要求进行配置,并考虑适当的备用量;3) 当楼层信息插座较少时,在规定长度的范围内,可几层合用HUB,并 合并计算光纤芯数,每一楼层计算所得的光纤芯数还应按光缆的标称容量和实际需要进行选取;4) 如有用户需要光纤到桌面(FTTD),光纤可经或不经FD直接从BD引 至桌面,上述光纤芯数不包括FTTD的应用在内;5) 楼层之间原则上不敷设垂直十线电缆,但在每层的FD可适当预留一些 接插件,需要时可临时布放合适的缆线4配线设备交换硬件的选用,宜符合下列规定:1)用于的配线设备,宜选用IDC卡接式模块;2)用于计算机网络的配线设备,宜选用RJ45或IDC插接式模块。
3. 0. 4综合布线系统应能满足所支持的、 数据、图文、图像等多媒体业务的分级要求,并选用相应等级的缆线和连接硬件设备3. 0. 5综合布线系统的分级和传输距离限值应符合表 3.0.5所列的规定:3. 0. 6综合布线系统的组网和各段缆线的长度限值应符合图 3.0.6所示的规定:3. 0. 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选用的电缆、 光缆、各种连接电缆、 跳线,以配线设备等所有硬件设施,均应符合《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 YD/T926.1~3和《数字通信用对绞/星绞对称电缆〉〉YD/T838.1~4标准的各项规 定3. 0. 8综合布线系统宜设置中文显示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人工登录 与综合布线系统相关的硬件设施的工作状态信息包括:设备和缆线的用途,使 用部门,组成局域网的拓扑结构,传输信息速率,终端设备配置状况,占用硬 件编号,色标,链路的功能和各项主要特征参数,链路的完好状况,故障记录 等内容还应登录设备位置和缆线走向等内容3. 0. 9在系统设计时,所选用的配线电缆、 连接硬件、 跳线、连接线 等类别必须相一致如采用屏蔽系统时,则全系统必须都按屏蔽设计3. 0. 10系统设计应根据据不同对象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 ,并宜符合下列 规定:1对于使用功能比较明确的专业性建筑物,信息插座的布置可按实际需要 确定。
其中办公用房部分按普通办公楼的要求布置 ,机房部分按近、 远期分别 处理,近期机房按实际需要布置;远期机房的水平电缆可暂不布线,将需要的 容量预留在FD内待确定使用对象后进行二次装修时再行布线2对于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普通办公楼,信息插座的配置宜按本规范第 3.0.3条和第5.0.1条的规定办理3对于房地产部门开发的写字楼、 综合楼等商用建筑物,由于其出售或租 凭对象的不确定和流动等因素,宜采用开放办公室综合布线结构,并符合下列 规定:1)采用多用户信息插瘗时,多用户插座宜安装在墙面或柱子等固定结构 上,每一多用户插座包括适当的备用量在内,最多包含12个信息插座;各段缆 线长度应符合表3.0.10的规定4对于具有电磁十扰环境的场合,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要求3. 0. 11综合布线系统与外部通信网连接时,应符合相应的接入网标准系统指标4. 0. 1综合布线系统链路传输的最大衰减限值,包括配线电缆和两端的 连接硬件、 跳线在内,应符合表4.0.1的规定4. 0. 2综合布线系统任意两线之间的近端申音衷减限值 ,包括配线电缆 和两端的连接硬件、跳线、设备和工作区连接电缆在内(但不包括设备连接 器),应符合表4.0.2的规定。
4. 0. 3综合布线系统中任一电缆接口处的回波损耗限值,应符合表4.0.3 的规定4. 0. 4综合布线系统链路衰减与近端申音衰减的比率 (ACR)应符合表 4.0.4的规定(对于A、B、C级链路,其中ACF可由本规范表4.0.2和表 4.0.1给出的值相减得出)4. 0. 5综合布线系统线正确直流环路电阻限值,当系统分级和传输距离 在本规范3.0.5条规定的情况下,应符合表4.0.5的规定4. 0. 6综合布线系统线正确传播时延值,应符合表 4. 0. 6的规定4.0.7综合布线系统光缆波长窗口的各项参数,应符合表4.0.7的规定4. 0. 8综合布线系统的光缆布线链路,在本规范4.0.7条规定各项参数 的条件下的衰减限值,应符合表4.0.8的规定4. 0. 9综合布线系统多模块光纤链路的最小光学模式带宽 ,应符合表4.0.9的规定4. 0. 10综合布线系统光缆布线链路任一接口的光回波损耗限值 ,应符合 表4.0.10的规4.0.11综合布线系统的缆线与设备之间的相互连接应注意阻抗匹配和平衡与不平衡的转换适配特性阻抗应符合 100欧标准,在频率大于1MH力寸偏差值应为正负15欧。
工作区5. 0. 1一个独立的需要设置终端设备的区域宜划分为一个工作区工作区应由配线(水平)布线系统的信息插座延伸到工作站终端设备处的连接电缆 及适配器组成一个工作区的服务面积可按 5-10平方米估算,或按不同的应用场合调整面积的大小每个工作区信息插座的数量应按本规范 3.0.3条规定配5. 0. 2工作区适配器的选用宜符合下列规定:1设备的连接插座应与连接电缆的插头匹配,不同的插座与插头应加装 适配器;2当开通ISDN业务时,应采用网络终端或终端适配器;3在连接使用不同信号的数模转换或数据速率转换等相应的装置时,宜 采用适配器;4对于不同网络规程的兼容性,可采用协议转换适配器;5各种不同的终端设备或适配器均安装在信息插座之外,工作区的适当 位置配线子系统6. 0. 1配线子系统应由工作区的信息插座、 信息插座至楼层配线设备(FD)的配线电缆或光缆、楼层配线设备和跳线等组成6. 0. 2配线子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根据工程提出的近期和远期的终端设备要求;2每层需要安装的信息插座的数量及其位置;3终端将来可能产生移动、修改和重新安排的预测情况4一次性建设或分期建设的方案6. 0. 3配线子系统应采用4对对绞电缆,在需要时也可采用光缆。
配线 子系统根据整个综合布线系统的要求,应在交换间或设备间的配线设备上进行 连接配线子系统的配线电缆或光缆长度不应超过 90m在能保证链路性能时 水平光缆距离可适当加长6. 0. 4配线电缆可选用普通的综合布线铜芯对绞电缆,在必要时应选用 阻燃、低烟、低蠹等电缆6. 0. 5信息插应采用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或光缆插座6. 0. 6配线设备交义连接的跳线应选用综合布线专用的插按软跳线 ,在 应用时也可选用双芯跳线6. 0. 7 1条4对对绞电缆应全部固定终接在1个信息插座上十线子系统7. 0. 1十线子系统应由设备间的建筑物配线设备(BD)和跳线以及设备 问至各楼层交接间的十线电缆组成7. 0. 2十线子系统所需要的电缆总对数和光纤芯数,其容量可按本规范 3.0.3条的要求确定对数据应用采用光缆或 5类对绞电缆,对绞电缆的长度 不应超过90m,对应用可采用3类对绞电缆7. 0. 3十线子系统应选择十线电缆较短,安全和经济的路由,且宜选择 带门的封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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