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集团核准登记.doc
15页企业集团核准登记—企业集团变更集团母公司登记1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2基本编码3实施编码4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 企业集团核准登记 子项名称 企业集团变更集团母公司登记5实施主体防城港市工商局6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7承办机构防城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8联办机构无9办理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48号防城港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工商窗口10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5月1日—10月31日)9:00-12:00、13:30—16:30 冬季(11月1日—4月30日)9:00-12:00、13:00—16:0011咨询及监督咨询0770-2881234监督0770-288311612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6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号发布,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三次修订)第五条 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的全国性公司、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全国性公司的子(分)公司,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其他企业,由所在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2.《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04月0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第十五条 企业集团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六条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因分立、合并或者改变股权关系形成新的母公司时,应当办理相关登记,并可保留原企业集团,企业集团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依法被撤销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3.《企业登记程序规定》(2004年06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第二十三条 企业集团、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登记参照本规定13实施对象 需向防城港市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的企业集团14行使层级 此事项属于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分级管理15权限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6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号发布,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三次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的全国性公司、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全国性公司的子(分)公司,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其他企业,由所在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1988年11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号公布,2016年4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6号第五次修订)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以下企业的登记管理:(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或者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由政府各部门以及科技性社会团体设立的公司和企业;(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或者政府授权部门审查同意设立的企业集团;(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部门审查同意由政府各部门设立的经营进出口业务、劳务输出业务或者对外承包工程的公司;(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有关规定核转的企业或分支机构市、县、区(指县级以上的市辖区,下同)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第七条、第八条所列企业外的其他企业的登记管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以下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管理:(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政府授权机关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二)市人民政府或政府授权机关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 根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04月0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第二条、第八条规定: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组建企业集团,应当依照本规定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企业集团名义从事活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企业集团的登记主管机关 第八条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其他企业集团由其母公司的登记发照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16行使内容防城港市工商局负责符合《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母公司由防城港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集团的核准登记17通办范围 无18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19实施条件 根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企业集团母公司发生变化,应修改企业集团章程,并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0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目录、申请表空表、示范文本详见附件2、3、421特殊环节(含中介服务)环节名称 无办结时限 无22审查方式及标准 审查方式:书面审查1. 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2.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 5.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标准如下:(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或A3型纸对开正面印制;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2.“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齐全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布的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23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124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25收费标准及其依据是否收费 不收费收费标准 无收费依据 无26结果名称 《企业集团登记证》27结果样本 详见附件528办件类型 承诺件29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30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31网上支付 不可网上支付32物流快递 自取33运行系统广西工商综合业务管理系统、防城港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业务通用软件34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问:企业集团是什么? 答: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35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依法对登记申报材料审核、提出预审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行政许可决定(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制作并送达行政许可证件,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企业信息公示抽查等办法加强监管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36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不依法受理、不依法履行公示、告知、说明义务、不依法举行听证的;2.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5.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6.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7.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8.不按规定实施统一受理、联合受理、集中受理行政审批;9.谋取不当利益,或者故意刁难、推诿、拖延,影响行政审批;10.未按规定开具受理回执或者遗失申请人申报资料;11.不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审批;12.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行政审批事项;13.指定购买商品或者要求提供、接受服务,指定参加培训、学术研讨、技术考核、评比;14.违法委托中介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代行行政审批权;15.违法准许中介机构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审批代理活动;16.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涉及其他部门,不依法移交或者互相推诿、拖延不办;17.违反规定撤销、注销、变更原有行政审批事项;18.其他违反行政审批规定的情形。
37备注附件:1.企业集团核准登记—企业集团变更集团母公司登记流程图 2.申请材料目录 3.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空白文本) 4.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 (示范文本)5.企业集团登记证(图片)1附件1企业集团核准登记—企业集团变更集团母公司登记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工商服务窗口作出审批·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限1个工作日)·首席代表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的决定(限2个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限3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并作出处理申请人提出申请不属于工商部门职权范围的7附件2 申请材料目录序号申请材料名称申请材料依据。





![河南新冠肺炎文件-豫建科[2020]63号+豫建科〔2019〕282号](http://img.jinchutou.com/static_www/Images/s.gi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