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doc
13页— 1 — 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渝文广职改〔2009〕1 号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职称改革办公室关 于 2009 年 度 全 市 文 化 广 播 电 视 专 业 技 术 职 务评审及报送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文广新局,局属各单位,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市级有关部门,社会单位:根 据 重 庆 市 职 称 改 革 办 公 室 《关 于 开 展 2009 年 全 市 专 业 技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申 报 评 审 工 作 的 通 知 》(渝 职 改 办 〔2009〕136 号 )的 精 神 ,为 保 证 今 年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工 作 的 顺 利 进 行 ,严 格评 审 程 序 ,确 保 评 审 质 量 ,经 研 究 ,定 于 2009 年 10 月 开 展 艺术 、文 物 博 物 、图 书 资 料 、群 众 文 化 、播 音 、广 播 电 视 艺 术 (中 初级 )、新 闻 (中 初 级 )、工 程 (中 初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的 评— 2 —审 工 作 现 将 2009 年 度 申 报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报 送 材 料 有 关 事 项通 知 如 下 。
一、申报评审原则2009 年文化广播电视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在认真执行渝职改办〔2005 〕166 号文件( 文 物 博 物 专 业 )、渝职改办〔2005〕 167号文件(图 书 资 料 专 业 )、渝职改办〔2005 〕168 号规定(群 众 文 化专 业 )、渝 职改办〔2006 〕334 号文件(新闻专业)和规范其 它 相 关专 业 的 统 一 规 定 (市 职 改 办 文 件 可 在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网 站 下 载 )外 ,应 严 格 遵 守 以 下 原 则 :(一)全面考核原则凡相关专业人员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单位人事部门要严格把关,对申报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在严格掌握政治思想标准的同时,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对其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后,确定其送评对象对于送评材料未按要求申报的,也应在规范后方可送评二)执业资格要件原则凡从事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时,必须是符合国家广电总局要求的具有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三)破格申报原则凡任职年限(其任职年限计算到 2009年 12 月 31 日止)、学历或其它条件未达到规定要求,又具备相应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规定的破格申报条件者,填报《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1 式 3 份(见附件),破格申报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暂缓申报原则凡评审未获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2 年— 3 — 内原则上不得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2008 年度评审未获通过人员,但次年取得了新的成绩和成果者不受此限制五)对抗震救灾人员实行倾斜的原则 “奋不顾身战斗在抗震救灾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考外语、计算机;对立功受奖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定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的特殊政策今年继续适用参加今年武隆山体垮塌救援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外语和计算机要求可参照执行上述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六)申报数量严格控制的原则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渝人发〔2008〕 2 号)有关 规定和当前我市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不再实行评聘分开,应严格按照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控制申报评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除按规定参加“重庆市以城 带乡万名专业技术人员支农支教支医行动”且符合相 应申报条件者之外,凡无空缺专业技术岗位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组织推荐和申报二、材料要求所有送审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无误各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的申 报 条 件 、程 序 办 理 ,对 送 审 材 料 负 责 审 查 核 实 ,并 在 有 关 栏 目签 署 意 见 。
申 报 表 格 一 律 使 用 职 改 部 门 统 一 制 发 的 表 格 ,不 得 更 改 内容 和 格 式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网 站 可 下 载 )所有材料除特殊说明外,一律使用 A4 纸,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书写或复写— 4 —(一)委托评审函 1 份,须由主管单位职改部门或区县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结果送审名册》1 式 3 份,按系列分级别填写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 式 3 份,该表各栏必须认真填写,没有内容的写“无” ,内容 较多,可附页,一律报送原表填写件四)《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需打印并用 A3 纸 复印(高级 18 份,中初级 15 份) “著作及论文” 栏须 填写本人申报材料中的全部著作或论文,如未发表不填写发表时间;所有时间填写“×年×月”;“ 基层单位推荐意见” 栏,要求内容真实具体、观点明晰、字迹工整,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左上角的“填表单位” 由其上 级部门审核同意盖章(不得报送复印件)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如实填写公示时间,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五)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1 式 3 份。
六)业绩材料 1 套包括任现职以来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识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作品、专业技术工作或成果总结、获 奖 证 书 等以下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1. 论 文 、论 著 或 学 术 报 告 ,需 复 印 封 面 、版 权 页 、目 录 及 正 文 以笔名发表的,须提供相关证明与他人合著的,需提供本人完成字数或完成工作量的证明材料其中,播音专业高级须提交专著 1 部或专业论文 3 篇(公开— 5 — 发行、有正式刊号的报刊上发表的)播音专业中级职称人员须提交专业论文 2 篇(公开发行、有正式刊号的报刊上发表的)新闻专业的论文要求见渝职改办〔2006〕 334 号文件工程专业中级须提交专业论文 2 篇或参与工程研发和建设的报告 2 件2. 作品提供作品如系集体创作, 需注明本人所起作用1)播音专业提供任现职以来总时长为 10—15 分钟的节目2 个(至少 1 个播音作品),光盘形式报送(请务必确保刻录质量),并附纸注明作者姓名、单位、申报专业和级别、节目名称、时长等基本信息如系主持人节目,主持人语言不得少于节目时间的十分之四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报送的节目必须是出像节目2)新闻专业须提交任现职以来的采编作品,其中中级 4 件、初级 2 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艺术(含广播电视艺术)专业须提交任现职以来参与的大型活动、节目的节目单或工作情况 2 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 获奖证书复印件如系集体奖,需注明本人所起作用,并加盖单位公章1)播音专业高级须提供省部级三等奖以上获奖证书 4—5件,中级须提供省部级三等奖以上获奖证书 3 件2)新闻专业中级须提供省部级以上“新闻奖” 二等奖获奖证书 2 件或三等奖获奖证书 3 件七)最高学历证件、任职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1 套(以下有关证件上报时可送复印件,但需经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盖章确认,注明“与原件相符” )— 6 —1. 外语和计算机考试结果证明申报评审各专业技术职务的外语、计算机有关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应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相应级别考试,其中,计算机要求按照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关 于 调 整 全市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称 外 语 和 计 算 机 考 试 有 关 规 定 的 通 知 》(渝职 改 办 〔2005〕99 号 )规 定 执 行 ;外 语 要 求 按 照 市 职 称 改 革 办 公室 改 办 《关 于 调 整 完 善 全 市 职 称 外 语 考 试 有 关 规 定 的 通 知 》(渝职 改 办 〔2007〕53 号 )规 定 执 行 。
符 合 外 语 和 计 算 机 免 试 条 件 的申 报 对 象 ,需 提 供 相 关 的 证 明 材 料 和 复 印 件 2. 任现职资格证书3.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复 印 件 广 播 电 视 编 辑 记 者 和 播 音 员 主 持 人 提供广播电视编 辑 记 者证 或 播 音 员 主 持 人 证第 2、3、4 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007、2008 年参加广播电视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中未注册资格证的,提供资格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八 )《继 续 教 育 登 记 证 书 》、《继 续 教 育 登 记 卡 》根据《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 80 学时”的规定,继续教育要求应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具体要求按相应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九)任 现 职 以 来 历 年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考 核 登 记 表 》十)破 格 申 报 者 必 须 报 送 《破 格 申 报 评 审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推 荐 表 》— 7 — 1 式 3 份 (见 附件 2)三、材料包装(一)评审材料必须用质量好的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 1袋,袋上贴统一规格的材料目录 1 份(见附件 1),并填写清楚单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或申报人(主要需移动)。
包装不规范、破损污损、表述不清楚不规范、字迹不易辨认等恕不受理二)委托评审材料由人事部门报送按照市 职 改 办 《关 于 下放 高 中 级 职 称 申 报 评 审 权 限 及 简 化 资 格 考 试 证 书 发 放 程 序 的通 知 》(渝 职 改 办 〔2007〕12 号 )规 定 ,评审 材料直接报送市文化广电局职改办(干部人事处)高级职务的破格申报等特殊情况申报者,仍需先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送市职改办审查同意后,再送市文化广电局职改办(干部人事处)四、评审费用根据市物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评审费标 准 为 :高 级职务 每人 280元、中 级职务 每人 120元,初 级 每人 60 元五、报送材料的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一)职称材料申报地点:各职称申报单位请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到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职改办(干部人事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 20 号(邮编:400020)二)职称材料申报时间:2009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内报— 8 —送,局属单位请于 9 月 20 日前报送,逾期不再受理三)联系方式:1、文物博物、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申报材料联系人:陶幸(:67705205)、袁莉(:67705535)、侯玉峰(:67705017);2、播音、广播电视艺术、新闻、工程专业申报材料联系人:钟燕(:67705017)、岳梅(:67705219)。
六、材料返回要求挂靠我局的评委会 2009 年度评审工作结束,在市职称改革办公室下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知后,各有关单位应及时联系,到我局职改办(干部人事处)取回评审材料及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知,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和单位文书档案特此通知附件:1.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清单; 2. 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3. 重 庆 市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综 合 情 况 公 示 )表 二○○九年七月九日主题词:文化 广播电视 职称 评审 通知抄送:市职改办,市委宣传部职改办,各区县自治县)广播电视台— 9 — 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2009 年 7 月 10 日印发(共印 250 份)附件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清单姓 名 单 位现任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