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监测中期评估报告改00.pdf
24页1 卷内资料目录序号类型目录1 报告xx县实施 2011-2015 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妇幼卫生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监测终期评估报告2 统计表xx县2011-2015 年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情况统计表3 图表xx县2011-2015 年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图示4 支持性文件关于印发《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 ) 》的通知xx县201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2 xx 县实施2011-2015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妇幼卫生7 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监测终期评估报告儿童是人类的未来和希望,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是提高人口素质的基础,是人类发展的先决条件儿童事业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儿童事业的发展是一个地区经济综合实力和发展水平的体现,反映和决定着一个地区的发展潜力为此,我县根据《海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2011-2015 ) 年》 、 《xx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2011-2015 ) 年》目标要求,结合我县妇女儿童工作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迫切要求,以促进妇女儿童生存发展为主题,坚持“儿童优先 ”、“母亲安全 ”为原则,以“保障妇女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为总目标,继续加强预防和控制各种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的疾病发生,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现将我县在2011-2015 年 7 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指标的完成情况分析汇报如下:一、指标定义是指某地7 岁以下儿童中当年实际接受1 次及以上儿童保健的人数与当地7 岁以下儿童数之比两纲要 ”的目标要求至 2015 年儿童保健覆盖率在农村达到80 以上3 二、现状与指标分析2010 年2011 年2012 年2013 年2014 年2015 年是否达标73. 12 84.65 94.28 90.77 93.77 92.55 是从上表可以看出,我县2011-2015 年 7 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为了做好7 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我县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卫生局的高度重视、支持和领导下,采取了一系列的相关措施于2011 年一 2015 年提高了我县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突破了80% 的目标要求 ,2015 年的儿童保健覆盖率是92.55%,已达到国家标准三、落实措施为了提高7 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我县不断规范儿童保健服务,增进儿童保健工作水平一)建立儿童保健门诊,常规开展儿童保健工作尤其是 2010 年后,我们根据海南省儿童保健门诊规范要求,以黄竹卫生院为示范点建立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
目前,全县14 家卫生院都建立了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门诊建设的有11 家利用预防接种儿童保健门诊与预防接种门诊同步开展工作,统一服务时间及服务流程,遵循“先体检,后接种’’ 的原则,先由妇幼人员(或护士)对受检儿童进行登记、测体重、量身高及营养评价,然后交由儿保医生进行体格检查,并给予科学喂养、辅食添加及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对体检合格者再准予预4 防接种,并预约好下次随访时间这样的服务方式,既方便医疗机构的人员调配及安排,更方便于群众的需求,因此,3 岁以下儿童体检数明显增加二) 2010 年起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开展 0-36 个月儿童免费健康体检并要求3-6岁的儿童也实行每年体检1次我们不仅在加强幼儿园所集居儿童体检的同时,还宣传发动散居儿童也积极参与体检,从而全面提高了儿童保健覆盖率三)加强从事儿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配置设备,提高儿童保健服务质量近几年来,我们每年举办一期儿童保健知识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儿童体检中容易识别的几种常见疾病、婴幼儿成长发育及营养、儿童保健工作内容等2010 年起我县开展 0-36 个月儿童免费健康体检统一配置体检设备,如量床、婴儿磅及办公桌等,从而更加规范儿童保健服务。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虽然我县儿童保健覆盖率已达到2015 年的目标,但是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还是很多的,还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一)儿保人员匮乏,卫生院的儿童体检工作均由妇幼人员负责,大多没有专业的儿保医生,所以儿童保健质量亟待提高二)高危儿管理不到位,在体检过程中,由于没有专业的儿保医生,有些儿童患有基础性疾病如佝偻病、先天性心脏病等没有及时的发现,高危儿的管理也只是留于登记,没有采5 取更有效的防治措施三)仍有部分群众没有自主寻求保健的意识,存在没病不上医院的封建思想建议: 1、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普及健康教育,提高群众意识 2、扩大队伍,加大培训适当吸收儿保医师,每年举办对基层儿童保健人员的专业培训3、增加妇幼人员编制,尤其是卫生院的儿保人员,保障儿保人员的工资待遇4、加强高危儿的管理2015 年 9 月 26 日6 xx 县 2010 —2015 年 7 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情况统计表7 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情况年份2010年2011 年2012 年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儿童数30722 30542 32521 34257 36763 34818 保健覆盖人数22464 25855 30661 31094 34473 16349 保健覆盖率% 73.12 84.65 94.28 90.77 93.77 92.55 7 xx 县 2010-2015 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妇幼卫生相关指标监测图示儿童保健覆盖率指标名称2015 年达标值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是否达标国家纲要省规划县规划儿童保健覆盖率80 以上80 以上80 以上73.12 84.65 94.28 90.77 93.77 92.55 是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020406080100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覆盖率8 海南省卫生厅办公室文件琼卫办妇社发 (2010]2 号海南省卫生厅办公室 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儿童保健 工作规范(试行) 》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 洋浦社会发展局, 省农垦总局卫生局: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卫办妇社发 [2009)23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一 月二十八日抄送:省妇幼保健院,各市、县、自治县妇幼保健机构海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0年 1 月 28 日印发9 (共印 45 份)卫生部办公厅文件卫办妇社发 [20091235 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促进儿童保健工作,提高儿童健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我部制定了《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10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卫生范畴为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规范一、范围(一)本规范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为0-6 岁儿童二)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三)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和学龄前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一、职责(一)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儿童保健工作的主管部门1.负责制定儿童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范与标准,并组织实施11 2.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提供专业人员、羟费、房屋和设备等必要的服务条斧3.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估制度,对辖区内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二)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是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订并实施辖区儿童保健工作计划2.制订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定期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探索适宜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方式,提高健康教育质量3.承担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评估,协助开展儿童保健服务4.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王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5.按照 和技术规范,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三)婴幼儿及学龄前期儿童保健1.建立儿童保健册(表、卡) ,提供定期健康体检或生长监测服务,做到正确评估和指导。
2.为儿童提供健康检查,1 岁以内婴儿每年4 次、1~2 岁儿童每年 2 次、 3 岁以上儿童每年1 次开展体格发育及健康状- 况14 评价,提供婴幼儿喂养咨询和口腔卫生行为指导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进行预防接种3.对早产儿、 低出生体重儿、 中重度营养不良、 单纯性肥胖、中重度贫血、活动期佝偻病、先心病等高危儿童进行专案管理4.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心理行为发育咨询指导5.开展高危儿童筛查、监测、干预及转诊工作,对残障儿童进行康复训练与指导6.开展儿童五官保健服务,重点对龋齿、听力障碍、弱视、屈光不正等疾病进行筛查和防治7.采取综合措施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四、要求(一)专业机构开展儿童保健服务的机构必须为卫生行政部门已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二)专业人员1.从事儿童保健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2.在岗人员需定期接受儿童保健专业知识与技能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三)业务用房1.县(市)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15 (1)儿童保健管理用房:开展儿童保健群体工作和信息资料管理业务,房,屋面积不少于1 5 平方米2)儿童保健门诊用房:儿童保健门诊应相对独立分区、流向合理、符合儿童特点;应设立分诊区和候诊区,总面积不少于100 平方米;儿童健康检查门诊诊室不少于2 间;专业门诊用房根据所开展的专业需求确定(见附件) 。
2.乡(镇)卫生院、社 区卫生服务 中心根据当地儿童保健需求、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业务量配置用房,面积参照本规范执行3.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儿童保健相关专业门诊,根据业务工作量参照本规范执行四)各专业门诊设施设备根据开展儿童保健服务的内容,配备必需的基本设备和设施(见附件)五~评估(一)建立区域儿童保健工作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制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儿童保健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儿童保健工作网络建设情况、儿童保健服务质量和儿童健康水平改善情况进行评估二)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实施开展儿童保健工作的考核评估附件:儿童保健专业门诊用房及设备设施基本要求卫生部办公厅 2009年 12 月 22 日印发校对:曹彬16 x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定府办 (2010J 79 号x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县 2010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0-36 个月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国营农场,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xx 县 2010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贯彻实施。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17 xx 县 2010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0— 36 个月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0-3岁儿童保健服务是妇幼保健服务的重要内容,对降低婴儿和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促进儿童生长发育和健康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为0—36个月儿童提供新生儿访视、儿童健康体检等保健服务,特制定本方案一、项目目标(一)新生儿访视率:2010 年我县新生儿访视率达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