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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整理】中继线业务入网协议.doc

2页
  • 卖家[上传人]:豆浆
  • 文档编号:1068639
  • 上传时间:2017-05-27
  • 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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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理人工号:第 1 页 共 2 页中继线业务入网协议为保护客户的通信权利,维护中国电信集团北京市电信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市电信公司)合法的通信经营权,基于客户在本登记单中确认的服务项目,北京市电信公司将向客户提供电信业务的相关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1)有权选择使用北京市电信公司已开办的电信业务和接受相应的通信服务2)有权对北京市电信公司的电信业务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3)应在北京市电信公司规定的时间内交纳使用电信业务服务的费用4)登记办理电信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并提供客户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客户资料变更登记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5)应使用国家批准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6)应注意保管使用电信业务的密码,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2、北京市电信公司的权利与义务(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并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2)有权对电信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以确保电信业务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有权收回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并分配给其他客户使用4)因客户欠费等客户信用原因,有权拒绝其申请其他电信业务项目5)为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客户资料6)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质量标准为客户提供电信业务服务7)在营业场所公布电信业务的服务项目和资费标准,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8)提供电信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9)因电信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而引起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更改客户号码,应提前 10 日告知客户,号码更改后,应在 20 日内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10)北京市电信公司的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可以采取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等方式,信函通知于寄出后(以邮戳为准)48 小时即视为客户已收到,其它方式的通告于通告发出 24 小时即视为客户已收到,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 7 日内与北京市电信公司协商,否则北京市电信公司将认为客户已知悉并同意二、违约责任1、北京市电信公司应在公布的时限内保证装机开通;由于北京市电信公司的原因逾期未能装机开通的,按照国家电信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即每超时一天,按照安装费、移装费或其他一次性费用的1%向客户支付违约金。

      2、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北京市电信公司按照国家电信条例的相关规定,在追缴欠费的同时向客户收取违约金(按所欠费用以每日 3‰的比例计算) 暂停提供服务期间,月租费和违约金照计;因欠费拆机的,北京电信保留向客户追缴所欠全部费用和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3、无论本协议其他条款是否有相反规定,一方对其他任何一方因本协议项下行为而导致的收益或利润损失、未实现预期的节省、商业信誉损失以及其他任何间接的或后果性的损失均不承担责任三、协议的终止与解除1、客户在交清所有电信费用后可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2、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北京市电信公司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1) 客户提供的资料不真实;(2) 未经北京市电信公司同意,客户擅自移机(室内移机除外)或转让租用权的;擅自改变电信业务使用性质的;(3) 逾期 30 日未交清电信业务费用;3、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北京市电信公司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1) 利用电信业务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2) 在北京市电信公司因客户欠费暂停服务 60 日内未交清电信业务费用和违约金;(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四、可分性若本协议其中任何条款被认定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法律效力。

      五、争议解决受理人工号:第 2 页 共 2 页双方对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来解决争议: 请求北京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对所争议事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六、附则1、 “中继线业务登记表”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变更电信业务服务项目时,北京市电信公司与客户不再另签协议,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3、签定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变更协议或其他补办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客户与其它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定的凡涉及到本协议的其他协议,对本公司概不发生效力5、协议一式两份,客户与北京市电信公司各保留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6、本协议不构成任何一方的格式合同或格式条款用户签字:单位公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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