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情信息编码.doc
89页1 总 则1.0.1 为及时、准确、有效地传输实时水情信息,更好地为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和国民经济建设服务,统一水情信息传输的编码标准,加强科学管理,制定本标准1.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流域机构水文部门,水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单位等及其所属水情站(包括国家基本站以外的报汛站),凡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文部门传输水情信息,应执行本标准 水文自动测报系统内部的水情信息传输可参照执行本标准,当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文部门传输水情信息时,应执行本标准 凡承担对国外提供水情的部门在向国外提供水情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1.0.3 本标准采用代码标识符加数据(值)描述的方法表示水文要素的标识及属性标识符由英文字母(不区分大小写)和阿拉伯数字构成,具有严格的意义1.0.4 本标准中的水情站码应采用全国统一编定的站码,具有唯一性1.0.5 水情信息的观测时间应采用北京时间,即1200E标准时,并以24小时法计午夜12时一律记为次日00时,测报时间计至分钟1.0.6 本标准中的水文要素值均采用实际观测值或计算值数据(值)的精度和单位,应执行本标准规定本标准没有规定的,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1.0.7 水情信息的保密范围和保密等级,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0.8 水情人员在报送水情信息时,应执行本标准附录A的有关规定1.0.9 本标准引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包括:《水文基本术语和符号标准》(GB/T50095-98)《河流流量测验规范》(GB50179-93)《河流悬移质泥沙测验规范》(GB50159-92)《水利工程基础信息代码编制规定》(SL213-98)《水文情报预报规范》(SL250-2000)《水文普通测量规范》(SL58-93)《地下水监测规范》(SL/T183-96)1.0.10 水情信息编码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 语2.0.1 水情信息指江河、水库(湖泊)、地下水和其他水体的水文及有关要素过去、现时及未来的信息本标准中的水情信息分为降水量、蒸发量、河道水情、水库(湖泊)水情、闸坝水情、泵站水情、潮汐水情、沙情、冰情、土壤墒情、地下水情、特殊水情和水文预报等13类2.0.2 标识符标识符指编码中规定表示某种要素或现象的代码,标识功能是其基本特征2.0.3 水文要素标识符 水文要素标识符指一个或一组标识水文要素、具有规律性和明确意义、易于计算机和人工识别与处理的符号,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而成,具有唯一性。
2.0.4 编码格式标识符编码格式标识符指标识编码格式和水情信息编码类别的代码,由英文字母表示,具有唯一性3 编码的基本格式3.1 一般规定3.1.1 水情信息编码应包括编码格式标识符、水情站码、观测时间码、水文要素标识符及与水文要素相对应的数据(值)、结束符“NN”六个部分,各部分由空格分隔,不应缺漏水情信息编码格式的基本组成见图3.1.1 图3.1.1 水情信息编码格式的基本组成型式编码格式标识符水情站码观测时间码水文要素标识符数据(值)NN3.1.2 编码格式标识符应由格式码与水情信息编码分类码(见4.1节)组成,格式码在前,编码分类码在后格式码A、B、C与10类水情信息编码分类码组合,分别构成A、B、C三种不同类别水情信息的编码格式标识符,其中格式码“A”可缺省编码格式标识符应列在编码的首组,且不应缺省对于中型水库和拦河枢纽均采用A格式,由于今年刚开始使用,其他站也要求采用A格式,待熟练后,可采用B或C格式)3.1.3 水情信息的编码格式可分为下列三类:1 单站多要素格式:用于编列一个水情站在不同时间内观测到的一项或多项水文要素的信息用格式码A表示,简称A格式。
雨量站为AP,河道站为AH,水库站为AK,闸坝站为AZ,对于A格式可省略A,即雨量站为P,河道站为H,水库站为K,闸坝站为Z)2 多站多要素格式:用于编列多个水情站在同一时间内观测到的一项或多项水文要素的信息用格式码B表示,简称B格式雨量站为BP,河道站为BH,水库站为BK,闸坝站为BZ,对于B格式不可省略B)3 单站水文系列格式:用于编列一个水情站以均匀时段观测到的一项或多项水文要素的一组信息用格式码C表示,简称C格式雨量站为CP,河道站为CH,水库站为CK,闸坝站为CZ,对于C格式不可省略C)3.1.4 需要修正或删除已报送的信息时,采用A格式编报,应执行下列规定:(凡是修正或删除电报只能采用A格式)1 需要修正已报送的信息时,在原编码格式标识符前加符号“R”,组成修正编码的编码格式标识符,其他部分的编码型式不变雨量站为RP,河道站为RH,水库站为RK,闸坝站为RZ)2 编报修正信息时,应列出原编码中与错误信息同类的全部内容分降水、水位和流量、特征值等不同部类)3 需要删除已报送的信息时,在原编码格式标识符前加符号“D”,组成删除编码的编码格式标识符,再编列原编码中的全部内容,编码型式不变。
雨量站为DP,河道站为DH,水库站为DK,闸坝站为DZ)4 原编码中的水情站码和观测时间错误时,应编发删除编码,并同时编发正确的编码如果息县站8时报为淮滨站站号时,息县站应编发删除编码并编发正确编码,同时还要打通知,淮滨站也应立即再报一次8时的本站电报5 原编码中漏编某组信息时,修正编报执行本条第2款分降水、水位和流量、特征值等不同部类)6 B格式或C格式编码中出现错误信息时,与之相关联的全部内容应单独采用A格式编发修正或删除编码,并执行本条1~5款规定3.2 A格式3.2.1 A格式应由编码格式标识符、水情站码、观测时间码、要素标识符、数据和结束符“NN”组成A格式的基本组成型式见图3.2.1图3.2.1 A格式基本组成型式编码格式标识符水情站码观测时间码……要素标识符1数据1要素标识符2数据2NN要素标识符n数据n3.2.2 在一份A格式编码中,可编列多个水文要素的信息要素标识符与其数据应成对编列,标识符编列在前,数据紧列其后P6 50.2 PD 112 WS 7 Z 43.33 ZS 5 Q 6350 QS 1)3.2.3 编列同一观测时间的水情信息时,观测时间码可只编列一次。
3.2.4 在同一编码中编报不同观测时间的水情信息时,可由时间引导标识符“TT”引导后续各观测时间码,“TT”和观测时间码之间由空格分隔A格式不同观测时间编码型式见图3.2.407180200 P6 3.2 WS 8 TT 07180800 P6 9.8 PD 23 WS 7 NN)TT图3.2.4 A格式不同观测时间编码型式编码格式标识符水情站码观测时间码1……要素标识符11数据11TT要素标识符12数据12观测时间码n……要素标识符21数据21要素标识符22数据22NN观测时间码2……2.2.5 需要采用A格式编码型式同时编报多个水情站的信息时,可重复编写水情站码、观测时间、要素标识符和数据从第2个水情站开始,前面由水情站码引导符“ST”引导,中间由空格分隔但在一份信息编码中,最多可连续编列20个水情站的信息A格式多个水情站编码型式见图3.2.5P 51012 09050800 P6 10 PD 19 WS 9 ST 51025 09050800 P6 5 PD 14 WS 8 NN)图3.2.5 A格式多个水情站编码型式编码格式标识符水情站码1观测时间码1……要素标识符11数据11ST要素标识符12数据12……要素标识符21数据21要素标识符22数据22NNST水情站码2……观测时间码2水情站码n观测时间码n3.3 B格式3.3.1 B格式应由编码格式标识符、观测时间码、要素标识符组、水情站码引导符“ST”、水情站码组、数据组和结束符“NN”组成。
B格式的基本组成型式见图2.3.1编码格式标识符水情站码1观测时间码要素标识符1数据1NN图3.3.1 B格式基本组成型式……………………要素标识符组数据组1数据组2结束符数据2数据1数据2水情站码2要素标识符2STST要素标识符n数据n数据n……数据组n数据1数据2水情站码nST数据n(使用A格式时,A可以省略,但使用B或C格式时,B或C不能省)3.3.2 在一份编码中,最多可编列20个水情站的水文要素的信息3.3.3 要素标识符组编列需要报送的水文要素的标识符,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次序编列3.3.4 数据组中编列的数据应与要素标识符组中编列的相应水文要素的标识符对应某一水情数据(值)缺测时,应在对应的位置填列字符“N”;某一项目无编报任务或未达编报标准时,应在对应的位置填列字符“M”3.4 C格式3.4.1 C格式应由编码格式标识符、水情站码、观测时间码、时间步长码、要素标识符组、数据组和结束符“NN”组成C格式的基本组成型式见图3.4.1图3.4.1 C格式基本组成型式编码格式标识符水情站码观测时间码NN要素标识符组要素标识符1要素标识符2……数据组2……数据1数据2……数据1数据2数据组1……时间步长码数据组n……数据1数据23.4.2 观测时间码应为第一组数据的观测时间。
3.4.3 时间步长码表示相邻数据组之间的观测时间间隔,不得缺省时间步长码编码方法应按本标准4.4的规定执行3.4.4 要素标识符组编列需要报送的所有水文要素的标识符,应按本标准各章节规定的次序编列C格式编码中,应只有一个要素标识符组3.4.5 C格式编码中的数据编列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 数据组中的数据应与要素标识符组中编列的相应水文要素的标识符对应,数据之间由空格分隔2 需要编报的数据应按观测时间分组,同一观测时间的所有数据为一个数据组,数据组应按时间顺序编列如10时的水位、流量等为一个数据组,12时的水位、流量等为另一个数据组3 第一个数据组应为观测时间码所对应的数据,相邻数据组之间的时间间隔应与时间步长码定义的时间一致;4 某一时间的某个数据值未能获得时,应在相应位置上填列字符“N”;5 某一项目无编报任务或未达编报标准时,应在相应位置上填列字符“M”4 编码的基本规则4.1 水情信息编码分类码4.1.1 根据水情站站类和水情信息的特性,水情信息编码可分为降水、河道、水库(湖泊)、闸坝、泵站、潮汐、墒情、地下水、特殊水情、水文预报等10类水情站有多个编报项目时,在同一份编码中,各类信息编码可编报的水情信息及编列顺序见表4.1.1。
表4.1.1 水情信息编码分类码、可编报的水情信息及编列顺序序号水情信息编码类别编码分类码可编报的水情信息及编列顺序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