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管理制.docx
3页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管理制度1、 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 治安部门申请领取《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剧毒化学品准购 证》(注:经台州市公安局授权委托,目前由临海市公安局治安大 队负责办理),并由购买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剧毒化学品 购买凭证》或《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向有经销资格的剧毒化学品 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购买2、 购买之前,购买经办人应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 或《剧 毒化学品准购证》(销售单位存查联)复印加贴在《剧毒化学品购 买、运输、入库记录簿》背面,并在《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 入库记录簿》上记录采购剧毒化学品的来源、品名、数量、运输 单位、购买凭证号码、准运证号码等3、 购买之后,购买经办人应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剧 毒化学品准购证》回执第一联带回,并在保管人员签注接收情况 后的七日内交原发证公安机关核查存档,在交原发证公安机关核查存档的同时,要将此件复印交当地派出所核查存档再由保管 员在《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入库记录簿》上记录采购剧毒化 学品入库的时间、数量,经保管员双人签字,并由安管员签字予 以确认4、 《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入库记录簿》由购买经办人负 责保管、填写,应当至少保存 2年。
5、 需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目的 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临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申请领取《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承运单位不在目的地的, 可以向运输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委托运输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但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托剧毒化学品运达目的地后,收货单位应当在《剧毒化学品 公路运输通行证》上签注接收情况,并在收到货物后的七日内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送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临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备案存查在送目的地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备案存查的同时,要将此件 复印交当地派出所备案存查6、 个人不得购买除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7、 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 输通行证》;不得使用作废的上述许可证件8、 《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只能一 证一购,严禁一证多购;《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只能一证 一用,严禁一证多用。
9、 严禁无《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非法购买剧毒化学品;严禁无《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非法运输剧毒化学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