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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利理念与方法辅导:土地所有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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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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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2-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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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权利理念与方法土地所有权    第二章 土地所有权一、土地所有权的概念:是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一般来说,土地所有权属财产所有权来源:二、土地所有权的特征:主体的特定性;交易的禁止性;权属的稳定性;权能的分离性  1、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唯一的,即国家  2、国家土地所有权客体广泛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国有的山岭、荒地、滩涂,国有森森、草地、水面所占用的土地等  3、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上带有国家的强制性国有土地都是国家作为主体国家,以其对外的独立自主权和对内的最高权,用强制的方式取得的,这些方式包括国有化、没收、征用等  4、在土地所有权的确认方面,国家土地所有权直接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不进行国有土地所有权登记中国境内的一切未被确认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均属于国家所有    三、土地所有权的内容和效力范围    (一)土地所有权的内容    1、占有权能指土地所有权人对于土地的实际控制    2、使用权能指土地所有权人按照土地的性质和用途加以利用,从而实现其利益的权利    3、收益权能指土地所有权人在土地之上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

          4、处分权能指土地所有权人对土地的权利状态乾地改变如土地的出让、抵押等四、土地所有权的行使来源:    土地所有权的行使,是指国家和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对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进行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行为    (一)土地所有权行使的方式    1、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行使作为国家土地所有权人的国家,有权为实现社会利益依法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国有土地其他任何组织和公民个有不得干涉    2、集体土所有权的行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0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二)土地所有权行使的基本要求    1、“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2、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三)土地所有权行使的限制    1、禁止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2、禁止滥用土地 五、国有土地所有权:1、所有权的客体:来源: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我国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包括以下土地:  (1)、城市市区的土地  (2)、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荒地、山岭、滩涂、林地和森林、草原、水域所覆盖的土地  (3)、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的土地。

        (4)、国家依法没收、征用的土地  (5)、国有公路、铁路、学校或其他公用事业占用的土地  (6)、其他一切不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2、所有权的主体:“单一代表,多级行使”来源:3、所有权的行使与内容:国家将所有权的部分权能让与使用者,但国家依法享有收益权和最终处分权;依法通过出让、出租、划拨等方式让与;行使处分权的权限依《土地管理法》确定;收益分配4、所有权行使的特点:主体不能亲自行使所有权,由其授权代表行使;主体代表对土地保有最终的处分权;不能亲自行使占有、使用权能四、集体土地所有权:1、客体:(1)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属于国家所有以外的土地2)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2、主体及代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村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2/3成员或村民代表同意的,设立村民小组,不同意的,仍归本村农民集体所有;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3、所有权的内容与限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但具有不完全性;权能分离;处分是受成员共同意志、法律、政府管理等限制五、集体土地征用:指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宝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征用权是公法意义的权力,其依据于国家主权。

      来源:  批准—公示、实施—补偿登记—根据征地方案,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听取意见—落实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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