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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_年论法学三形态——法哲学、法理学与法学演讲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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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法学三形态——法哲学、法理学与法.学演讲范文 论法学三形态——法哲学、法理学与法.学演讲  引言 法学的学问形态的有机联系,构成肯定的法学体系我国目前的法学体系是以法律体系为参照的,除法学基础理论(现在越来越多地被称为法理学)是关于法的一般理论以外,往往是以法律部门作为法律学科确立的依据,从部门法中引申出部门法学例如,法被划分为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不同部门,与之相应就有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部门法学我国法学理论虽然也论及从认识论的角度将法学分为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但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与上述部门法学的关系并论及我认为,法学作为一种学问形态,首先应当确定其自身的层次,这就是法哲学、法理学与法.学各个部门法学,例如刑法学,又可以分为刑法哲学、规范刑法学和刑法.学因此,在一般意义上确立法哲学、法理学和法.学,对于所谓部门法学的理论层次划分具有指导意义  一 、 法哲学    法哲学是以法的价值为讨论对象的,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称为价值法学法不仅表现为一种规范,而且表现为一种价值,这种价值是规范存在的依据,是一种实质合理性因此,它是法上之法,即法之为法的本原。

      法的这种价值,在历史上曾经以各种方式存在,例如自然法中的自然,理性法中理性等,这里的自然与理性包含了正义、自由、公平这样一些人之所追求的美妙事物尤其随着价值哲学的兴起,消失了博登海默所称的价值取向的法理学(value oriented jurisprudence)例如,德国学者鲁道夫 施塔姆勒把法律观念分解为两个组成部门:法律概念和法律理念(the concept to law and the idea of law)这里的法律理念乃是正义的实现正义要求全部的法律努力都应当指向这样一个目标,即实现在当时当地的条件下所可能实现的有关.生活的最完善的和谐1)价值法学通过揭示法的价值内容为法的规范设置供应了依据,是对合法性的一种合理性拷问正如黑格尔指出:在法中人必定会碰到他的理性,所以他也必定要考察法的合理性这就是我们这门科学的事业,它与仅仅处理冲突的实定法学殊属不同2)黑格尔在此所说的我们这门科学,指的就是法哲学法哲学将法规范围于理性的法庭上进行审问,对法进行价值的端详例如美国学者罗尔斯将正义规定为首要价值,并以正义作为衡量法的合理性的一般依据,指出:正义是.制度的首要价值,正象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需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多么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需加以改造或废除。

      3)因此,法哲学所确定的价值标准,具有对实在法的批判性在这种意义上说,法哲学是对法的一种反思性考察这也正是法哲学对于价值讨论与哲学,尤其是政治哲学对于价值讨论有所不同的地方哲学,这里主要是指价值哲学包括政治哲学,是以一般价值为讨论对象的,确立价值的一般概念而法哲学是在价值哲学的基础上,以法为动身点,对法所应当体现的价值内容的揭示因此,法哲学就成为哲学与法学之间传递人文蕴涵的一种中介,一座桥梁正是通过法哲学,使法学内涵一种人文精神,从而融入整个人文.科学的学问体系这也是法哲学讨论的主要功用,一种没有法哲学思索的法学学问体系,必定是一种封闭的、自足的、因而是墨守规范而缺乏人文性的学问体系,体现不出法学的批判精神,难以与.进展的脉搏相合拍在这种意义上的法学家,就难以担当得起.的使命,充其量只不过是一种法律工匠    法哲学是对法的一种反思,因而它具有思辩性法哲学的这种思辩性,在黑格尔那里表现得最为明显黑格尔法哲学讨论采纳的是辩证法黑格尔指出:概念的运用原则不仅消溶而且产生普遍的特别化,我把这个原则叫做辩证法1)这里的消溶,是指法的外在性状的消解,这里的普遍物是指从法的存在形式中抽象出其内在特性。

      在黑格尔看来,这种内在特性就是自由意志的定在,法是作为理念的自由2)黑格尔法哲学讨论所采纳的辩证法,就是一种典型的思辩这种思辩,是一种法思辩,我国学者谢晖指出:所谓法思辩一方面是指主体在对于法与法律现象观看的基础上,即在法与法律阅历的基础上,对法与法律现象的本质性和终极性思索;另一方面是指主体探折法与法律之本质问题与终极问题的方法3)谢晖认为,法思辩是法哲学的本质精神,也是法哲学与其他法学学问形态的根本区分之所在,相对于法哲学的思辩性而言,法.学是观看性的、法理学是描述性的、法史学是记载性的、有用法学是说明性的对于这一观点,我大体上是赞同的可以说,没有思辩,就没有法哲学,假如说,价值是法哲学的讨论对象,那么,思辩就是法哲学的讨论方法    法哲学的这种通过思辩确立法的价值的特别,表明法哲学是对法的形而上学的考察,具有本质主义的性质随着实证主义思潮的兴起,以形而上学为特征的本质主义的性质随着实证主义思潮的兴起,以形而上学为特征的本质主义受到严峻批判4)本质主义所具有的抽象性、普遍性受到排拒,实在性、个别性受到推崇我认为,形而上学对于事物本质的追求,是人的一种永恒的冲动形而上学谓之道,这种道是自然与.之本。

      尽管历史上的玄学,尤其是宗教神学,将道归之于天命与神意,使形而上学蒙受耻辱,但这决不能成为否定形而上学的理由只要我们承认事物本质的存在,在法现象中,对于法的终极性决定因素的存在,我们就不能否认对法的形而上学讨论、对法的规律的揭示法哲学作为最高层次的法学学问形态,标记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对法的感悟与体认的最高水平因此,没有法哲学的法学学问体系是不行想象的我国当前法学理论面临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将法学提升到法哲学的高度  二 、 法理学    法理学是以法的规范为讨论对象的,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称为规范法学长期以来,我国法学界没有正确地将法理学与法哲学加以区分,换言之,法哲学的内容与法理学的内容搀杂在同一理论体系之中,因而形成两败俱伤的局面因此,有必要厘清法理学与法哲学的关系,为法理学的讨论廓清地基    法首先表现为一种规范,因此规范是法的最基本的存在形式明显,事实与规范是有区分的,事实是一个“是”与“不是”的问题;规范则是一个“应当”与“不应当”的问题德国学者位德布鲁赫以“全部人必定要死亡”与“你不应杀人”为例向我们说明白鲁赫以“全部人必定要死亡”与“你不应杀人”为例向我们说明白两种不同的法则:必定法则和应然法则。

      5)规范就是这样一种应然法则,它包括道德、习惯与法律因此,以法律规范为对象的学科就具有不同于以事实对象的学科的性质瑞士学者皮亚杰在考察人文科学时,将法律科学与正题法则科学加以区分正题法则科学是指探求“规律”的学科,这里所谓的“规律”是以日常语言或以多少是形式化的语言(规律等)来表达的它的意义有时是指能以数学函数的形式来表达的相对常量关系,但也指一般事实或序数关系、结构分析等等法律科学则是一种规范学科这是由于法律是一个规范体系,而规范在原则上同正题法则科学所寻求的称为“规律”的、多少带有一般性的关系是有区分的诚然,规范不是对存在着关系的简洁确认,而是来自另外一个范畴,即“应当是”的范畴因此,规范的特点在于规定肯定数量的义务与权限,这些义务与权限即使在权力主体违反或不用法时仍旧是有效的,而自然规律则建立在因果决定论或随机安排之上,它的真实价值完全在于它与事实的相符全都1)因此,以法规范为讨论对象而形成的是规范法学或者实在法学,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法理学,它与法哲学的区分是极为明显的假如说,法哲学以法的价值规律为讨论对象,因而是有皮亚杰所说的正确法则科学的性质;那么,法理学就是典型的规范学科    法理学揭示的是法理,即法原理,这种法理不同于法哲学所揭示的法哲理。

      法原理与法哲理,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内容迥然有别法原理是指法规范的设置与适用的一般规章,尽管规范内容涉及的是“应当”与“不应当”,而法理学揭示的是规范内容的“是”与“不是”例如,“杀人者处死刑”这一规范,其内容是告诫人们“禁止杀人”,这是一个“应当”与“不应当”的问题法哲学陈述的是禁止杀人的理由,从而涉及人的生命价值这样一些价值内容而法理学,这里指作为具体法理学的刑法学陈述的是什么是杀人,即具备什么要件即构成杀人这样一些规范内容,这是一个“是”与“不是”的问题法规范中所含的这种价值内容,可以说是一种规范性价值,是一种形式理性瑞士学者皮亚杰将价值区分为规范性价值,是一种形式理性瑞士学者皮亚杰将价值区分为规范性价值与非规范性价值,指出价值由规范强制甚至确定的限度内,人们可以称之为“规范性价值”,而在自发或自由交换中,人们可以说是“非规范性价值”对于规范性价值来说,人们又会问:价值和规范或结构是否混为一体?皮亚杰认为,规范一方面包含有它的结构(认识的),另一方面又包含有它的价值2)由此可见,规范性价值是规范所确认的价值假如说,法哲学所揭示的是实质价值,这种价值是正义,这种价值是理性,就是形式理性。

      在这个意义上,法哲学与法理学的关系是极为亲密的黑格尔曾经指出:自然法或哲学上的法同实定法是有区分的,但假如曲解这种区分,以为两值得是相关对立、彼此冲突的,那是一个莫大的误会其实,自然法跟实定法的关系正同于《法学阶梯》跟《学说汇纂》的关系3)上述自然法与实定法的关系同样可以适用于说明法哲学与法理学的关系    法理学可以分为一般法理学和部门法理学一般法理学是法的一般理论在一般法理学的视野中,法规范是作为一个整体存在的,因而揭示的是法规范的一般特征及其构造原理通过一般法理学讨论,为部门法理学供应理论指导由于一般法理学面对的是抽象的法规范,而不是具体的法规范,因此这是像部门法理学那样揭示法规范的准确内容,而是说明法规范的一般构成,这是一种规范分析,在讨论上往往采纳实证方法,而就其理论表述而言,采纳的是描述方法关于法规范的学问通过肯定的规律支配形成一个体系,然后加以描述通过这种描述,揭示众多的法及法律现象,反映主体的法及法律观念4)部门法理学,例如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与诉讼法学,是以具体的法规范为讨论对象的,其使命在于揭示这些法规范的内容,因而采纳的是注释或曰说明的方法,因而也称为注释法学。

      注释法学在我国即使不说臭名昭著,至少也是名声不佳究其原委,一方面是由于对注释法学的误会,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注释法学尚未确立其学术规范与理论范式其实,注释法学是法学学问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其.功效也极为明显通过对法的注释,使法规范的内容得以揭示,从而为法适用供应依据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法理学体现出其重要价值,这就是其应用性因此,注释法学也往往被称为应用法学我认为,这种应用性不能成为其理论的浅露性的理由部门法学应当在注释法学的基础上建构一种部门法理学,唯此才有出路  三 、 法.学    法作为一种事实,是指规范性事实,以此为讨论对象形成法.学瑞士学者皮亚杰指出:法.学的目标与法律学不同,它根本不是讨论规范有效性的条件,而是分析与某些规范的构成和作用有关的.事实因此,这一学科的专家们,引入了“规范性事实”这一丰富而普遍的概念其目的正是为了表示这种对于主体来说是规范,而同时对于把这一主体的行为,以及这一主体承认的规范作为事实来讨论的观看者来说是分析对象的东西1)法.学的提出,打破了规范法学只满足于对法规范的注释演绎的法条主义的樊篱,建立了一门以事实观念为基础,以阅历认识为内容的关于法的独立学科法.学大大拓展了法学的视界,不是将法局限于表现为规范的法,而是看到了行动中的法,这种所谓法,不仅包括国家权威机关正式确认的官方式,而且包括民间法、.法、习惯法等以各种以非正式形式存在的非官方法。

      尤其是.学讨论方法的引入,在法与.的关联中把握法现象,从而更为深化地揭示了法的生成过程与运作机制法.学在我国虽然起步晚,但其.影响日益扩大2)尤其值得留意的是,行为法学讨论在我国也有肯定的影响3)我国学者认为,行为法学以法行为及其规律性为讨论对象,被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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