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江苏段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的安全航行、停泊、作业导则.docx
5页Word长江江苏段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导则 一、平安航行的基本要求 (一)长江江苏段载运散装液体危急货物船舶(以下简称液货船)平安航行应严格遵守《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2)》,在规定的航路内航行 (二)驾引人员在任何时候都应充分熟悉液货船的特别性,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谨慎操作液货船横越通航分道时,严禁抢顺航道航行船舶船头横越航道过江 (三)液货船实施追越时,应与被追越船保持足够的横距,在确认无碍他船和自身平安的状况下方可追越 (四)液货船在航行、停靠及作业中,除显示一般船舶规定的信号外,夜间还应当在桅杆的横桁上显示红光环照灯一盏,白天悬挂"B'字信号旗一面 (五)液货船在任何时候都应保持VHF(甚高频无线)06频道畅通,装有两部VHF的船舶还应保持一部VHF在当地VTS中心工作频道上值守, AIS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准时标注所载货物名称等动态数据,并做到随时可接收各VTS中心的指令 (六)严禁在危急货物区域进行明火作业生活区使用明火时,应依据所载货物的危急特性予以严格限制 (七)除机舱专用动火工作间外,严禁实施热工作业(包括烧焊、拷铲、易产生火花的各类作业)。
液货船需要修理时,应进厂修理,进厂前应进行洗舱、通风和测爆,以防可燃气体引起火灾或爆炸 (八)船员应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充分了解所载危急货物的理化特性、应急处置措施以及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损害后果,并持有与所服务的液货船相适应的特别培训合格证书航行中应封舱,并保持全部阀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九)液货船在航行、停靠和作业期间发生险情或泄漏污染时,应准时向就近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以获得救援和关心 二、停靠 (一)液货船应选择符合平安要求的水域停靠,大型液货船应选择危急品锚地停靠,小型液货船可选择停靠区或非海轮锚地停靠,并与四周航行、停靠和作业的其他船舶以及港口、饮用水源地取水口和近岸设施等保持足够的平安距离 (二)液货船停靠时,应保持足够的在船人员,加强值班,按规定显示信号,值班人员应依据所载危急货物特性和环境条件,保持船货处于良好的平安技术状态 (三)液货船停靠码头泊位时,应依据潮水和风力、风向的变化准时增加或调整缆绳,防止船位偏离过大或挤压码头设施 三、作业 (一)一般要求 1、载运危急货物的船舶,应具备合格的适装条件,并经检验合格持有相应的证书和文书 2、船舶载运危急货物,应符合有关危急货物运输的平安技术规范要求,并仅限于承运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适装证书中所载明的货物品种。
3、液货船应配备足够的防火、防污和堵漏器材以及必要的人员防护用品,以便在发生紧急状况时能准时实行有效的应急措施 4、船上使用电器设备(包括便携式电器设备),除平安处所外,均应符合防爆结构要求 5、船上人员进入液货舱及其四周的留空处所、货物装卸处所或其他封闭处所前,应进行充分通风,或穿戴呼吸器等爱护设备,并有一名高级船员监视 (二)作业前要求 1、液货船应选择具备装卸作业条件和资质的码头或泊位,并与其他船舶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 2、液货船作业前,船岸双方应进行资料互换,议定作业程序及紧急停止作业的事项等 3、装卸作业前,船岸双方应实施船岸平安检查,严格按《船岸平安检查表》的内容进行检查和填写 4、船舶进行危急货物作业应使用合适的设备,并在作业现场备妥消防、防污和人员防护用具及急救药品等,有效落实平安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5、液货软管应避开与船舶甲板、船舷或码头面直接接触,以防止摩擦 6、船舶甲板全部排水孔必需有效堵塞,管汇的接头下方均应安装固定的且备有适当排泄设施的接液槽或便携式接液盘,并备妥防污器材 7、作业前应关闭与危急液货作业相通(邻)窗、门,严防易燃有毒气体进入机炉舱和生活区。
烟囱上的火星熄灭器或金属网位于良好状态 8、不使用的船/岸货物管路和燃油管路均应盲封,水下排放管路应盲封或截断 (三)作业中 1、液货船在装卸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平安留意事项,按作业规程操作,保持良好的平安值班和现场巡察 2、在高温季节等特别时段,船岸双方应依据危急货物的特性实行针对性的平安措施,加大现场巡察频度,做好防火、防爆、防聚合等工作 3、船舶进行易燃、易爆危急货物装卸作业期间,不得检修和使用雷达、无线电发报机、卫星船站;不得进行明火、拷铲及其他易产生火花的作业;不得使用供应船、车进行加油、加水作业 4、船/船过驳作业时,应当在作业双方之间加垫足够的软靠垫,并依据船舶之间的吃水变化准时调整 5、船舶装载液化危急货物时,液货舱或容器应留有足够的空档,以满意最高环境温度下液体膨胀的需要 6、液货船装卸作业必需通过密闭管道进行,严禁灌舱、开舱作业 7、打开观测孔观测后,必需装好铜丝罩,禁止在非量油孔使用金属或尼龙量油尺 8、应保持呼吸阀、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作业后 1、扫线作业时,船上值班人员应加强现场巡察,当扫线压力特别时,应准时实行措施停止作业并通知岸方。
2、在拆卸输液管路之前,应在接头下方铺设软垫 3、作业完成或测量、观测等活动结束后,应准时关闭货舱盖或液货舱有关开口 4、载运需用添加剂稳定的货物时,应结合添加剂生产商供应的保证证书对添加剂使用环境进行检查,如无法满意添加剂的使用条件,应准时按证书供应的方法实行措施 5、船舶进行油类或者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应当按规定做好记录 - 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