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铁部分已按铁总科技2017221号第一次修订资料.doc
196页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 2014 年7月·北 京3目 录总 则 1第一编 技术设备 2第一章 基本要求 2基建、制造及其验收交接 2限界、安全保护区 3养护维修及检查 5救援设备 6灾害防护 6行车安全监测设备 7第二章 线路、桥梁及隧道 8一般要求 8铁路线路 8线路平面及纵断面 9路 基 9桥隧建(构)筑物 10轨 道 11线路交叉及接轨 12防护栅栏 12声 屏 障 13第三章 信号、通信 14一般要求 14信 号 14联 锁 16闭 塞 17调度集中系统 17机车信号、列车运行监控装置、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 18列车运行控制系统 18信号集中监测系统 22通 信 22承 载 网 23业 务 网 23支 撑 网 24信号、通信线路及其他 24第四章 铁路信息系统 26第五章 车站及枢纽 28站场设备 28客运设备 28第六章 机车车辆 30机车设备 30机 车 30车辆设备 32车 辆 32动车组设备 33动 车 组 34自轮运转特种设备 34第七章 供电、给水 36牵引供电 36电力、给水 38第八章 房屋建筑 40第九章 铁路用地 41第二编 行车组织 42第十章 基本要求 42行车组织原则 42列车乘务 44车站值守 47车站技术管理 48对行车有关人员的要求 48第十一章 编组列车 50列车编组 50列车中机车车辆的编挂和连挂 50列尾装置的摘挂及运用 52列车中车辆的检查 52列车制动 54第十二章 调度指挥 60调度日计划 60日常运输组织 61调度命令 61第十三章 列车运行 65行车闭塞 65接发列车 70列车运行 74跨线运行 74车底回送 75第十四章 限速管理 76临时限速管理 76列控限速管理 76第十五章 调车工作 78调车工作 78机车车辆的停留 82第十六章 施工维修 84施工维修基本要求 84施工维修防护 84施工路用列车开行 93确认列车开行 94设备故障及抢修 95第十七章 灾害天气行车 97大风天气行车 97雨天行车 98冰雪天气行车 99异物侵限报警 100地震监测报警 102天气恶劣难以辨认信号行车 102第十八章 设备故障行车 104列控车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104LKJ、GYK、机车信号故障 104CTC故障 105进站、出站、进路信号机、线路所通过信号机故障或车站(线路所) 道岔失去表示、轨道电路非列车占用红光带 106区间通过信号机故障或闭塞分区轨道电路非列车 占用红光带(异物侵限报警红光带除外) 109站内轨道电路分路不良 110列车占用丢失 110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故障 111接触网停电 112接触网上挂有异物 113受电弓挂有异物 114运行途中自动降弓 115自动过分相地面设备故障 115动车组列车空调失效 116列车运行途中车辆故障 116第十九章 非正常行车组织 119双线区间反方向行车 119列车被迫停车后的处理 119列车在区间退行、返回 120列车分部运行 121列车冒进信号机 121列车运行晃车 122列车停在接触网分相无电区 122列车碰撞异物 123列车发生火灾、爆炸 124第二十章 救 援 125使用机车、救援列车救援 125动车组救援动车组 126启用热备动车组 127第三编 信号显示 128第二十一章 基本要求 128第二十二章 固定信号 131色灯信号机 131车载信号 138第二十三章 移动信号及手信号 143移动信号 143无线调车灯显信号 144手信号 145第二十四章 信号表示器及标志 154信号表示器 154线路标志及信号标志 158线路安全保护标志 163动车组列车标志 164第二十五章 听觉信号 166附图1 客运专线铁路建筑限界 169附图2 客运专线铁路机车车辆限界 172附件1 调度命令 173附件2 调度命令登记簿 174附件3 CTC控制模式转换登记簿 175缩写词对照表 176计量单位符号 177191总 则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大众化交通工具,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骨干、重要的民生工程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运输方式,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至关重要。
铁路运输具有高度集中的特点,各工作环节须紧密联系、协同配合为加强中国铁路总公司(简称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确保国家铁路安全正点、方便快捷、高速高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等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国家铁路本规程包括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两部分,本部分为高速铁路部分,适用于200 km/h及以上的铁路和200 km/h以下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200km/h客货共线铁路有关货运技术设备的要求参照本规程普速铁路部分执行本规程是国家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规章,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技术管理文件等,都必须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在铁路总公司明令修改以前,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都不得违反本规程的规定国家铁路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以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态度,保证安全生产各单位对遵守本规程成绩突出者,应予表扬或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违反者,应视其违反程度和造成事故的性质、情节及后果,给予教育、处分第一编 技术设备第一章 基本要求基建、制造及其验收交接第1条 铁路的基本建设、产品制造应综合配套,保证质量,采用系统集成技术,实现各子系统顶层协调统一,采用保证行车安全的技术设备,实现技术设备标准化、系列化、模块化、信息化,不断提高运输能力。
第2条 铁路基本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设计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根据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并充分听取建设单位、使用部门的意见设计文件须经有关部门审查,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第3条 工程施工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监理制度建设单位应会同相关铁路运输企业和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按照方案进行施工,加强环境保护,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完毕应及时清理现场,不得影响铁路运营安全涉及营业线施工时,须按铁路总公司规定程序审批,且必须保证行车安全,减少对运输的影响第4条 新建工程竣工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并进行安全评估改建工程竣工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在确认工程符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的要求,并检查竣工文件和技术设备使用说明书等资料齐全后,方可交接新建、改建的工程设施必须有明确的质量保证期如运输生产急需,可按上述原则分段验收交接第5条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节能、水土保持、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消防、安全防护、公共安全等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第6条 铁路重要产品须按有关规定,执行行政许可、产品认证等铁路产品准入制度第7条 铁路运输企业和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进入铁路的产品质量,建立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和质量问题追究制度质量抽查不合格或实行准入管理但未获得相关资质的产品,不得在铁路使用制造、检修的机车车辆及其重要配件须经铁路总公司指派的监造机构监造,符合要求后,方准交付使用第8条 新设备(包括改造后的设备)投入使用前须有操作规程、竣工图纸等技术文件和保证安全生产的办法与管理细则,经过技术测验合格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后,方可使用第9条 铁路机车车辆、线路、桥隧、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电力、信息、安全、给水、房建等技术设备,均须有完整和正确反映其技术状态的文件及技术履历等有关资料上述技术资料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妥善保管,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记载修订第10条 机车车辆等技术设备须有铁路总公司统一规定的标记隐蔽的建(构)筑物及设备须在地面上设有标志第11条 机车、客车、动车组等主要设备的报废、调拨及其重大改变须经铁路总公司批准第12条 200 km/h及以上铁路应建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运营维护“三网合一”的精密测量控制网第13条 对现有不符合本规程规定标准的技术设备,应有计划地逐步改造或更换。
限界、安全保护区第14条 一切建(构)筑物、设备,均不得侵入铁路建筑限界与机车车辆有直接互相作用的设备,在使用中不得超过规定的侵入范围客运专线铁路建筑限界见附图1在设计建(构)筑物或设备时,距钢轨顶面的距离应附加钢轨顶面标高可能的变动量(路基沉降、加厚道床、更换重轨等)机车车辆无论空、重状态,均不得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客运专线铁路机车车辆限界见附图2第15条 区间及站内两相邻线路中心线间的最小距离规定如下:1.直线部分直线部分铁路线间距见第1表第1表 铁路线间距序号名 称线间最小距离(mm)1区间双线v=160 km/h4 200160 km/h<v≤200 km/h4 400200 km/h<v≤250 km/h4 600250 km/h<v≤300 km/h4 800300 km/h<v≤350 km/h5 0002三线及四线区间的第二线与第三线5 3003站内正线v≤250 km/h4 600250 km/h<v≤300 km/h4 800300 km/h<v≤350 km/h5 0004站内正线与相邻到发线5 0005到发线与相邻到发线5 0006安全线与其他线路5 000注:线间有建(构)筑物或有影响限界的设施,最小线间距按建筑限界计算确定。
进出枢纽或大型车站两端的加减速地段的线间距根据列车运行速度确定;区间正线与站内正线线间距不同时,宜利用邻近曲线完成过渡2.曲线部分曲线地段线路中心线间水平距离可不加宽第16条 铁路线路两侧应设置围墙、栅栏、防护桩等安全防护设施,并按规定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边界设置标桩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修建各种建(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应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派员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监督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以外、影响范围内进行影响铁路线路安全稳定的作业时,应当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一致第17条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道路和铁路线路路堑上的道路、跨越铁路线路的道路桥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防止车辆以及其他物体进入、坠入铁路线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下穿铁路桥梁、涵洞的道路应按照国家标准设置车辆通过限高、限宽标志和限高防护架新建、改建高速铁路需要与普通铁路、道路、渡槽、管线等设施交叉的,应优先选择高速铁路上跨方案养护维修及检查第18条 铁路技术设备的养护维修工作,应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