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C》PPT课件.ppt
41页•第六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 •一、股份发行(一、股份发行(P75))•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照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能低于票面金额•【例题】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其实施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关于股票发行规定的有( )2007年)• A、以低于其他投资者的价格向公司原股东发行股票• B、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股票• C、向公司发起人发行无记名股票• D、向某法人股东发行记名股票,并将该法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记载于股东名册• 【答案】ACD•【解析】选项A:股份有限公司每次发行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选项B: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据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据金额选项CD: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二、二、股份转让股份转让((P77))• 1、发起人•(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3、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条件 (P77)•(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程序】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回购程序】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回购程序】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回购程序】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4、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P77)•【例题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2008年)• A、公司可以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B、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效力• C、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D、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答案】A •【解析】选项B: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转让的,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例题2】甲上市公司在成立6个月时召开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以随时转让• B、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即日起可以对外转让• C、公司收回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用于未来1年内奖励本公司职工• D、决定与乙公司联合开发房地产,并要求乙公司以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作为履行合同的质押担保•【答案】C •【例题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有( )• A、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B、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D、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答案】ABCD •【例题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下列有关该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该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B、因该事项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2年内转让给职工•C、用于该事项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D、因该事项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答案】AC •第七节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P78))•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例题】甲公司于2008年7月依法成立,现有数名推荐的董事人选,依照《公司法》规定,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有( )。
• A、王某,因担任企业负责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01年6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2004年刑满释放• B、张某,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0%,该公司长期经营不善,负债累累,于2006年被宣告破产• C、徐某,2003年向他人借款100万元,为期2年,但因资金被股市套住至今未清偿• D、赵某,曾任某音像公司董事长,该公司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大量复制音像制品于2006年5月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赵某负有个人责任•【答案】CD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禁止(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禁止(P79)) •1、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1)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2)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P79)•如果公司章程事先有规定,或者事先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同本公司进行交易。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约束力•5、未经股东大会同意,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P79)•【例题1】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受公司章程约束的有( )• A、公司的经理• B、公司的副经理• C、公司的董事• D、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答案】ABCD •【例题2】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李某拟将其所有的一套商住两用房屋以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卖给公司作为办公用房关于交易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交易在获得公司监事会批准后可以进行• B、该交易在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可以进行• C、该交易在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可以进行• D、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允许此种交易,该交易可以进行• 【答案】CD •【例题3】甲公司主要经营医疗器械业务,该公司的总经理王某经监事会同意,在任职期间代理乙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医疗器械销售给丙公司,获利2万元甲公司得知上述情形后,除将王某获得的2万元收归公司所有外,还撤销了王某的职务。
甲公司的上述做法不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答案】× •三、三、股东诉讼股东诉讼((P79))•股东代表(公司)诉讼•股东直接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 •(一)股东代表诉讼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共同利益”,而不仅仅是个别股东的利益,为保护个别股东利益而进行的诉讼属于股东直接诉讼P79)•1、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行为提起诉讼的程序 (P7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监事: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股东对他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提起诉讼的程序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股东直接诉讼 (P8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个别)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例题1】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何某(持有该公司90%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子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姜某反映姜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杨某采取的下列行为中,可以有效保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利益的是( )• A、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何某的执行董事职务• 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份• C、以公司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D、以自己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答案】D •【例题2】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答案】BD •第八节第八节 公司债券公司债券•1、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P81)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例题1】甲有限责任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下列有关该公司资产额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是( )2007年)• A、该公司总资产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B、该公司净资产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C、该公司总资产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D、该公司净资产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答案】D •【例题2】某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净资产5000万元该公司于2007年1月发行一年期公司债券500万元2007年11月,该公司又发行三年期公司债券600万元2008年7月,该公司拟再次发行公司债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此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最高限额为( )万元• A、2000 B、1500 C、1400 D、900•【答案】C •2、募集资金用途(P8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3、发行程序(P82)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定方案,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出决定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但“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 •第九节第九节 公司财务、会计公司财务、会计•1、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2004年单选题)P84)•会议通知的时间:•股东大会提前20天;临时股东大会提前15天;上市公司提前30天•2、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P84)•3、利润分配(P8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4、公积金(P84)•盈余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资本公积金•(1)盈余公积金•①法定公积金•按照公司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转增后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②任意公积金• 用任意公积金转增资本的,法律没有限制•(2)资本公积金(P84)•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例题】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现有法定公积金1000万元,任意公积金500万元,现该公司拟以公积金500万元增资派股,下列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将法定公积金5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 B、将任意公积金5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 C、将法定公积金200万元,任意公积金3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 D、将法定公积金300万元,任意公积金2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答案】BC •第十节第十节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1、通知债权人(P86)•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 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
•【例题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时,应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债权人,该法定期限为( )• A、公司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 B、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之日起10日内• C、合并各方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10日内• D、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10日内• 【答案】A •【例题2】某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公司合并决议后,即依法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书,并予以公告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债权人在法定期间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该法定期间为( )• A、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 B、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 C、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 D、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答案】B•2、债权、债务的承担(P86)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例题】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2007年)•【答案】√ •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公司解散和清算公司解散和清算•一、公司解散的原因(P87)•(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P87)•(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P87)• • 【例题1】甲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解散事由的有( )2003年)• A、甲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B、甲公司被丁公司吸收合并• C、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甲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解散公司的决议• D、甲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答案】ABCD•【例题2】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云台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70%、25%、5%。
自2005年开始,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股东之间互不配合,不能作出任何有效决议,甲提议通过股权转让摆脱困境被其他股东拒绝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只有控股股东甲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B、只有甲、乙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C、甲、乙、丙中任何一人都可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D、不应解散公司,而应通过收购股权等方式解决问题•【答案】B • 【例题3】汪某与李某拟设立一个注册资本为5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汪某出资60%,李某出资40%在他们拟订的公司章程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款是( )• A、公司不设董事会,法人代表由公司经理担任• B、公司不设监事会,执行监事由股东汪某担任• C、公司利润在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并提取公积金后,由股东平均分配• D、经营期限届满前,股东不得要求解散公司• 【答案】D •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公司解散和清算公司解散和清算•二、清算(二、清算(P88))•1、清算组•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 【例题】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解散公司的决议,并决定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下列有关该公司清算组的组成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3年)• A、由人民法院指定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B、由公司的股东组成• C、由公司股东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D、由主管部门指定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答案】B •2、债权登记(P88)•(1)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2)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公司合并、减资】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例题】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定解散该公司,其后股东会、清算组的下列行为中,不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是( )• A、股东会选派股东甲、股东乙和股东丙组成清算组,未采纳股东丁提出吸收一名律师参加清算组的建议• B、清算组成立15日后,将公司解散事项通知了全体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 C、在清理公司财产过程中,清算组发现设备贬值,变现收入只能够清偿75%的债务,遂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剩余债务转由股东甲负责偿还,清算继续进行(P88破产)• D、在编制清算方案时,清算组经职代会同意,决定将公司所有的职工住房优惠出售给职工,并允许以部分应付购房款抵销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答案】A •第十二节第十二节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一)发起人、股东的法律责任(P89) •1、违反《公司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15%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1%-5%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 “抽逃出资”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金额5%-15%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金额2%-10%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公司的法律责任(P90) •1、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50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公司在财务会计报告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30万元的罚款•3、公司违反《公司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其财产不足以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相关链接1】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金、罚款,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首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相关链接2】上市公司违反《证券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金、罚款,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应当首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三)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的法律责任(P91)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犯此罪并有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例题】甲资产评估公司在乙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过程中,为该股份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丙出具了虚假的证明文件,收取了15万元评估费有关机构拟对甲资产评估公司采取的下列处罚措施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对甲公司处以60万元的罚款• B、没收甲公司15万元的违法所得• C、责令甲公司停业• D、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答案】ABCD 。





